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别大法 | 以“借贷平台”为名非法集资,让你倾家荡产的吸金大法!
十馅饼?十陷阱!朝检君教你非法集资“十”别大法系列之九!
第九辑给大家讲讲借贷平台如何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干非法集资的勾当。
“诶?电梯口咋换新广告牌了?”小王定睛细看:“专业借贷平台,预期年化收益20%,安心投资,稳健收益!”话说实业挣钱难,金融来钱快,小王顿时头脑发热,在京买房终于有望了!这种好事一定得和朋友分享,小王赶忙找到朝检君~
小王
朝检君,我终于要凑齐一笔首付款了!
中彩票了???
朝检君
小王
我发现了一个借贷平台,年化收益20%!
收益率这么高?当心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朝检君
小王
不会啦,人家可是专业的借贷平台。
那它是怎么个专业法呢?
朝检君
小王
人家到处做媒体广告,并且保证保本保息,绝对不赔。
看来你被这个借贷平台迷惑了,千万不要光看广告,要看平台资质和具体运营模式!
朝检君
小王
这我可不懂......怎么办啊朝检君,我可不想上当受骗~
没关系,要想不被骗,跟紧朝检君哟!朝检君已经为你总结了涉嫌非法集资的借贷平台的特征:
朝检君
一、从事自融业务(即有自己实体企业的老板开一个借贷平台,把融到的资金主要用于给自己的企业输血);
二、参与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交易,并归集资金形成“资金池”;
三、将债权转让获得的资金分配给出借人,或者将债权转让获得的资金出借形成新的债权;
四、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五、未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
六、借贷资金存于个人账户;
七、未尽审查义务,默许或者放任发现借款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小王
朝检君果然够专业!再给我们仔细讲讲吧!
朝检君提示
一些借贷平台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实际干的却是非法集资的勾当。我们普通老百姓应该怎样识别以借贷平台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的可恶行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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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资的借贷平台最明显的漏洞就是,它的宣传语:“保!本!保!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借贷平台只是信息中介,信息中介不等于信用中介。是否有实力按合同还钱全看贷款人,平台又拿什么确保收益率呢?所以,若大家遇见号称保本保息的宣传语,一定要在心里默念,或者告诉周边人,它是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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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可以在平台的资金管理上慧眼识骗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投资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对象只能是贷款人,不能是平台本身。若平台让投资人把资金汇到平台的账户,或者汇到平台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那么它就是资金池类的非法集资。这类的借贷平台不是借贷双方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即平台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平台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贷对象等方式,使投资者的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该模式并非“一对一”,而是“多对多”,即贷款需求和投资都是先打散再组合的。借贷双方并非自行配对,而是由借贷平台进行配对。这种模式,对贷款人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透明,贷款人将来能否还钱就要画一个大大的问号了;其次,倘若平台未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那么它也涉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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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第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大家在投资前,一定要核实该借贷平台是否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以及经营范围里是否明确写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否则它就是非法集资!
朝检君寄语
投资借贷平台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它可不是一个让你日进斗金的生财快路,反而是个让你倾家荡产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