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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原创】联盟理事曹雁律师分析“煤炭大王遗产案”

2015-08-13 联盟理事曹雁律师 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

【编者按】山西“煤炭大王”身后遗产案至今悬而未决,家族企业的派系纷争将如何平息?众多家族遗产争夺战如何避免已经成为无法忽视的问题。借用联盟名师陈凯律师的财富保护与传承的三大定律中的第二条“许多人想让财富成为对家人的祝福,却往往成了他们的枷锁”请品读联盟理事曹雁从财富传承的风险及工具两个角度对此事件的分析。


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企业家婚姻家庭与财富管理律师,看着这样的新闻,多少会觉得有些惋惜,明明可以身前做些财产安排避免的,为什么非要等意外和纠纷发生呢?纠其原因,也许国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会长命百岁?也许天然地认为自己离世后妻子、孩子、家人们能和平地协商好财产的分割?也许认为身前处理身后事很不吉利?也许认为人本赤条条来,也该赤条条走,来去了无牵挂?其实突然离去,身后事的安排和规划对于财产简单,家庭关系简单的普通家庭来说可能都不是问题,然而对于那些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家庭来说,某天富豪突然离世后,那些巨额的家庭财富就变成了活着的人争夺的目标,而在争夺的过程中,人性善恶美丑之大戏轮番上演,估计富豪在天之灵看到都会寝食难安,夜不能寐的。笔者试图从财富传承的风险和财富传承的工具两个角度来分析本案。


一、财富传承的风险


阎吉英成立的一系列的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个家族企业。如上图所示,阎吉英家庭关系复杂,与法定妻子曹玉莲育有五个婚生子女,与情妇郭秋梅(俗称“老二”)还有两个非婚生子女,“老二”郭秋梅现为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副董事长;在阎吉英去世后,郭秋梅方实际控制着三佳能源。往往,当家族企业的核心人物在时,人际关系尚且和谐,而当其突然离世,内部的派系,自然为了利益四分五裂,就如本案中最终演化成曹玉莲、闫慧辉与郭秋梅母子两派的股权之争。


同时,三佳能源还涉足煤化、硅化工等多种行业。旗下共有10家关联子公司和两家参股公司。其中母公司三佳能源注册资金2亿元,阎吉英出资1 .2亿元,占60%股份;自称是阎吉英另一“妻子”的郭秋梅出资4000万元,占20%股份;郭秋梅儿子郭利炜出资4000万元,占20%股份。笔者猜测这里可能会涉及到干股和股份代持的问题。所谓的干股,就是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干股持有人并不是一种实际出资行为,而是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简言之,就是不出钱、正常分红、当甩手掌柜。股份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一般在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会有一纸股份代持协议来约束彼此间的权力义务。但是不管是干股还是股份代持行为,都不是通过正常的程序履行出资购买股权,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都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


还有,本案中,作为情妇的郭秋梅并不是阎吉英的法定妻子,虽然与富豪同居很多年并育有子女,但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并且不承认事实婚姻,那么按照婚姻法与继承法的规定,阎吉英离世,郭秋香并没有财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如果说富商想对这类特殊家人予以照顾,其实可以通过财富传承工具作出特殊安排,否则,就如本案,很容易最后出现矛盾。


此案例中所体现出来的家人内斗;家族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不分;财务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干股或股份代持;特殊家人保护不当,都属于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风险,而通过组合运用一些财富传承的法律和金融工具,实际上是可以防范这些风险的。


二、财富传承的工具


国际上通行的财富传承的工具有四种,遗嘱、家族信托、保险、委托。


(一)遗嘱

遗嘱是财富规划时不可缺少的一环。因为遗嘱可以处理的资产类型是最为全面的,遗嘱通常可以起到以下几种作用:

· 财产清单。律师提示的是遗嘱不仅应写清楚财产都有哪些,而且要写清楚财产的存放地,防止当意外发生时子女找不到财产而便宜了银行。

· 定向传承。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来安排财产,给谁或者不给谁是遗嘱人的自由,不用考虑继承人接受与否。

· 简化手续,专业规范的遗嘱,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未来办理继承的繁琐手续,省却许多“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让子女跑断腿的程序。


遗嘱的法定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同时,遗嘱是可以变更和撤销的。但在订立遗嘱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遗嘱的有效性问题,据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法院调查,在遗嘱纠纷中,有60%的遗嘱被判无效,也就是说两份遗嘱中有一份就是无效的。


遗嘱有很多优势,但是也有其局限性,比如无法完全解决隔离风险、避债避税、避免继承手续等问题,要和保险、家族信托结合使用才能发挥更加完善的作用。


(二)保险

胡适说:“保险的意义,只是今日做明日的准备,生时做死时的准备,父母做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这是真旷达。”罗斯福说:“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是现代人。”一个有责任的人对父母、儿女真爱的表现乃在他对这个温馨、幸福的家庭有万全的准备。有适当的保险是一种道德责任,也是国民该担负起的义务。


保险公司推出的人寿保险产品和年金、养老保险产品可以满足富豪等高净值人士首要目标“财富保值”,在保值的基础上稳健增值的财富传承需求。


另外,保险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保险金由受益人受益,不作为遗产,其他人不能以继承权为由提出挑战,保险金的支付不必缴纳税费,且用较少的保费可以获得较大的保险金赔付,在需要现金的情况下,还具有放大财务保障的功能。


而保险也是有限制的,一旦保险人死亡,保险就终止;而且只能处置现金类资产,不能处理股权、房产等财产。


(三)信托

家族信托因通过委托合同联系委托方、受托方、受益方三方主体的利益和关系,而因此具有了较强的灵活性、私密性、持续管理性、隔离风险性。在国外传承几代、历史悠久的家族企业中,都会看到信托的身影。像著名的洛克菲勒家族。我国也于2001年颁布了《信托法》,根据《信托法》的规定,通过规划,家族信托可以实现避债、避税、防止家人内斗、对特殊家人照顾、节省继承成本等财富传承的功能。


(四)委托

传承委托是指将家财和家事分开,委托人将家族事务中的某些私密性安排交由信誉度、专业性较强的专业人士或机构打理,从而避免集家事和家财管理于一身而产生的贪念或监督不力。这就是在一些美剧或韩剧中经常会出现的台词:“请找我的律师”或,当遗嘱人死亡,总是会出现一个律师向家族成员宣读遗嘱而家族成员均愕然的剧情。


三、本案的延伸和律师提示:


本案报道出来后,笔者特意翻查了一些资料,据来源于《新文化报》的一篇文章报道,2003年以来公开报道中能够找到72位亿万富翁突然死亡,而通过对这些死亡案例梳理显示,15名死于他杀、17名死于自杀、7名死于意外、14名被执行死刑、19名富豪积疾早逝,数字足以令人深省。更为令人唏嘘的是,有些亿万富豪死后并未获得安宁,因巨额遗产,家属开始对簿公堂。


湖南胖哥槟榔董事长王继业死后老母亲谭喜珍称儿子是被儿媳殷素云“安乐死”,向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局报案。此后,婆媳之间撕破脸皮,打起了遗产争夺战。


石家庄金华停车服务中心法人代表兼董事长王破盘死后,先是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自称是王破盘的女儿,接着是王破盘的公司会计被羁押,然后公司法人代表易人。事情诡异莫测的发展,让王破盘的儿女王中信、王翠棉感觉,他们似乎陷入了一场阴谋。最终,这场闹剧由王亚丽获刑而结束。


桂香村食品副总经理陈建伟不幸失足落水后,丈夫与死者的父母、姊妹陷入了股权、遗产划分的纠纷当中。


四、结语


上述几个案例,多数是家族式企业的后遗症,多数是企业家无财富传承意识导致纷争,从而直接影响经营。俗话说,”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就如中国财富管理师联盟主任陈凯所言:“最大的风险是没有看到风险,许多人想让财富成为对家人的祝福,却往往成了他们的枷锁。希望通过本文能够给到企业家一些警示,重视财富传承观念,将财富传承工具作为一种维系家庭和延续财富的手段,从而体现到对家庭和所爱的人的充分关切,实现家庭和睦、基业长青。


参考书籍:

《守富与传富》陈凯著。


本文作者简介:


曹雁律师,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硕士,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理事、创始会员、家族律师、中华遗嘱库律师团律师、北京至瑾律师事务所企业家婚姻家庭与财富管理部主任,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中国区律师、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志愿律师。

曹雁律师多年来致力于婚姻家庭领域案件的研究,一直信奉英国法学家麦克莱的一句话:“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并且认为,从法律思维方式来看,女性更关心家庭、家人,强调人情良心,强调对具体人的的关切。因此,“法”字从水,女人之于法律,恰似那一抹似水柔情,山水相依,刚柔并济,才是个完美的法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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