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周蓬安:“交警”收黑钱,就这么草草了事?

(请点右上蓝色字关注周蓬安的公众号↑)

针对“河北广宗交警夜查货车收黑钱”视频及报道,该县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广宗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何立强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黄敬敏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交警大队公路巡警执勤五组负责人赵艳博行政撤职处分,对涉事交通协管员李信捷予以辞退,并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据我对行政机构的了解,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何立强、副大队长黄敬敏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处分,而赵艳博受到的行政撤职处分则甚至可以用“子虚乌有”来形容。因为县交警大队无非是个副科级单位,那么县交警大队公路巡警执勤五组负责人,无非是个指派职务,不大可能还有“红头文件”的任命书,因此撤职处分也是扯淡。也就是说,作为在一线直接“带领交通协管员李信捷执勤”的赵艳博,在“收黑钱”视频被曝光后其实是毫发无损,感觉有点不可思议。这样的处理方式,分明是告诉大家,“收黑钱”仅是协管员李信捷个人所为,收到的“黑钱”也完全是由他一人私吞,交警队领导及正式交警都“没拿一分钱”。而对协管员李信捷的处理,也是避重就轻,背后或有担心其说出真相的嫌疑。

记得四年前,同在河北省的河间市郭村派出所5名协警,利用职务之便、以抓嫖娼为名,将一名男子拽进警车,搜走其身上的120元钱,并索要罚金5000元,之后5人将此款私分。河间市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判决生效后,5人就法院“对每人各罚款两万元不开票”一事提出异议,其中两人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协警、法院一起“黑吃黑”的行为,曾引发舆论热议,河间市法院梁院长称,10万元并非罚款,而是取保候审保证金。

相比较河间市对5名协警的处理结果,广宗县相关部门对该县交警(含协管员)系列“权力换人民币”案的处理,真正体现出组织宽容大度,“治病救人”的态度。

该案也暴露出另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公安机关为何让容易出问题的协警、辅警穿着与正式警察一模一样的制服,还故意让他们佩戴与正式警察相似到普通百姓分不清的肩章、臂章?

笔者不大相信广宗县交警(含协管员)仅有李信捷一人“收黑钱”。因为分别拍摄于2016年3月27日、10月4日、10月7日的三段视频,不大可能是同一个人,而且其中一段视频内容,也说明拍摄者拍到的并非仅仅1人。

最后一段视频显示,拍摄者对交警说:“师傅照顾照顾,上次才给了你。”交警马上反驳:“上次不是我!”之后,交警收下100元钱。

此外,从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收钱的“程序化动作”,也可以清晰地看出他们“收黑钱”的手法已经十分娴熟,绝对不是一次、两次就能练出来的:

视频中,一名年轻交警向大货车司机喊:“拿证来,拿证来。”

大车司机连说“照顾!照顾!”并通过车窗递出去100元钱。

交警说:“别拿这个纸来忽悠我,快拿证来。”

拍摄者收回钱,夹在驾驶证,下车递给交警,百元大钞被收走,驾驶证被还回后顺利通行。

大家都知道,任何一个地区色情业、赌博业发达,都是因为背后有警方背景。而警察热衷于查处低端赌博、低端卖淫嫖娼,就因为《》。推而广之,一个地区马路上严重超载车辆横行,交警及运管部门一定有人收了“黑钱”。这些低端赌博、低端卖淫和超载车辆,本质上是相关执法部门“放水养鱼”的结果。

《北京时间》报道称,有知情者透露,广宗县交警夜查大货车,收钱就可违法放行,其实是司机与交警心照不宣的事情。

既然如此,该县交警支队的领导事先不大可能一无所知。若真的一无所知,那就是“芝麻官”也犯上了“官僚主义”大问题。而一线的正式交警,更不可能不知道“收黑钱”这个惯例。那么,带队交警赵艳博洁身自好,放手让交通协管员“一人发财”,情理上也解释不通。

综上所述,“河北广宗交警夜查货车收黑钱”一案的处理结果,无疑有草草了事之嫌。(请用搜狗搜索“周蓬安”微信,关注我的公众号)

请长按二维码加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