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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卖小哥,高小玫委员建议制定网约工劳动保障法规

2018-03-11 法制网


快递员、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网约厨师、保洁工、保健师等等,都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获得就业机会,被称为“网约工”。目前,这个庞大的群体劳动保障缺失,处于社会保险真空中。

3月6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小玫建议,针对网约工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劳动标准,就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劳动保护等进行规范,逐步解决网约工职业伤害、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障等相关问题。



职业特性致工伤风险加剧

网约工,是对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获得业务机会,提供各类服务的人员的统称。“网约工的业务内容几乎涵盖第三产业的方方面面,是吸纳就业人口的重要增长点。网约工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产物,其从业规模正在快速壮大。由网约车司机注册数推算,目前网约工从业人口保守估计有数千万人。”高小玫说。


伴随着网约工群体的快速发展,相应的社会问题已经显现。以送餐员为例,官方数据显示,上海市2017年上半年共发生涉及外卖送餐行业的道路交通伤亡事故76起,送餐人员的交通违法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南京市2017年上半年共发生涉及外卖送餐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事故3242起,其中骑手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高达94%。


连经济不那么发达的银川市,2017年,共发生涉及外卖车辆的交通事故235起,伤人事故116起,伤117人。


类似新闻也频频曝出。如:《外卖员送餐途中遇车祸满脸鲜血 忍痛擦血先送外卖》《外卖小哥遇车祸 收入证明难拿到》《成都外卖小哥遇车祸后爬起来继续送餐:还剩两分钟》等等,从标题就能看出这份职业的风险。也正因为如此,有人称外卖小哥是在“拿生命送餐”。


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去其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外,很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工作压力。比如,平台限定了送餐的时间,并辅之以差评为指挥棒。据了解,在某外卖平台上,送餐员只要得到一个差评,就会被扣50元,得到一个投诉会被扣600元,得到两个投诉就会被辞退。


高小玫分析说,网约工提供的是“登门”服务,“服务者移动”替代了“消费者移动”,强移动性是网约工的职业特性。这直接导致工伤风险加剧。



无劳动合同致权益保障难

而一旦出了事故,后续的处理中送餐员等网约工的权益更加处于危险的境地。据了解,许多外卖公司并未与送餐员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当出现拖欠工资、受工伤等情况时,外卖小哥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高小玫发现,绝大多数互联网平台企业并不为网约工缴纳社会保险,仅少数为其购买相关的意外伤害保险。“网约工群体的权益保障事实上被悬空。”


实践中已有不少这样的案例。今年1月,江苏省淮安市的一位送餐员在送餐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撞伤。经过交警部门鉴定,大货车为全责,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送餐员的医药费和损失。但保险公司要求提供与单位的纸质劳动合同和纸质收入证明,单位却拒不提供,导致他的理赔无法进行。


除了社会保障不到位,近些年来,企业与网约工之间的用工劳动争议也逐渐涌现出来。高小玫调研发现,目前网约工劳动争议已经涌进劳动仲裁、司法诉讼。诉求集中在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获得工伤待遇、缴纳社会保险等。


“如果长期缺失制度规范,发生争议是必然的,这是企业的经营风险,也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高小玫认为,数千万人规模的网约工处于社会保险网之外,对于我国数十年来建立起的社保体系是巨大的冲击。未来这个人群进入老年后,终需要政府托底养老。如此庞大的人群,将是政府不能承受之重。



以专项规定形式有所作为

网约工显然无法简单归入传统劳动关系范畴,不能简单适用传统标准劳动关系的法律。目前套用传统“劳动”“劳务”关系在理论上也存争议,但网约工从业者的劳动保障是一个现实的、不可回避的问题。


高小玫建议,管理部门在现有条件下,可以“专项规定”的形式有所作为。即针对网约工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劳动标准,就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劳动保护等问题出台指导性规范。如规定不得无限压缩任务完成的时限,以减少送餐工因赶时间引发交通事故,也给相应劳动纠纷案件的裁审提供参照。


此外,应从底线思维出发,逐步解决网约工职业伤害、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障相关问题。


高小玫建议在现阶段要做好四件事:一是明确网约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二是借鉴非全日制就业的社保模式,确定平台企业的工伤保险缴费义务,根据网约就业特点确定合理的缴费标准;三是要求平台企业缴纳欠薪保障基金;四是适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含网约工)失业保险规定,逐步构建全国统一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体系。





章来源 法制日报(记者:张维)


本期编辑 席锋宇 张博 岳铼 梁成栋 郑少东 见习编辑:王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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