重磅!招股书不简洁,暂停上市申请;创业板两轮问题没答清楚,退回上市申请【港股IPO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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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就主板、创业板出现的有关问题更新了2份上市指引信,解读如下。
审计说
香港联交所于8月11日更新了2个上市指引信(Guidance Letter,"GL"),分别为:
(1)HKEX-GL86-16「简化股本证券新上市申请上市文件编制指引」;
(2)HKEX-GL56-13「有关下述事项的指引:1)提交的大致完备申请版本的披露要求;2)申请版本及聆讯后资料集在联交所网站的登载」。
招股书是投资者作出决策的重要决策文件,联交所一贯主张应该以浅显直白的语言来写招股书,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而且应该保持招股书清晰简洁,避免将重要的信息淹没在大量的非重要信息之中。
其中对GL86-16的更新是为了使得上市招股书更加简洁,着重披露重大资料,联交所已就上市招股书中「历史及发展」及「适用法例及法规」两节采纳了20页的建议页数上限。此前,联交所已就「概要及摘要」及「行业概览」两节设立了10页的建议页数上限。
联交所称,如果遇到上述2个章节超过20页,有可能暂停审理有关上市申请,直到上市招股书修改到符合上述的要求才会恢复审理。这一要求会在2017年9月11日开始对新提交的申请适用。
近几年创业板申请数量暴增,在2017年上半年创业板IPO公司家数首次超过主板,达到35家。创业板申请的保荐人一般为中小型的券商。
联交所关注到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质量不高的问题,为了提高申请审批的效率和促使申请文件质量的提高,联交所在此次修改中提出“如联交所提出两轮意见后,仍未能清楚了解个别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基本事宜(例如申请人的业务模式或营运情况),有可能证明上市申请的披露并非大致完备。于联交所认为合适的情况下,联交所有可能退回该上市申请。”
香港交易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David Graham)提醒有关保荐人的责任:「为改善上市文件的质素及清晰度,我们决定按今日发布的更新后的指引信所载,有可能酌情暂停审理或退回申请。
我们亦想趁此机会提醒保荐人,在新的保荐人制度下,他们的职责包括进行适当的尽职审查。保荐人有责任协助申请人因应上市部的意见准备回复,自己亦须有充分准备,能在上市委员会及创业板上市审批小组的聆讯上回答提问。
就有关意见或问题不作出回应或回答不清晰,都可能会导致上市申请被退回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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