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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该怎样问责“聂树斌案”责任人?

2017-03-31 周蓬安 周蓬安的公众号

2017年3月30日,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处收到河北高院寄送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各项赔偿共计268.13991万元,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52579.1元,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万元,精神抚慰金130万元,张焕枝个人的抚养费6.4万元。

首先肯定河北高院在“聂树斌案”发生20多年间,这回表现出了“破天荒”的高效率。相比较聂树斌父母于2月14日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的13919156.8元国家赔偿申请,实际赔偿金额虽不到两成,好在聂树斌父母已表示不申诉,河北高院也就不会增加尴尬了。

我想,聂树斌父母做出不再申诉的决定,应该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与仅获赔205.96万元的“呼格案”相比,感觉已经不错了;二是这十几年的申诉、上访,聂树斌父母已经心力交瘁。唯一的儿子都失去了,为了多获得一点国家赔偿而再次上访,精神上恐怕也受不了。不过,归根结底还是这么一句话:多好的老百姓啊!

笔者还是要简单介绍一下“聂树斌案”。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县人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7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抓获河北省公安机关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在交待的多起强奸杀人案件中,有一起竟与“聂树斌案”系同一个案件,这就形成了“一案两凶”怪现象。聂母得知此事后,经历了坚忍不拔的上诉、再上诉。无休止的上诉、上访,终于让聂树斌在被执行死刑20年后得到平反昭雪。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聂树斌父母经历的磨难及延伸出来对司法的埋怨,肯定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面对国家赔偿款与申请金额的巨大差异,聂母做出“不申诉”表示,我们看到这位母亲的坚韧、宽容和伟大,但同时也看到某些司法人员的腐败、冷血和渺小。

笔者曾评论,聂树斌在被执行死刑21年后被宣告无罪,但围绕“聂树斌案”及与该案密切相关的“王书金案”,不但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也大量消耗掉司法公信力。

笔者以为,“聂树斌案”的国家赔偿虽然了结,但围绕该案的后续处理工作仍远未结束,必须处理好如下三个问题:

一是该怎样问责“聂树斌案”责任人?聂树斌被认定无罪后,笔者在《》一文中曾写道,为了维护法制形象,有关“聂树斌案”的问责,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都应该介入,不能再搞“罚酒三杯”那一套了。

笔者之所以这么说,就因为此前太多的冤案昭雪后,并没有认真问责当初的办案人员,如“浙江叔侄强奸冤案”,似乎没有问责。而最为典型且具有可比性的如“呼格案”,在随后被处理的27人当中,竟无一人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无1人因此被降级使用。难怪呼格吉勒图父母说,这样的追责结果,比没有更残忍。

我曾经武断地评价“聂树斌案”等案办案人员,认为凡出现“冤假杀人案”,就一定存在刑讯逼供,即使那个被指供、诱供的人原本就不想活,他也要考虑自己身后的名誉,绝对不愿意带着莫须有的“杀人犯”、“强奸犯”去见阎王。因此笔者只能坚持,绝不相信聂树斌会主动“栽赃”自己杀人、强奸。

在此,笔者不得不再次提到晚清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百度百科显示,案件水落石出后,慈禧太后连续发布旨意,余杭知县刘锡同被发配黑龙江。仵作沈祥以及其他相关人等30多位官员被革职、充军或查办,浙江巡抚杨昌浚、浙江学政胡瑞澜,杭州知府陈鲁一干官员100余位,被革除顶戴花翎,永不续用。而杨乃武与小白菜都活到70多岁。

有关“聂树斌案”迟迟不能得到纠正,此前有说是受“河北政法王”张越的干扰。我们知道,目前军队正在肃清郭伯雄、徐才厚流毒,辽宁正在肃清王珉流毒,江西正在肃清苏荣流毒,天津正在肃清“津门武爷”流毒。那么,我们可以将河北省对该案责任人能否依法问责,视为该省是否肃清“河北政法王”张越流毒的“试金石”。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二是国家赔偿应由制造冤案的相关责任人分摊。本月施行的《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最值得关注的是在当前对冤假错案“始作俑者”问责不尽如人意的背景下,对责任人如何追偿、追偿标准等作出了突破性规定。也就是说,聂海芬若再当“神探”,就要收敛了。因为再刑讯逼供,就有可能在家拿钱出来赔偿受害人。

河北省虽然没有这个规定,但也有必要效仿。这些“冤案”制造者,当初因为“破案有功”获得嘉奖,有的还因此升官,如今理所当然应付出相应的代价。

三是“王书金案”也该结案了。王书金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古今中外司法奇案”。2007年3月12日,邯郸市中院一审判王书金死刑,王书金不服,提出上诉。6年半之后的2013年9月22日,河北省高院才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审判过程颠覆了常人思维。著名法学家贺卫方发微博称:【奇案】本来,检察院是追诉犯罪的,被告往往是逃避追究的。王书金案多么奇妙,被告人在法庭上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的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的目标却是千方百计地证明那不是被告人所犯之罪。于是,律师跟检察官的角色乾坤大腾挪。这样的审判真是难得一见。

呵呵。判处王书金死刑,已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可又是三年多时间过去后,却仍没有结果。聂树斌被认定无罪已经快四个月,国家赔偿事宜也已尘埃落定,百分百会被核准死刑的“王书金案”也该了结了吧?

不过,了结“王书金案”还应该搞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初错误认定聂树斌奸杀的女子,究竟是不是王书金所杀?总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就结案吧?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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