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检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以检察名义保护古树名木
生态 环境 保护
日前,福安市检察院首次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福安市城市管理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与会人员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理念,就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存在的若干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交流探讨,并达成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思路。
检察建议采取公开宣告的形式,也得到被建议单位的接纳和应邀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首肯。
城
市
管
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保护古树名木意识;建档立册,落实责任,进行科学养护管理;结合古树名木实际生长情况,做好白蚂蚁防治、寄生植物清理及周边乱搭盖整治工作,确保古树名木健康生长。
——福安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缪健伟
人
大
代
表
古树名木是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对它们的保护应该重点关注。我们可以在标识牌上增加相关法律条款,让老百姓知悉;也可以参照林业部门做法,给每棵古树名木配林权证,让相关人员更有主人翁意识。
——陈 恒
政
协
委
员
古树名木的保护,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微信等媒介扩大影响力。除此以外,还应该对破坏较大的树进行实时监控,杜绝毁坏林木现象的发生。
——林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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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 福安市绿色名片
“古树名木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和自然遗产,是城市历史、文化的见证和活的文物。保护好古树名木,不仅是社会生态文明的标志,也关系到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宜居城市的建设。”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胡涛早早就给本次公益诉讼工作定下了基调。
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含100年)的树木。名木,是指国内外珍贵,稀有的树木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古树名木作为福安城市历史的见证,遍布大街小巷,福安市域范围内百年以上古树约800株,其中中心城区一级古树有146株,二级古树名木300余株,不仅体现出大自然造化和历史的厚重,也彰显福安这座山水城市的古韵。保护好古树名木,对研究本地区的历史文化、环境变迁、植物分布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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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风华 如今却伤痕累累
“我在这里住几十年啦!以前小时候我经常在这两颗树底下玩,那时候它们保护得比现在好十倍都不止!现在树底下都是垃圾,苍蝇蚊子乱飞,哪有小孩子敢靠近!”一位老者愤愤不平地向检察人员反映情况。
位于福安市中心某巷口的两株香樟、榕树,冠盖如云,已有数百年的历史。然而它们的现状却不容乐观:树身缠绕着绳索、电线和灯笼,树下供奉着香炉,树坑处堆满了垃圾,蚊蝇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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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过程中,福安市检察院发现更多古树受到破坏的现象,部分景象甚至令人触目惊心:部分古树没有悬挂古树标牌;街边的古树树干或缠绕电线、绳索或张贴、悬挂广告牌、摄像头、照明灯等;工厂附近的古树基部堆积了大量建材物料或垃圾;散落民居四周的古树因四周建筑围合导致生长空间局促;不为人知角落的古树饱受白蚁病虫害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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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 以监督守护生态
为更好地保护古树名木,传承城市生态脉络,福安市检察院决定向福安市城市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同时,该院为本次检察建议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公开宣告,更好督促被建议单位履职尽责。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是我们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坚持的理念。新形势下的检察建议需要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小洁的表态,在与会的代表中形成了共识:检察建议的发出只是第一步,后续对整改措施的监督是否到位,才是衡量检察建议“刚性”的标尺。
通过检察建议书的公开宣告,使检察监督转单一、闭门监督为多头、开放监督,同时也与行政机关搭建起交流互动平台,有利于督促职能部门做好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守护绿色生态,为福安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提供检察力量。
本次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也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缩影。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监督依法行政。
2017年7月以来,福安市检察院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4条,立案13件,并努力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综合运用好诉前检察建议、诉前圆桌会议、提起公益诉讼、诉后跟进监督“法律监督四种情形”,有力推动解决问题,更好地促进以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解决公益受损问题。
文案:第四检察部 张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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