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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持警棍殴打妇女儿童,缺的是人性

2016-05-02 周蓬安 周蓬安的公众号

持警棍殴打妇女儿童,缺的是人性

近日,一段一分多钟的视频流传网络引发关注。该视频显示:多名戴头盔、口罩身穿黑色制服统一着装的男子手持木棍、警棍和防卫盾牌,殴打多个坐在地上的妇女和儿童,现场哭声凄厉。财新记者获悉,这是4月30日发生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琼华村发生暴力拆迁事件。(5月1日《财新网》)

昨晚下线前看到该视频后,修为不够的笔者忍不住骂出“禽兽”二字,这里先说声“抱歉”。而在该视频出现前几个小时,党网《海口网》对该事件就已有报道,只是该“喉舌”报道的内容完全相反。这篇题为《海口处置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11人被带离审查》的文章不但只字未提暴力拆迁、执法人员殴打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等问题,而是单方向报道“一些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煽动部分群众,对执法人员和拆迁机械设备采用丢砸石砖、燃放鞭炮、发射烟花等过激行为暴力抗法,妄图阻碍正常执法,扰乱正常执法秩序,威胁到执法人员和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秀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往现场”,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现在看来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该文还特别强调“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

若是真的“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就不会出现随后南海网的《海南7名联防队员拆违中殴打民众当地政府致歉》一文了。该文披露,秀英区主要负责人介绍,当天,在依法拆除长流镇琼华村违建过程中出现了暴力抗法行为,在制止暴力抗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殴打群众。公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置,对7名参与殴打群众人员进行治安拘留。同时,秀英区对管理队员不力的区联防大队机动中队长王某给予撤职。

我不知道《海口网》采编人员在发文几个小时后即被“打脸”究竟是什么滋味?做媒体的,百姓不奢望你们履行监督公权力的职责,也不奢望你们替弱者说话,但不助纣为虐,不撒谎会死吗?

另一个令官方感到十分尴尬的是,今天上午,一张“海口好人住宅被强拆”的图片开始在网络传播,图片的文字说明为:琼华村,谭高岳,假日海滩救生队主管,因多次海中救人,2015年被评为“海口好人”称号。昨日,他用辛苦积蓄建的房屋被以违建名义拆除。记者采访中,谭高岳在电话里哭了起来。他告诉记者,他用积蓄盖了一栋两层楼的住宅,就在昨天,他所建的房屋被强拆,而就在十天前,他刚刚获得“海口好人”的称号。

虽然“海口好人”与违章建筑业主之间并非平行关系,但谭高岳能被评为“海口好人”,至少他首先是一名守规、守法公民。而对一名守规、守法公民所建的违章建筑,用法律手段应该可以解决,又何必使用强制手段?如今“好人”的房子被强拆,多年积蓄付之东流,社会舆论理所当然会站在“好人”一边。虽然该事件当初是“秀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往现场”,但海口市甚至海南省无疑要背上骂名。

就该事件而言,最为恶劣的恐怕还不是执法者殴打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而是这些打人者手中的警棍和防卫盾牌从哪里得到的?笔者使用因助纣为虐“莆田系”,近期更是卷入“魏则西去世”而臭名昭著的百度搜索“警棍”二字,发现“警棍是警察执行公务时,使用的特制棍棒。各地区的警局对警棍的规格都有严格的控制。”

网上未能搜到“防卫盾牌”究竟是个什么东东,笔者疑似为防暴盾牌。而搜索“防暴盾牌”显示:是指武装警察、镇暴警察或镇暴军队所使用的一种类似于中世纪的盾牌的防御器具,用于在镇暴过程中推挤对方和保护自己,可以抵挡硬物、钝器以及不明液体的袭击,也可以抵挡低速子弹,但是不能抵挡爆炸破片和高速子弹。

虽然不能肯定记者所提的“防卫盾牌”即防暴盾牌,但“警察专用”似可确认。如今被治安拘留的7人均为联防队员,也就是网上常说的“临时工”。那么笔者就不得不咨询海口市领导,需要严格控制、专供警察执行公务时使用的警棍甚至防暴盾牌又如何落入这7名原本并无执法权的“临时工”之手呢?

海口市委市政府应该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此今天上午召开紧急会议。会议提出,党和政府代表群众的利益,无论是执法,还是其他任何时候,都不能对手无寸铁、特别是妇女、儿童进行殴打,这是党纪国法不能容忍的。

海口市委市政府将执法者持械殴打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上升到党纪国法的高度,一些人会感到官方这是高度重视,但就笔者的认知来看,这是令人沮丧的重视。因为对于执法者来说,学会了用人性来自我约束,就不可能发生这类令人发指的事情。就此可以推断,持警棍殴打妇女儿童,缺的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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