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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喝酒惹官司?请以正确的法律姿势饮酒

2017-11-16 刘勋 法制网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刘勋

又快到年底各种聚餐的高峰期,所有参与聚餐的人都应该以法律思维对待饮酒现象,莫让所谓的面子文化等虚情假意替代真心实意。

厨师李先生在2015年12月31日晚与同事聚会时,饮酒过度导致脏器衰竭死亡。其家人认为送医后同事拒绝为李先生洗胃是意外发生的原因,为此,将聚会现场的19人告上法院索赔136万余元。近日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无充分证据证明这19人未尽对酒友的注意义务,但不排除送李先生就医的11个人拒绝为李先生洗胃,为此法院判决这11人承担7.5万的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11月16日 《新京报》)。



饮酒过度导致的死亡事件既有不幸又有不争,聚餐饮酒本来是为了追求一种欢乐,谁都不希望发生意外。饮酒致死对死者及其亲属来说既是一种巨大的悲伤也是一种不光彩的事,而对于陪同饮酒的亲友,这样的意外也会让他们万分愧疚,更因为饮酒惹上官司。


聚餐饮酒的热烈氛围之中,主人通常会热情劝酒,还会出现聚餐者之间的斗酒,这些现象被美其名曰“酒文化”。因为个人身体健康、心理状况、消化能力等主客观因素,饮酒者过度饮酒甚至少量饮酒都可能会出现意外事故。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如果饮酒者因为被劝酒、斗酒等原因造成伤害,其他陪同者就可能因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惹上官司。


任何人的身体、心理等主客观因素都处于变化状态,劝酒者、斗酒者不可能通过观察,准确判断对方对酒精的耐受程度,所以说“饮酒有风险”。我们应该以正确的法律姿势喝酒,既要顾及他人的身体健康,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作为酒席的主人,对于那些身体状况不适宜饮酒的客人,既不能过分劝酒,也要主动告知其他人,不能因为情面问题放任或鼓励不宜饮酒者过量饮酒,更不能通过语言刺激、实施暴力等行为强迫他人喝酒。很多饮酒酿成的悲剧基本上都是过不了情面关。劝客人适量饮酒不仅是一种法律义务,还是一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不当劝酒、斗酒现象是品德高尚、具有法律素养的体现如果主人或同桌人劝不住嗜酒者,即便嗜酒者发生意外,制止其饮酒的人也会被减轻法律责任,甚至不负法律责任。


以正确的法律姿势饮酒,就要求主人或陪酒者最大限度地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仅要制止过量饮酒,还应该准备解酒的药物、食品等,防止饮酒者酒驾、醉驾,主人尽量安排专人将醉酒者送回家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还应该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又快到年底各种聚餐的高峰期,所有参与聚餐的人都应该以法律思维对待饮酒现象,莫让所谓的面子文化等虚情假意替代真心实意。嗜酒者也应该认识到节制饮酒,不仅是对自身健康负责,还是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不给别人找麻烦同样令人尊敬。




文章来源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刘勋


本期编辑  于澄  刘青  陈睿哲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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