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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咋也被查?

2017-05-05 周蓬安 周蓬安的公众号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2017年5月4日发布通报称,经省委批准,原邯郸县委书记、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何志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澎湃新闻注意到,何志刚也是继王积俊后,官方披露的第二名曾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荣誉称号的落马官员。

在建党94周年前夕,中组部宣布了102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名单。有点不顺的是,此次评选阶段就出现了不小的波折。原本是效仿20年前评选“百名优秀县委书记”做法,但中组部公布全国百名优秀县委书记拟表彰人选名单后,共有4名初步推荐人出现了状况,分别是江苏宜兴市委书记王中苏(2016年7月7日被免职)、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委书记黄干强(2016年4月,不再担任)、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委书记龙秀(2016年5月,不再担任)、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委书记廖应灿(现任广西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

估计是担心再出状况而预留两名,中组部随后又公示的6个补选名单,结果就将“百名”弄成了102名。

相信这四人在公示期间遭到举报了,但举报内容是否属实,有的可以很快查清,有的则需要随后慢慢查,因此公示后遭举报的候选人结局也就不一样,有的很冤枉地落选,有的仍如期当选,如网上举报任职期间存在大兴楼堂馆所、插手基建工程等问题的陕西礼泉县县委书记孙矿玲,最终仍顺利成为102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中的一员。

这102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中,已有多人晋升为副省部级高官。当然,这些人原本就是正厅级书记。如北京市朝阳区委书记程连元已晋升为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北京市西城区区委书记王宁,已出任北京市副市长;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李树起已担任天津市副市长;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林北川升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在不到两年时间里,这102人中已有一位因公殉职。今年3月18日傍晚,福建南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俊波同志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9岁。

习近平总书记对廖俊波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廖俊波同志任职期间,牢记党的嘱托,尽心尽责,带领当地干部群众扑下身子、苦干实干,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党忠诚、心系群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无愧于“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称号。

而另一名被查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王积俊,原系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他在成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次月即晋升为广东江门市委常委,蓬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再7个月后被免职,随后被逮捕。

而在1995年表彰的百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中,有人官运亨通,有的原地踏步,有的退居二线,有的因公殉职,有的锒铛入狱。其中已有3人晋升为正省部级高官,分别是现任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现任海南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于迅;现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此外,还有13人晋升至副省部级岗位。

2015年4月1日,中国共产党网转载《决策》的一篇文章称,在这100名县委书记中,目前已有7人因严重违法违纪而锒铛入狱。

笔者搜索发现,这7人分别是李达球,时任广西贺县县委书记,落马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2014年10月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时任云南省寻甸县县委书记王常明,落马前担任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时任黑龙江省穆棱县委书记林秀山,落马前担任黑龙江省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目前情况不详;时任浙江省开化县委书记郑樟林,落马前系浙江省衢州市政协主席,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时任县级江苏省泰州市委书记朱爱群,被查时任地级泰州市常务副市长,后续情况不详;时任湖南省桃源县委书记彭晋镛,曾任常德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等职,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时任安徽省繁昌县委书记周其东,在担任芜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因雇凶杀人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些“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原本应该是仕途光明,为何也走向犯罪的道路?应该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这些人原本并非真正优秀,而是“鬼使神差”被推上位。如王积俊在获得这一荣誉的几个月后即遭查处,其所涉问题肯定在被授予荣誉之前,因为按照常人思维,获得这么高的荣誉后,怎么着也会严格要求自己“一阵子”。何志刚2013年11月才担任县委书记,17个月后获得“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显然也是水货。

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监督。近年来县委书记已成腐败的“重灾区”,就因为其在重大经济决策及用人方面权力过大,不受制约。这些人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后,其仕途更是一片光明,成为官场上的“潜力股”,班子成员根本不敢监督,甚至上级领导都会拼命巴结,导致权力失控。

为了防止余下的这99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不再重蹈王积俊、何志刚的覆辙,建立有效的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已迫在眉睫,外部的舆论监督也是必不可少。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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