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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书记市长“掐架”,总是两败俱伤

2017-05-25 周蓬安 周蓬安的公众号

(第二稿)5月23日“政事儿”一篇题为《市长多次举报书记的城市,前女副市长又出事》的文章报道,刚刚被查的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翟宪枝,在2015年12月之前担任通化市常务副市长。其间,该市市长田玉林因受贿4422.759万元被判处死缓。案发后,田玉林多次写举报信举报时任通化市委书记刘保威,庭上举报称刘有侵吞国有资产、操纵股票等问题,还曾于2012年决定停建通化江南客运站工程,并将该地低价转让给友人。

在笔者看来,无论市长举报书记,还是书记举报市长,一定都是有的放矢,十拿九稳,栽赃陷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他们在一起工作,很多事情彼此心知肚明,一些重大项目中的“猫腻”,大家也都非常清楚,只是台上两人都忙着“闷声大发财”时,矛盾不会突出,但一旦“分赃”过于悬殊,或者一方过于强势,两人就很容易“闹掰”,有的就会授意秘书或无关人员匿名举报(省略一句)。一旦某一方被查,也会供出另一方来,以图最后的“鱼死网破”。

比如遭“搭档”田玉林举报的刘保威,很快就被调离通化市委书记一职,转任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去年12月29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一则公告显示,通化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刘保威辞去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

很明显,刘保威这就是“有事了”。只不过十八大之后“雷霆万钧式”的反腐中,有一部分被“断崖式降职”了,估计刘保威也是“软着陆”了。比如中纪委最新公布的落马“老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刘新齐,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子收受他人财物,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经商谋利,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执纪审查工作”,也仅仅被开除党籍处分,由副省部级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很多网友对被处理的落马高官刘新齐仍是羡慕不已,因为刘新齐仍享受的正处级生活待遇,那是多少人可望而不可及的事。

刘保威无疑也享受到了“断崖式降职”这个好政策。

当然,书记、市长“掐架”有利于反腐。实际上,此类案例在中国官场上频繁出现,书记、市长因“互掐”而双双落马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最有名的如南京市市长季建业与市委书记杨卫泽。

据说季建业行事霸道,在南京说拆就拆,有“推土机市长”之称,很多时候抢了“班长”杨卫泽的风头,同样作风彪悍的杨卫泽因此不爽。季建业落马后,媒体及南京坊间曾曝与杨卫泽或明或暗的举报有关。因此,季建业岳父,曾任江苏常务副省长的高德正进京实名举报杨卫泽在交通厅任职时与沪宁高速公路修建中存在重大腐败线索。季建业、杨卫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6个月。

不久前,《落马女官员高速上被拦叱问交警"我是市委书记"》一文,说的是平素高傲的赵海燕,以三门峡市市长省份从2011年到2015年与市委书记杨树平“搭班子”,因为过于强势,两人难以兼容,发展到相互举报。杨树平接受调查后,赵海燕接任书记9个月便落马。

不可思议的是,在不到16年时间里,三门峡市共产生6名市委书记,其中竟有4人“落马”。除赵海燕、杨树平、连子恒连续三任书记落马外,1995年11至2000年12月担任三门峡市委书记的孙善武,2001年1月晋升为河南省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2008年9月28日,时任河南省政协副主席的孙善武被查,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很明显,书记、市长“互掐”不仅仅影响一个城市的发展,对个人也是“两败俱伤”,因此还是慎重为妙。目前市长、书记较为普遍的合作方式,是市长绝对服从于书记。即使明知书记“不咋的”,也乐见其高升,至少让书记很自然地调离,以便自己进位成为“班长”。众多惨痛教训证明,书记、市长“掐架”,肯定都没好果子吃。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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