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药品招标腐败严重,中纪委该出手啦
近期,我在集中发表十多年来撰写的医改文章,并不忘提醒反腐机构:该关注了,否则你们就是尸位素餐。同时,也是警告“涉药”、“涉医”腐败的官员、药商、医药代表、医生等,你们好自为之吧。暂时没顾得上查你们,并不是永远不查你们。你们的钱即使“捞”够了,最终还是要上交国库。
“两会”召开在即,我重发此文,意在再次提醒国家发改委、食药监总局的领导们,该拿出实际行动了。我还将呼吁即将成立的监察委及其整套系统暂停手中其它工作,效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花个半年时间集中查处“涉药”、“涉医”腐败和渎职。可以肯定,只要这项整治工作足够给力,必将产生两个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是国库收入立马翻番;二是全民免费医疗立马实现。
以下为原文:
周蓬安:药品招标腐败严重,中纪委该出手啦
近期,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不断关注“高药价”问题,体现出主流媒体应有的社会责任,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一周前,该栏目曝光一些地方药品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比实际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十几、二十倍。而今天该栏目再次以《医院药价高出出厂价数十倍 中标价存抬价潜规则》为题,曝光了一些用于治疗肺炎、胃炎和止痛的常用药品,从出厂到医院零售的中间利润都超过了400%,最高竟达65倍,如山东方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毫升20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出厂价为每支0.32元,中标价为18.49元,医院零售价为21.26元,中间利润高达6500%以上。
你说怪不怪?中国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国家统一将307中常用药列为基本药物,有的省、市、自治区还增加了若干基本药物的品种。这么做,就是为了大幅度降低药价,挤掉“高药价”中的水分,最终让患者得到实惠。
而为了遏制药品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减少采购成本,我国实行药品集中招标制度,规定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实行竞价采购,价格由当地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这个审定公布的价格叫作中标价,而中标价是医院采购药品的最高限价。
一些市县在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后,规定医院可自行采购部分药品,但限定自行采购药品的比例上限。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很多医院小规模采购的药品,价格竟远低于集中采购的同类药品,笔者曾讥笑这样的现象是“批发价比零售价贵”。
出现如此怪异的现象,而且全国市场大体一样,根源就在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的集体腐败。
别以为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都是白痴,他们不可能不了解该药品的大致价格,之所以愿意以18.49元的中标价,采购出厂价仅为0.32元一支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这其中一定有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按常理说,如此悬殊的差价,厂家不可能得到,因为他们只能以正常的价格出售产品,以获取正常的利润;如果他们以畸高的价格出售产品,那就必须花巨资贿赂采购人员,才能换取超额利润。
笔者在此前曾写过《“高药价”,缘于发改委、药监局游戏》,抨击发改委连续大幅度降低药价,药监局拼命批准新药而推高药价的错误政策。现在看来,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更是肆无忌惮地直接让药品价格“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的罪魁祸首。发改委、药监局的官员,从表面上看还未必有腐败,而制造如“60倍中标价”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肯定是属鼠一窝。
不难看出,药品行业的腐败那是十分猖獗,已经到了令老百姓忍无可忍,并危及执政党执政根基的程度。而面对采购部门如此明目张胆的腐败行为,笔者呼吁中纪委尽快出手,约谈所有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让他们共同讲述“如何推高药价的故事”,以赢得民心。(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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