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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假结婚假离婚”有哪些法律风险?

2017-07-30 新媒体中心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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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假离婚、假结婚的荒唐事一直存在,为了获得买二套房的资格、解决子女户口问题、逃避债务、多分拆迁补偿款等等,都可能是实践中假结假离的心理动机,一些人看别人干得“有成效”,自己遇到问题也想效仿。近日在杭州发生的一起假结婚骗拆迁款的新闻,让有这种想法的人要打住了!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近日以涉嫌诈骗罪抓获了30个人,因为这些人为了非法获得更多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面积,搞起了假离婚、假结婚。检察机关已对其中一对夫妇和对方提起公诉,这对夫妇通过上述手段,多得100平方米的安置房,价值116万。前日西湖区法院已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什么是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常见的诈骗罪多是骗取公民私人的钱财,但骗取公家的财产,也完全可能构成诈骗罪。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积极地编造假的事实,使得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但如果本有如实告知某种事实的法律义务,却故意隐瞒不报,也可能构成诈骗。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拿到的离婚证和结婚证都是“货真价实”的,因为根据婚姻自由原则,民政部门只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就会准予结婚或离婚,颁发证件,不会管你结婚或离婚的目的是什么。

假结婚、假离婚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1假离婚有真风险——弄假成真


当夫妻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即意味着双方结束了婚姻,不再受《婚姻法》的任何保护。如实践中曾有夫妻为买二套房而假离婚,等二套房买到手了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了,这个人就反悔了,而另一方在法律上求救无门。


2聪明反被聪明误——因小失大


比如为了多分拆迁款与他人假结婚,对方完全可以拿着这个真的《结婚证》,找你分拆迁补偿款,因为你们既是法律上的“夫妻”,对方又被政府列为了安置对象。 


3假离婚逃避共同债务——没那么容易


很多人在陷入债务危机时想到通过假离婚来“牺牲自己、保全家庭”。根据《婚姻法》第40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文章源自  法律读库微信公众号


本期编辑  宋胜男  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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