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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两条大狗乱咬半岁娃,狗主咋变成81岁老太?

周蓬安 周蓬安的公众号 2018-10-16

7月10日清晨6点半,奶奶和姑妈带着6个月大的睿睿来东亭小区东南角的休闲广场乘凉。突然两条大狗迎面扑来,对着睿睿一顿乱咬。其中一条黄狗还从姑妈怀中将睿睿叼走……睿睿的奶奶和姑妈,还有众多热心街坊冲上去对着恶犬一顿捶打,才将睿睿给夺回来。(7月10日《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武汉)》)


与绝大多数“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一样,特大型城市武汉也是狗屎遍地,狗患严重,暴露出的似乎与“卫生”、“文明”相矛盾。百度“武汉 狗咬人”,竟出现980万条信息,令人惊讶。前不久,针对武汉一辆奥迪Q5越野车在人行横道撞伤一只宠物狗,涉及巨额医疗费用,警方在那里煞有介事地“划分责任”一事,笔者写下《宠物狗被车撞死撞伤,车主不该担责》一文。两年前,怀孕的武汉市民薛女士从外面回到小区。突然,有几只宠物狗就朝她叫,她赶紧本能的想驱赶它们。可随后发生的一幕让她完全没有想到,她居然被咬伤了,而咬伤她的并不是狗,而是狗主人。笔者为此写下《养狗、爱狗者,首先得有人性》一文,告诉那些爱狗人士,只有学会从内心爱人类,尊重他人的生命与尊严,才能真正学会爱护动物。如果你的内心“人不如狗”,不愿意依法养狗,还是不要养狗为好,否则迟早会“因狗得祸”。(打赏、点赞、转发,都是支持)

这也是我两天来看到的第二起狗咬幼童事件。7月9日,《赣州男童被狗撕咬狗主人拒不承认 派出所:找法院》一文报道,大余县一名2岁多男孩成成遭村里一只狗疯狂撕咬,医生称:“当时小孩子来的时候,我们看他的头面部,好多处有狗咬伤的裂口,右侧额头大概有一块3公分乘3公分大小的那个,破面,整个头皮都开来了,然后右侧耳垂下,腮腺前部,耳后有多处抓伤的痕迹。创面都在渗血。”


这些被狗咬伤的幼童实在无辜,更是可怜。因为成年人管理社会的能力弱,才让他们承受着不该承受的折磨,甚至有可能影响他们一辈子。而赣州这名孩子就更加倒霉了,狗主人不承认自家狗咬人,警方又不受理,面对不菲的治疗费用,即使向法院起诉,也不知道何时有结果?中国特色,你懂的。

依据该文报道,此次“狗咬人”事件已经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后果:“睿睿被送到中南医院急诊科,其左耳垂被咬掉,脸部和身体多处被咬伤,伤情比较严重”、“睿睿、奶奶王婆婆、姑妈冯女士以及李刚都需要注射狂犬疫苗,睿睿和姑妈还需注射血清。”

在“看病贵”的今天,这四人要是完全康复,付出肯定不菲。而因为东亭小区地处中心区,属于“限养区”。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限养区内禁止无证养犬”、“限养区内个人养犬,每户只准养一只,但禁止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很明显,该“狗咬人”事件中的犬主首先是违规养狗,理所当然要负完全责任。如果孩子的伤情不能完全治愈,留下较为严重的后遗症,狗主人极有可能还要承担“过失致人重伤”甚至“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或许正是意识到该案不是花钱就可以摆平,“狗主人”在一天之后似乎已经易人。《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武汉)》)在网易上的文章,发表时间是(2018-07-10 14:29:45),其中提到“两只狗的主人舒先生称,他家就住在休闲广场旁边的一楼,这两只狗是杂交犬种,是朋友送给他的,养了3年多。狗没有办证,但有注射狂犬疫苗。平时狗都被关在家里,早上他上完夜班回家刚躺下,老人把家里的门打开,狗这才跑了出来。”

而澎湃新闻(上海) 在网易上的文章, 发表时间是(2018-07-11 16:53:15),其中提到“武汉警方人士告诉澎湃新闻,经警方调查,狗主人是小区81岁居民谭某卿,舒某是她的亲戚,是来投亲的。”

我真希望当地警方能打开《网易新闻》看看网友的评论。如果你们没时间,我来替你们摘几条:

zzf0826 [山东省]: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投亲靠友时还会带着两只大型犬烈犬?这种谎言也就是警察会信。

网易山东省烟台市网友 111.15.*.*:一看就是假的,80多岁老太太养两条恶狗?明显是以老人为借口推卸责任,以为这样网友就不追究了吗?

袁世凯总统地球村村... [广东省深圳]:还被控制。80不用控制也走不动了。

网易山西省太原网友 183.202.*.*:老太太没有儿女吗?只有来访的亲戚?


有态度网友07doE8 [北京市]:这家养狗的人是不是只有一个孤独的老人,你都81岁了还有精力养两条大恶狗你每天去菜市场买什么喂狗?你专门喂狗吃的是不是婴儿???你去公安机关顶罪,认为你老了政府部门对这案子会不了了之,那就看公安机关怎么处理了?如果換一个认真的工作人员在公安局的户籍科电脑里一查,你家多少人一目了然……后面的话就暫说到此。

我不知道这些网友的质疑是否有理?只问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武汉)、澎湃新闻(上海)及武汉警方,你们三方究竟是谁说了慌?撒谎一方是否应该向公众道个歉?(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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