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孙政才立案侦查

2017-12-11 法制网 法制网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孙政才,男,汉族,1963年9月生,山东荣成人,1987年5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1980-1984年 山东莱阳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4-1987年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农业大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1993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作物所玉米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1.01-1991.07英国洛桑试验站访问学者)


1993-1994年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土肥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1994-1995年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副院长


1995-1997年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

(1990-1997年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农学博士学位)


1997-1998年 北京市顺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8-2002年 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0-2001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2002年 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顺义区委书记


2002-2006年 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兼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0-2003年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6.05-2006.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2009年 农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9-2010年 吉林省委书记


2010-2012年 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吉林省委书记(至2012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13年1月)


2017- 中央政治局委员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17年7月)



文章来源  正义网


本期编辑  于澄 刘青 陈睿哲 李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