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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e案六:呼吁国税、地税尽快合并

2017-03-13 周蓬安 周蓬安的公众号

说明:2009年的全国“两会”,来自安徽省芜湖市的全国人大代表,芜湖市盲人学校校长席蔚菁曾提交过一篇题为《国税、地税应尽早合并》的建议案。新华社就此发通稿称,3月4日,来自安徽的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席蔚菁在驻地修改准备提出的建议。她准备对国税和地税系统机构改革方面提出建议。

毫无疑问,席蔚菁代表的建议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可遗憾的是,这个可以被视为中国精兵简政,“大部制改革”是否见效的“试金石”的改革,至今却毫无动作。随着“营改增”于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继续分设两套机构就更无必要了。虽然在“营改增”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强调国地税合作,而且合作确实很有成效,但对于纳税人而言,再好的合作也不如合并,呼吁两套机构合并的呼声更加高涨。

窃以为,在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的中国,纳税人在同一套税务管理系统里,向两套税务机构分别申报纳税税款,是多此一举,毫无积极意义。因此,根据目前情况,再提国地税合并话题。(以下为正文部分)

 

呼吁国税、地税尽快合并

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老百姓对政府服务要求也是越来越高,纳税人对“一件事却要跑两家”的纳税方式已经越来越有意见。而2015年底出台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却突出“两套机构是合作不是合并”,让国税、地税合并的希望再一次成为泡影。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对两家合作虽然都非常重视,但从服务于纳税人的角度看,再好的合作,也无法与合并相提并论。而且“营改增”之后,地税工作量并未得到根本的减少,而国税工作量却大幅度增加,国税系统不得不扩充编制,客观上增加了税收征收成本。

如今,无论从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效能,还是从方便纳税人角度考虑,国税、地税都到了该合并的时候了。理由如下:

一、继续分设两套税务机构的理由已不复存在。1994年税务系统分设成国税、地税两套机构,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基于财政“分灶吃饭”的需要,中央为了调动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确定由地税系统征收地方税,确保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二是考虑建立一套完整的地方税系统,让省级人民政府甚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在地方税立法方面具有更多话语权,比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开征、停征某一个税种,在辖内对税目、税率自行调整。

但22年过去后,中国地方税体系建设毫无进展,这应该与中国国情有关。而随着中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未来几十年恐怕很难真正建立起一套地方税体系来。而“分灶吃饭”的问题,根本上还是财政问题,与谁来征收这些税并无关系。因此,两套机构继续分设的理由已不复存在。

二、国税、地税交叉管理,两套机构分设已失去意义。当初由国税系统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一个重要考量就是有效化解基层税务机关“混级混库”问题。但从2000年开始,中央将个人所得税、地方企业所得税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系统自此不但征收地方税,也征收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这就造成国地税交叉管理,造成的“扯皮”现象更是给纳税人增加了无谓的负担。

而随着税收信息化的推进,目前基层税务所开出的任何一张税票,都完整、准确地清楚记载中央、省、市、县(区)、镇的收入归属及分成比例,“混级混库”问题已得到根本性解决。因此,继续分设国税、地税两套机构已失去意义。尤其是目前国税、地税使用的税收管理系统均为“金税三期”,两套机构合并在技术上已没有任何障碍。

三、分设两套机构,纳税人颇有怨言。纳税人由过去跑一家即可办理所有纳税事宜,到必须跑两家才能办理完毕,没有怨言那是假话。而因为两家税务机构业务上有交叉,很多业务都会相会推诿,纳税人两头受气。此外,纳税人与两家税务机构打交道,也会增加管理成本。

四、分设两套机构,造成地方税大量流失。机构分设这么多年,地方税费流失现象一直都很严重。主要表现在零散税收,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费以及随征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地税合并后,由征管系统自动计算,一张票就能解决所有税费征收问题,可有效堵塞漏洞,大大减轻纳税人负担。

五、“大部制改革”的客观需要。中央一直在精简机构,但在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的中国,业务同类,执行同一个税法的税务部门却一分为二,且持续20多年,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国地税能否合并,可以说是衡量中国“大部制改革”是否见效的“试金石”。

六、“上海模式”证明合并具有极强的可行性。1994年两套机构分设时,全国只有上海一地特殊。上海20多年来为应对社会方方面面而不得不推行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模式,让上海成为中国效率最高、征收成本最低的税务机构,也反映出两套机构分设纯粹是多此一举。

七、近几年是国地税合并最好的“窗口期”。目前现状是,国地税均存在人员年龄“老化”问题,一大批1982年招干进来的税务干部,女性都将在今后一两年退休,男性也将在今后六七年退休,如果在这个“窗口期”合并,将大大减少人员压力。

当然,如果国家税务总局考虑两套机构人员年龄偏大,不便于合并,一个替代方案就是撤销地税系统,地税业务完整地由国税系统接管。最终要实现的目标,就是纳税人只需向一个税务机构申报纳税,避免纳税人因机构臃肿而受拖累。(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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