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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证鉴定,陈林代表建议加强物证技术人员职业保障

2018-03-11 法制网

春节前,安徽宣城的一名农村留守老人被发现死在家中。由于案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副处长陈林连夜赶到现场,仔细观察屋内结构后发现,一楼到二楼的楼梯拐弯处非常窄,人在上楼梯时会习惯性伸手寻找支撑。不出他所料,从拐弯处墙面上提取出6枚指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案件顺利告破。


      像这样的案子,在陈林从警的28年里,已经参与侦破检验约3000起。为人熟知的是,他还是小说《尸语者》里的“师傅”原型,通过“鬼手”让2000余具尸体开口“说话”。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物证鉴定其实很难很苦。陈林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前我国公安物证技术工作存在管理模式僵化、保障机制不健全、队伍稳定性较差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物证技术工作的发展。



今年,陈林有了一个新身份——全国人大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陈林建议,加强公安物证技术人员的职业保障。

陈林说,在案(事)件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中,公安物证技术工作人员不仅要面对血腥现场、腐败尸体、特殊气味检材,还要奔波于解剖室、殡仪馆、火化场、太平间,挑战常人难以承受的心理极限,这给他们身心健康带来巨大影响。与此同时,由于物证技术特殊性往往被忽视,这一工作还存在特殊岗位津贴政策缺失、技术职称评定形同虚设、队伍招录渠道不畅等问题,让部分年轻民警望而却步,更让现有从事物证技术工作的民警产生调离的念头。

“公安物证技术人员培养难度大、周期长,通过招录之后需要1到2年的培训与学习才能真正投入工作,参加工作满5年才能取得鉴定人资格。这方面技术人员一旦离去,会重创物证技术人才队伍。”陈林说。

陈林还指出,我国现行的公安物证技术工作管理模式仍然沿用新中国成立初期形成的管理模式,即物证技术工作完全隶属同级公安刑侦部门管理,导致物证技术人员法律身份不够明确,兼具了侦查员和专门知识人员双重身份。随着服务范围及领域的不断拓展,这一管理模式既不利于公平分配公安机关的专业技术资源,也不利于物证技术科技支撑作用的充分发挥。


因此,陈林建议,首先要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具体到公安物证技术,应从刑侦管理的模式下脱离出来,与网安、技侦一样,成为独立部门,实现管理扁平化。人才招录不再限于公务员招录和内部调剂,可“雇佣”特殊科技人才或者特殊时期人员,进一步提升公安物证技术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战斗力。

其次,建立双轨晋升机制。继续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并将任职资格与职级、工资等待遇挂钩,激励在专业技术职位上任职的物证技术人员努力钻研业务,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获得感、归属感,拴心留人。

最后,应加大对公安物证技术工作防护装备的配备,健全物证技术民警心理健康档案,及时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心理抗压能力训练、重大事件处警后的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恢复并提高保健津贴,为公安物证技术人员提供职业安全保护。

“现场勘验检查、检验鉴定等物证技术工作是案件证据的直接来源,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案件的诉讼结果,直接关乎法律的尊严、政府的形象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其职业保障至关重要。”陈林说。





文章来源 法制日(记者:范天娇)


本期编辑 席锋宇 张博 岳铼 梁成栋 郑少东 见习编辑:王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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