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滑雪场玩雪,这些法律知识要知道!

2018-01-06 法制网 法制网






既惊险


        又刺激


             



案例一

场地疏于管理  承担主要责任

【基本案情】

张某乘坐缆车前往滑雪场的中级道,在中级道往下滑雪时,冲出雪道,撞到了雪道外1米高的石头上受伤。经鉴定,张某伤残等级为九级。为维护自身权益,张某起诉滑雪场要求滑雪场赔偿各项损失57万余元。





案例二

双方均无过错  公司适当补偿

【基本案情】

2017年2月,李某一行人到A滑雪公司经营的滑雪场滑雪。在初级滑雪道上,李某不顾滑雪场安全提示,在滑雪时,与滑雪场设立的隔离物相撞,导致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胫骨髁间脊骨折。经鉴定,李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




案例三

滑雪相撞诉赔偿  撞人者担主责

【基本案情】

2017年2月,周某在B滑雪公司初级雪道滑雪时,被10周岁的王某从身后撞倒受伤,造成左肱骨外科颈骨折。周某起诉王某及B滑雪公司赔偿18万余元。





文章来源:京法网事(北京顺义法院供稿)


本期编辑  于澄 刘青 陈睿哲 李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