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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朝阳区检察院一起案件获评全市职务犯罪检察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规实施十大优秀案件
朝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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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职务犯罪检察“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规实施优秀案件”评选结果的通报》,我院报送的白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获评十大优秀案件,名列第二名。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总结和检验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服务保障首都发展大局的工作成效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评选分为案件材料报送、初审和案件现场评审三个阶段,最终评选出优秀案件10件、优秀入围案件3件。
白某某犯受贿、滥用职权案是朝阳区监察委员会查办的首起“疏解整治促提升”领域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现本案判决已生效,白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本案是监察改革后朝阳区查处的首例“疏整促”领域官员案件,凸显了拆控违领域渎职与受贿行为交织的乱象。
承办人在认真审核案件证据、严格论证案件定性的同时,注重指控与教育相结合。在庭审期间,我院配合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全区有疏解任务的十余个乡的纪检干部及主管拆控违工作的领导旁听庭审,开展法治宣传,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我院职检部以本案办理为契机开展多维度的普法宣传,注重与朝阳区监委共同形成打击合力与宣传攻势,切实落实以点带面服务区域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将依法履职和服务首都工作大局更好地结合起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性质,依法准确打击犯罪,通过办案发挥延伸职能服务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等首都工作大局,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文 | 郑明克
图 | 王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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