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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醉他死、醉己死,官员都不该这么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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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消息,11月18日中午,汝南县食药监局局长雷明奎、安监局局长、质监局局长、编办主任、工商局局长、和孝镇党委书记等6名正科级干部以及两名司机,在县城开完会后聚餐,雷明奎等4人饮用酒4斤,随后出现严重身体不适。经医院抢救雷明奎不治身亡。网友称参与聚餐的另外5名官员和2名司机均受到处分,其中3名官员被撤职。

这则消息的信息量那是相当的大。首先让我看到了一个顽固抵制“大部制”改革的“特区”。我们知道,自2013年新一届政府启动“大部制”改革后,就着力推动工商、质检、药监三个部门的整合,有些省级层面都已实现了“三合一”,如天津市在两年前就成立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大市场大部门监管新体制。更多的省市自治区实现了地级市层面的“三合一”,如浙江省。连一向保守的安徽也部分实现了地级市层面的“三合一”。而汝南县至今却毫无动静,是不是该县科级干部太多,“三合一”后不好安排?在笔者看来,“大部制”改革的推进速度,与该地官员拥有现代理念的程度成正比,也与该地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

其次让我看到该县官场环境过于“希拉”。即使在“八项规定”出台前,很多地方就已出台过“禁酒令”,严禁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11月18是星期五,这些单位“一把手”们中午就这样“4人饮用酒4斤”地大干起来,即使不出事,下午还能上班吗?局长、书记们带头这么干,下属能规规矩矩上班吗?这样的行政环境,投资环境也一定不敢令人恭维,汝南成为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就不足为奇了。

“八项规定”出台后,多数地区已经取消了“同城接待”,就是不让同城官员用公款“今天我请你,明天你请我”。虽然汝南官方并未透露6正科级干部聚餐是不是公款买单,但凭中国网友的想象力也应该是“你懂的”。

当然,无论公款还是私款,雷明奎局长都是不幸的。要是死在工作岗位上,没准还能被“打造”成烈士,至少也是因公牺牲,子女还能得到诸多优待。醉酒死,不但享受不到什么待遇,名声还不大好听。

其实,涉及官员参与的“醉酒死”还真不算稀罕事。法制晚报一篇题为《近3年官员非正常死亡:自杀最多喝酒致死第二》的文章就介绍了多起官员“醉酒死”案例,如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政协联工委原主任杨小韩违规操办乔迁宴并致人非正常死亡;陕西扶贫官员在贫困户家喝酒酿悲剧;广西官员夜宵酒后互殴1人被打死;广东潮州公路局宴请后一死一重伤;湖南永州14人吃喝近8千,女官员陪酒醉死。

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在酒桌上,领导让喝你有时还真是不得不喝,身在官场,往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因此,官员因陪领导喝酒而醉死的案例也比比皆是。如桂林市园博园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张某到包厢敬酒,因饮酒过量酒精中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安徽省祁门县民警朱某在陪同领导“工作晚餐”后醉酒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河北廊坊文安县建设局局长邵俊德率副局长等人接受一村支部书记宴请,导致村支部书记死亡;湖北恩来凤县地税局办公室肖姓干部,在宴请州局领导时“就餐饮酒后呕吐窒息身亡”。2013年7月,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带领亲属前往镜泊湖风景区旅游,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党委书记及局长在景区鹿苑岛宾馆公款宴请。东京城林业局的党委书记孟庆安陪酒后次日死亡。

如果将付晓光等以上案例说成“醉他死”,那雷明奎就是“醉己死”了。因为雷明奎作为正科级干部,与另5人“平起平坐”,没有必要以“陪酒”来讨好他们,抛开“劝酒”因素外,本该自己掌握酒量,可当天“4人饮用酒4斤”,就分明是“往死里喝”,结果是“醉己死”。

而官员“醉己死”的案例也并非雷明奎独有。2014年3月11日18时左右,云南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安林与城管局职工黄书勇等5人在吃饭时赌酒喝了4斤白酒。23时30分左右,李安林妻子发现丈夫异常,随后医生赶到现场,确认李安林已死亡。

种种“醉他死”、“醉己死”也暴露出另一个问题,就是他们虽然也参与了种种政治学习,但政治觉悟却并没有提高,抄的那些笔记也只是为了“胡任务”。笔者想借机给那些“馋酒”的官员断喝一声:“醉他死”也好,“醉己死”,官员们真的不该这么喝,真的不该这么玩。(请用搜狗搜索“周蓬安”微信,关注我的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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