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周蓬安:凉城警方因傍鸿茅药酒一夜爆红,羞!

2018-04-18 周蓬安 周蓬安的公众号

昨天下午朋友通过微信向我转发了一篇有关鸿茅药酒配方涉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文章,我回复晚上也要写一篇,除质疑鸿茅药酒由67味中药配制而成,特别是豹在中国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豹骨从何而来?当然,长期关注“天价药”的我,不可能不质疑药监部门为何长期对此视而不见,任由这种不可能含豹骨的药品合法化?


真是计划不如变化快。晚上打开网站,“一大波”对鸿茅药酒公司极为不利,导致“天平”完全倾向于谭秦东医生的消息扑面而来: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将责成鸿茅药酒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

若将鸿茅药酒转化为处方药,就不允许做广告了,估计受骗的人会降低九成九。不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该公司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我看是多此一举,故意装糊涂。连“药酒”还是“酒药”这么高强度糊弄人的名称都能核准,国家药监局没有责任?一个普通医生都能看出来的问题,国家药监局的专家们若真的看不出来,那多可怕?(点击广告、打赏、点赞、转发,都是支持)

2.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指示,听取了凉城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检察院指令凉城县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我就在想,如果该县检察院无原则地迁就鸿茅药酒公司,表现非常主动,起诉了谭秦东医生,那现在就只能和凉城县公安局共同尴尬了。


3.公安部高度重视“鸿茅药酒”事件,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今天这个结果,早在我预料之中。15日晚,我在(@凉城县公安局)【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审查起诉】贴文评论:民事案件刑事化,最终只能是国家赔偿。

如果该县公安局听我的忠告,16日一大早无条件放人,然后给予适当的赔偿,取得谭医生谅解,该案也不至于惊动最高检和公安部,办案中的一些“老底”也不至于被揭露得过于难堪。现在好了,我不相信事后上峰不启动问责程序。

这个社会,有人“傍权贵”,也有人“傍大款”。凉城警方明显是以“维护地方经济利益”为名,行动上充当了企业的“家丁”。现在看来,警方傍鸿茅药酒而一夜爆红,没有荣耀,只有耻辱。我不知道该县公安局领导,是否有那么一点点羞愧感?


说凉城警方因傍鸿茅药酒而羞,还不仅仅表现在他们将一个原本民事纠纷办成了刑事案件,且羁押谭医生长达三个月之久,还有其办案过程,也显示其鸿茅药酒“家丁”的实际地位。4月17日,广州日报《律师确认鸿茅有人参与抓捕 吃饭全由鸿茅的人出钱》一文披露,今日,谭秦东的辩护律师胡定锋会见涉事医生谭秦东,警方跨省抓捕的线路图得以曝光:广州-深圳-北京-凉城。谭秦东还向胡定锋确认,在整个抓捕过程中,鸿茅公司一名高管全程陪同,一名司机从北京陪同到凉城县。

此前,凉城警方坚决否认鸿茅药酒公司参与抓捕。笔者在《鸿茅掌门人获年度经济人物,能冲喜吗?》一文中建议:要搞明白这个问题一点儿也不难,只需让警方交代哪四名警察一同去的广东,通过购票、住宿系统查一查这四人是不是真的去了广东,再查一查谁花钱买的票,也就一清二楚了。凭我对警方积极办理此类案件的了解,企业替办案警察一路“买单”是有可能的。



这个建议可以被媒体拿来鞭挞违规执法的凉城警方,也可以被检察机关拿来用于监督警方,当然也可以被凉城县公安局用来自证清白。那么,如今谭医生及律师坚称鸿茅药酒公司参与抓捕,凉城警方是不是应该就此给个正面回应?否则撒谎的可能性太大,羞!羞!羞!

依我所见,鸿茅药酒公司对舆情应对基本上是“一窍不通”,甚至可以用“蠢”字来形容。这回好了,那么多主流媒体抨击你做虚假广告,那么多网友不惧“跨区抓捕”纷纷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毒药”,谁还愿意花钱去喝这种传说中的“毒药”?该品牌即使合法转变成处方药,估计也没多少人相信其疗效了。这个牌子是彻底玩完了,企业“改头换面”或是鲍洪升唯一的选项。


而凉城警方至今仍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哪?或者说死不认错,只是在自治区检察院指令凉城县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后,才不得不让谭秦东以“取保候审”方式获得自由。我不相信凉城县公安局随后还能将谭秦东再次收押,更不相信凉城县检察院随后会起诉谭秦东。那么,谭秦东不明不白被羁押近百天,会就此善罢甘休?谭秦东代理律师表示,若被起诉将做无罪辩护。那么可以,“鸿茅药酒”事件还将继续。而且还将掀起舆情高潮。不担心“新闻搭车”的凉城县委、县政府领导或许受得了,一向“一身正气”的凉城县公安局领导也受得了,可社会却不一定受得了。请凉城警方三思。(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往期回顾:

周蓬安:鸿茅掌门人获年度经济人物,能冲喜吗?

周蓬安:鸿茅药酒抹黑事件,暴露社会治理乱象

周蓬安:女子被狗撕下半张脸,警方咋没刑法意识?

周蓬安:政协委员述职报告(2017)

周蓬安:中美贸易战,美国在舆论场先输一筹

周蓬安:粮食不吃都卖了,能怪“红水浇地”的村民?

苹果手机长按下面二维码(识别)可打赏

点击广告、打赏、点赞、转发,都是支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