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专访十九大代表施净岚:办案要彰显法律的力度,更要传递法律的温度

2017-10-23 王芳 赵颖 法制网 法制网


党的十九大代表风采

自1994年进入检察机关以来,她在公诉岗位上已经坚守了23个年头。在这23年中,她办理了许多社会影响力巨大的公诉案件,比如,曾轰动一时的复旦校园投毒案就是其中之一。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她敢于自我加压、勇挑重担。今年3月,以她的名字命名的检察官办公室正式在上海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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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党的十九大代表、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员、命名检察官施净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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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您精心准备了第七期的法制网“喜迎党的十九大 法治中国在我心”系列访谈节目,为您讲述铿锵玫瑰施净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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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是不容触犯的,法律也是有温度的。 这句话深深地印在施净岚的心里。

在从检之路上,施净岚在捍卫公平正义的同时,始终将传递人性与关怀的办案理念放在心中。她真诚地说:“我们在办案时,不仅要展现法律的力度,更要传递着法律的温度,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是公正的、是暖人心的。”

办案故事

几年前,施净岚曾经办理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被害人潘某因伤势过重而终身截瘫,其丈夫和小姑当场死亡,年仅5岁的幼子由于目睹了整个抢劫、杀人的过程,心灵受到极大创伤。面对这样的案情,她深受触动,回到单位后发起了捐款帮困活动,尽可能地为这对母子捐款捐物。在她和同事们的努力下,为被害人的家属申请到了司法救助基金。

这只是施净岚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传递司法温度的一个缩影,她时刻把群众的困难和不幸放在心中,努力做好化解社会矛盾,抚平被害群众的心理创伤、修复社会关系。她坚持依法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她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做到不枉不纵,确保办理的案件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道检察新风景

——“施净岚检察官办公室”

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对此,施净岚感受深刻。2017年3月,以她的名字命名的“施净岚检察官办公室”在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揭牌成立,这是上海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又一创新之举。


命名检察官办公室是什么?

由1名命名检察官和若干名检察辅助人员组成,视情配备其他检察官。命名检察官在检察长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直接对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负责,对检察官办公室办理的案件独立承担办案责任。


一“加”、一“减”优势显:

通过加大办案授权力度,减少业务审核层级,司法办案扁平化管理得以实现,检察官的司法办案责任增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

由于命名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使检察官职权更加明晰,责任更加明确,让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显著提升。命名检察官能自主决定的案件占办案总量的80%以上。近五个月,施净岚所在的检察官办公室共受理案件146件179人,办结案件121件139人,案件审结率达90%,人均办案达40件,比处室人均办案数增加了18.7%,其中成功办理了3起“零口供”案件,有效避免了案件“带病”起诉。


设立命名检察官办公室,是检察机关通过“充分放权、充分激励”,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核心地位的一项改革举措,更是上海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道亮丽的风景。上海检察机关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打造检察改革升级版,力争到2019年改革过渡期结束时,基本形成上海检察改革2.0版



 

23年坚守的“变”与“不变”

自1994年进入检察机关以来,施净岚已在公诉岗位坚守23个年头,这是一段难忘的历程。今昔对比,她认为变化最大的是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向纵深发展,检察官的队伍结构和司法办案的责任主体不同了。改革后,按照员额制要求,作为检察官的门槛比以往高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司法办案要求更严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责任也更重了。作为上海检察改革以来首批入额的检察官,特别是作为上海检察系统新型办案组织的探索者,在浦东新区检察院以她的名字成立了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后,她肩上的职责和使命比以往更重了。


图片来源:正义网


谈及“不变”,施净岚深情感言:“不变”的是我对法律、法治的信仰,对“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践行,对“国家公诉人”这个职业身份的热爱。

一路走来,施净岚办理了许多刑事诉讼案件,她穿着深蓝色的检察制服,头顶国徽、伸张正义,站在法庭上与辩护人、被告人角逐对决。紧紧守护法律底线,为国家和人民尽一份力,是这个职业给予她的职责和荣耀。


光荣铸成辉煌的理想,风霜凝聚成熟与厚重。为了蓝天的明亮,她挥利剑把乌云驱散,为了正义的承诺,她终把罪恶交给法律审判,为了公平与正义,她把公道讨还给群众……这就是施净岚,勤奋工作,甘于奉献,彰显铮铮的检魂,坚守法治的信念。

作为党的十九大代表,

施净岚感言:

我觉得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应该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和法律,充分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作为党的十九大代表,代表着“为人民服务”的追求和信念,我希望把这种信念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来源  法制网 作者 王芳 赵颖


本期编辑  于澄  宋胜男  郭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