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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遭“二次查处”的官员,都是“能臣”

2017-09-23 周蓬安 周蓬安的公众号

(首发人民网强国论坛,见“原文链接”)经查,张丽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晋升;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张丽丽何许人也?乃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按说,在隔三差五就有“老虎”被拿下的当今中国,一个享受副厅级待遇的“非领导”被查,根本不可能引起社会太多的关注,网络反响也不会有多大。但张丽丽不同,因为在一年半之前,她身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因对天津港“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此次被定性为涉嫌犯罪,算是遭“二次查处”了。


作为一名46岁即升至正厅级的女性官员,应该说仕途光明。可她却也喜欢觥筹交错,违规接受宴请;也热衷于“跑官要官”,谋取高位;也“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不知道有啥动向害怕被组织了解的?这也说明在迷恋权力方面,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只是令她家人略感欣慰的是,通报中没有“与他人通奸”一说,应该不存在“日后提拔”的问题。

有意思的是,张丽丽与此前被查的5名天津市领导(武长顺、尹海林、黄兴国、杨栋梁、王宏江)一样,都是“假博士”。


笔者注意到,十八大之后反腐力度空前,因此遭“二次查处”的官员似乎也多了起来,最为典型的如原四川省副省长李成云。李成云2011年9月被免去副省长职务,“二次被查”后法制晚报公号“深读”曾报道,有一位“非常美丽,很有魅力”的南充籍女子与他保持亲密关系。该女子曾是李成云在四川省机械工业厅的同事,后辞职出国,案发前回到中国,自称经商,却是一个为至少两个国家和地区“服务”的“双料间谍”。中国反间谍机构将之抓捕,李成云也随之事发。有知情者称,在与该女子亲密接触期间,李成云并不知晓其“间谍”身份,也并未泄密,因此仅受政纪处理。


李成云“二次被查”后,德阳退休干部中有人坚称他还有多名情妇,也有人称他还有严重的经济问题。但即便如此,李成云虽被免职,却并未降级,直到去年4月9日再次被查。笔者在《李成云再被查,“软着陆”官员震动大》一文中曾分析,按说,李成云经过上一次“惊吓”,应该是低调做人,低调做事,不大可能还敢大胆去搞贪腐。若以此推断,李成云在快到61周岁的时候被再次曝出“涉嫌严重违纪”,极有可能是中纪委“翻旧帐”又发现了李成云的新问题,或者其他案件把李成云以前没有暴露的事情又牵扯出来了。

今年5月31日,李成云因受贿63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还有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案例,就是我大安徽《一县委书记假释出狱当上国企高管,11年后又被捕》。说的是安徽阜南县委原书记殷光立2001年5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于2006年办理了假释,后进入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系统,先后担任过安徽龙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龙亢农场常务副场长、安徽农服副总经理等职务。今年8月,殷光立在假释出狱11年后,又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而“二进宫”。


我就感到相当的纳闷,这些官员第一次遭到查处时,面对权威、机智且有相当有效办案手段的纪检干部或检察官,连与谁“通奸”这样的丑闻都交代得一清二楚,对于其它违法违纪事项,不“竹筒倒豆子”的应该是相当罕见。李成云也好,张丽丽也罢,第一次遭查处的时候没有老实交代问题,估计是背后有人,否则不敢死扛。从这两人第一次处理结果看,也有十分明显的“照顾”痕迹。而殷光立在假释后能去国企任职就已经不可思议,可他还能担任国企高管,还有受贿资本,这在普通人看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我想,这些遭“二次查处”的奇葩官员,肯定都是官场上的“能臣”,工作能力应该不会太差,更主要的是在领导面前“会来事”。当然,男性“花钱买官”(提钱进步)、女性“以性谋官”(日后提拔)也都是当朝稀松平常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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