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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首场发布会与法相关的干货都在这儿!

2018-03-04 法制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4日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发布本次大会的议程和有关安排。会上,各路记者共提出多个问题,你关心的与法有关的问题,都在这里了!小编带你抢先看↓↓↓



关于修宪

本次大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对宪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审议和通过宪法修正案。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做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现行宪法做出适当修改,使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成为宪法规定。


这次修改宪法的原则是: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四、坚持对宪法做部分修改,不做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的规律,确保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关于税收法定和房地产税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这项改革任务,明确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今后开征新税的,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法律。二是对现行的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也作出了安排,那就是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改革的任务。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加上此前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和车船税法,已经制定了6部税收法律。今年还将制定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等,并且将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


房地产税立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关于监察法草案审议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通过制定监察法,实施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两次做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去年,常委会两次审议监察法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认真研究吸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确保制定好这部重要的法律。


关于2018年立法项目和五年立法规划

目前初步安排,2018年将制定或者修改20多部法律,包括民法典各分编、有关单行税法等。同时将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立法工作计划将在大会后及时公布。


关于五年的立法规划,这个规划正在编制中,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为了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将原来的“外资三法”整合,制定一部新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


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第一,坚持开放发展,实行互利共赢的战略,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第二,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举的方针,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第三,坚持为外商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保障外商合法投资的权益。第四,坚持外商享有国民待遇条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关于环保法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紧盯环保工作不放松,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努力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文章来源 整理自法制网直播文字实录


本期编辑 马岳君 于澄 陈睿哲 朱婵婵 罗琪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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