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别大法 | “我们以投资借款的名义,坑你没商量!”
十馅饼?十陷阱!朝检君教你非法集资“十”别大法系列之四!
第四辑给大家讲讲以投资借款为名义的非法集资套路。
话说在那2011年的盛夏,打东边来了个叫老范的,买了个空壳公司准备坑点儿投资;打西边来了个叫老杨的,特别擅长敲锣打鼓赚吆喝。这范杨二人一拍即合,得着,咱们一起来干点儿“大事业”吧,赚着钱了咱们一起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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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骗双方游刃有余
大事业一
某日,老范和老杨跟他们的客户说,自己的公司通过开矿提炼镁金,回报大大的有哦。随后带着摩拳擦掌的客户们去了辽宁省海城市的一家镁矿进行考察,一边是继续对镁矿的收益夸下海口,一边是忽悠客户买这辽宁镁矿的股权,并许诺给客户们月息2%的收益。至于怎么买呢,当然是以“借款协议”的形式啦,那样谁会以为我们是在非法吸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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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项目卖股份有来无回
大事业二
某日,老范和老杨利用群发短信的方式,向不明真相的群众们介绍他们虚构的关圣村镇银行项目。“我们银行已经得到银监会的支持了哟亲”,“我们银行总部今年10月初就要正式运营了哦亲”,“我们银行前期注册资本有一个亿哟亲”,“我们的月息有1.2%哟亲”,“来成为我们的原始股东吧,可以领取原始股东分红哟亲”,“什么?你要股权证明?来,我这儿有一份我们公司自己做的股金证,上面还印着我们的萝卜章呢!”亲,然后呢?然后就是老范和老杨并没有做成关圣村镇银行这个项目,部分投资人的退款没有退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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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要现金非法吸存
大事业三
某日,老范带着他的空壳公司和昆明的一个设备厂合作,在天津成立了一个发电技术研究院,还搞了个试验基地,专门用来向投资客户展示他们高大上的“浮沉动力”技术。老范和老杨说了,我们这项目啊,有国家支持给咱撑腰,而且还是新能源,前景一片大好。而且我们的月息收益从2%到10%不等,拿多拿少就取决于您投入多少啦。要是您不光自己投资,还能给我们拉来别的投资人,可以一次性拿到介绍金额的8.5%作为推荐奖哦。怎么样,是不是很有吸引力?啊对了,给我们投资请带现金。别问我们为什么,我们才不想被监管部门发现我在非法吸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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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老范和老杨因为他们的几番大事业,在2015年8月18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25万元和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二人服刑期间被发现漏罪,老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3个月,罚金人民币30万元;老杨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17万元。责令老范和老杨退赔六名投资人的经济损失。
下面就来跟朝检君一起梳理一下他们的作案手段吧!
高息回报,引诱投资
为了吸引投资人上当受骗,犯罪分子打出了“最高月息10%”、“成为原始股东,领取原始股东分红”的旗号,企图引诱公众投资。我们一定要清楚,原始股虽然具有高收益,但是一般不会对外发售,只会针对内部高管、核心员工发售,而且股票的发行受现行法律的严格规制,非经合法程序取得的股票对投资者来说只是废纸一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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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大肆吹嘘
“带你到辽宁镁矿去走走,带你到浮沉动力去看看”,眼见就一定为实?大错特错!犯罪分子才是最擅长借助“国家扶持”、“创新产业”、“新能源”等看起来高大上的宣传语和一些忽悠人的空壳企业来骗取您的信任的好伐啦?面对种种美丽的实体幻象,请您务必擦亮眼睛,透过现象看本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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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套白狼”,用后续集资款来
支付前期集资款的利息、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人来参与集资,犯罪分子用后边客户交来的投资款及代理费向之前的客户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进而利用获利集资人作“活广告”,不断扩大集资规模。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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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借款”名义非法集资
犯罪分子利用“借款协议”,通过貌似正规合法的协议等手续,欺骗投资人。普通民众很容易被非法集资所谓的“合法”外衣所蒙蔽,从而轻信犯罪分子。
朝检君寄语:
抬头仰望天空等待掉馅儿饼的时候,请留神地上是不是有人正在给您挖陷阱!面对高息诱惑,我们一定要注意:
1.保持警惕,仔细核实相关企业和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2.冷静对待夸张的宣传;
3.对熟人的介绍不轻信!还是那句老话——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