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联女生在港涉三项偷窃罪 被判监禁14天 网友质疑:香港警方为何没及时通报其家人?

2017-08-03 新媒体中心 法制网 法制网

“深圳女大学生罗某在香港涉盗窃被捕”一事持续发酵,罗某的父母、学校等各方纷纷就此事件予以表态。


父母:不信女儿会偷东西 至今没见到人


8月2日,罗某的父母接受采访。罗母介绍,她和丈夫两个人都是中学高级教师,家里不缺钱,女儿是在校园里出生长大的,以他们从小对孩子的培养来说,不相信女儿会做出这样的行为。罗母说,“我的孩子乖巧、聪明,又很阳光,这个我们当父母的最了解。”

罗母还称,事发后,有人给罗父发短信,推测此事可能是误会,可能是人走出商店时,部分商品忘记了收银付款。随后,罗父把这条短信转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

此外,罗母还表示,他们本计划明日赴港,但今日上午接到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市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工作人员的通知,临时港澳通行证不符合程序,无法办理,需要返回贵州原籍办理,赴港计划被迫取消。

罗母表示,刚开始,学校积极参与寻人,但传出女儿在香港涉嫌盗窃被捕的消息后,家属就没跟学校联系过,她担心此事会影响到女儿读研。

目前,罗某的父母正在深圳,他们在深圳人生地不熟,他们是贵州人,只有2013年女儿到深圳上大学时去过深圳一次,以前从来没去过香港。因为没有港澳通行证,夫妻二人至今还没有见到孩子,没和孩子联系上,也没跟香港警方联系上。


深大:是否影响其读研,尚未接到通知


在罗某失联期间,深圳大学官方微博@深圳大学 对她的表述为“深圳大学2013级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罗琬(2017年9月将入学深大研究生)”。随后,有网友指出,罗某找到后,深圳大学此前对她的“今年9月入学研究生”表述已省略,改为“系我校2017届毕业生”,从而推测该事件可能会影响到罗琬今年9月份的读研。目前,@深圳大学 此前发布关于罗某的微博已被删除。

8月2日下午,深圳大学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发后,学校积极配合家属寻人,至于该事件是否会影响到女学生就读研究生,暂时未接到相应通知。


罗某被关押地:香港励敬惩教所


据了解,罗某于7月29日下午13时23分出境,香港媒体报道,罗某于当天下午3时左右在香港被捕,于7月31日在香港屯门法院提堂,被控三项盗窃罪,每项罪名判监禁10日,部分刑期一同执行,共囚14日。

此前,媒体报道罗某正在罗湖惩教所服刑,稍后会遣返回内地。记者致电罗湖惩教所了解到,由于未满21岁,罗某没有被关押在此,而是被关押在位于香港新界的励敬惩教所。

据悉,罗湖惩教所和励敬惩教所同在香港新界,在香港惩教署的官网上,励敬惩教所被标注为收容女性青少年在囚人士。


网友质疑香港警方为何没及时通报罗某家人

对于罗某被捕事件,有网友提出质疑:香港警方7月29日抓了人,7月31日法院提堂,为何没有及时通报罗某的家人?罗某的父亲也表达了相同的疑问。

对此,两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香港地区法律法规,罗某是成年人,在被捕后香港警方没有义务通知她的家人。在香港地区,嫌疑人有沉默权,若不供身份,自然也无法通知家属。

那么,罗某被捕以及提堂后,家人没收到香港警方的任何通知,这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对此,记者联系到具有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律师资格及中国执业律师资格的闫显明律师进行采访了解。闫律师表示,根据香港地区法律法规,罗某是成年人,在被捕后警方没有义务通知她的家人。从这个角度看,程序没有问题。

闫律师同时分析称,罗某在香港被捕后是可以联系自己的家人,她应该是由于自己的原因没有联系家人。就罗某最终“监禁14天”的判决结果,闫律师认为这个量刑是合理的,他称,自己认罪可以减刑三分之一。

对于罗某是否可能出现“被冤枉”的情况,闫律师分析认为,罗某这么快被判刑,估计是自己认罪。他称,若由检控方举证证明她有罪,处理的时间会比较长,期间她可以取保候审。

记者还联系到北京华茂硅谷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曾供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郭律师表示,在香港地区,嫌疑人有沉默权,若不供身份,自然也无法通知家属,另外,也不宜将通知家属列入义务,但应嫌疑人要求除外。

对于上述疑问,记者致电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询问,但截至发稿时,对方暂未做出回应。


罗某本人:同学眼中的学霸 家人的骄傲


罗某的一位中学同学张某告诉记者,罗某是个积极开朗的人,学习成绩从初中到高中一直优秀,是同学眼中的学霸。看到她涉嫌盗窃的消息时,张某表示吃惊:“我认为不会吧,(她)一直都是品学兼优。作为朋友,对于我来说,她人平安就行。其他的过错,会有相应的惩罚。” 

在罗母看来,刚满21岁的罗某从小单纯懂事,自己通过努力考上研究生后,更是全家人的骄傲。至今,家人仍不敢相信罗某在香港盗窃的消息。


文章综合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


本期编辑  宋胜男 李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