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V·我是检察官】检察官专业化办案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朝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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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中午12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新闻中心与北京电视台(BTV3)《法治进行时》栏目联合录制的“我是检察官”特别节目播出第二期。本期节目出镜的检察官是来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的林芝。
在本期内容中,林芝检察官通过讲述自己办理的实际案例,介绍了首都检察机关发挥专业化办案优势,依法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构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防火墙”。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m0029w63car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之一就是防控金融风险。北京市检察机关目前在部分检察院成立了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检察部,依法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构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防火墙”。
今天,我们就走进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看一看该院金融犯罪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如何帮助百姓守护好钱袋子、维护金融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高某,54岁,房地产投资人。高某说的可以用秒计算的挣钱方式,指的是2013年4月在北京成立的某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到两年时间该网络借贷平台的注册人数,已经达到1.8万余人。
据高某自己说,最多的时候融资达到20多亿元。2015年1月22日,该网络借贷平台发布消息称,借贷平台发生资金危机,即日起暂停一切业务。
借贷平台暂停业务,引发了投资人的恐慌。根据司法机关证据显示,本案已报案的投资人涉及全国各地,共计500多名,未归还本金3亿余元。
CBD的清晨是忙碌的,在这块不到7平方公里的区域里,汇集着众多世界五百强企业,更是国内金融、互联网等企业的所在地。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林芝检察官说,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暗流涌动。北京市多数金融犯罪案件及新型互联网金融案件,都发生在朝阳区。
高某的P2P借贷平台案,是林芝办理的第一个互联网金融案件,是典型的披着互联网平台外衣的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的案件。
P2P借贷,是互联网金融常见的一种模式。一共涉及三方,一方是投资人,一方是借款人,还有一方是经营P2P业务的公司。其中,经营公司的角色相当于中介,为投资人和创业者牵线搭桥。
高某的网贷平台就相当于中介,从投资人手中集纳资金然后出借给借款人。2013年起,改网贷平台设立多个项目,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并承诺,投资人可得到百分之7到15的收益。
投资款到账后,高某将其中绝大部分投资款转进了自己的个人账户,最终投进了高某在山东的房地产项目。2015年1月,高某的房地产项目资金链断裂,投资人的钱打了水漂,投资人向警方报案,而高某因涉嫌其他非法集资案件,已被山东警方抓捕。
林芝检察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进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3年林芝考取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这段求学经历让她对互联网金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经过调研,林芝检察官发现,随着金融创新日趋活跃,一些人打着网络借贷、网络众筹、P2P投资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可是一旦非法集资的企业无法兑现回报,往往就会关门走人。
林芝认为防范投资陷阱的方法主要包括: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是否承诺高额的回报并保本付息,是否面向不特定的人募集资金,资金是否由国家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目前,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一共有17位检察官,成立至今共受理金融犯罪案件2111件4377人,在金融检察专业化的进程中,他们还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力求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京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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