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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侦查监督部走访公安机关发放侦查时限工作手册
《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各侦查羁押期限和公安机关办案期限。这既是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推进,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有效打击刑事犯罪的双重考量。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违反法律规定造成超期羁押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区分不同诉讼阶段,梳理出侦查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应当严格遵循的各法定期限,制作成易携手册《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时限规定》。
近日,侦查监督部主任和干警先后走访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法制支队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发放《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时限规定》。
侦查监督部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统一原则,积极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以期对司法实践中执法规范化有所裨益。
侦查监督,我们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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