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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生日红包和祝福就踢群,这位山西官员“火了”!

2017-08-07 田力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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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群里谁表示了心意和我的好人,我也是个小了气人,没表达心意的以后也不要和开口了,那(哪)怕是一句祝福语。”“没有祝福语的群员请抓紧退群,你不是我的队伍成员,更不是我的学生,谢谢!”


       日前,某网友发微博称,疑似山西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邢某在一个500人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群里借生日之名,索要红包和祝福并公开贴出收到的红包截图。还要求没有祝福语的群员请抓紧退群。



 

截图中,邢某威逼那些没有“表示”的群成员:“没脑子的赶紧退群,别让我生气”。


据媒体多方了解,上述提及的微信群内索要生日红包和祝福的邢某系山西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邢艳军。一个多月前,山西省纪委派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已接到线索并介入调查。目前,山西省政协已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索要变味“红包”当心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只要涉案数额超过5000元或累计超过5000元,就构成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构成行贿罪。


这起事件中,邢某收到的“红包”数额尚不构成受贿罪,但从爆料内容不难发现,邢某办了个公务员考试培训班,群内成员多为其学生。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作为国家干部的邢某,不仅从事营利活动,而且经营内容与其身份和工作息息相关,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已触及纪律和法律的红线。虽然其解释称,自己在微信群内也只是分享考试信息,“不挣钱”,但其真实性仍有待相关部门彻查。


同时,邢某作为副主任科员,虽说官职不大,但其行为也代表政府部门整体官员的形象。官员要生日红包行为是严重地违反“八项规定”,邢某是年轻的官员,应该懂得这个道理,但却干出如此反常行为,把微信群当成自己的权利江湖了,到底是其为官的环境太宽松,还是其本身已“走火入魔”?


据媒体上公开的消息,邢某出身贫寒,还曾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明星村官,曾获评2011—2015年山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奖励。而如今,怎么会被一点点儿的小红包所沦陷呢?着实让广大百姓意外了。


用微信别没了“威信”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体选择了使用微信作为党政机关展示、交流、沟通、讨论工作的平台,这极大的方便了工作的开展。但是其中不乏一些干部一些党员干部在微信群、“朋友圈”忘了自己的身份,收取或索要“微信红包”,败坏党内政治环境,使得负面舆论借助网络载体爆发,引发严重后果。


这起事件中,邢某为了个人生日红包问题,给自己找了很大的麻烦,也给当地政府和纪委找了很大麻烦。本来年纪尚轻,前途无量,可是小小的红包事件就会给自己的仕途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无疑是大意失荆州。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干部在网络空间除了谨言慎行外,同时自身要提高党性修养,利用微信方便快捷的优点处理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非任性胡为,这样才能使这把“双刃剑”变成一把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事的利器。


文章源自   法制网 作者:田力


本期编辑  宋胜男 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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