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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法评:普遍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2018-03-12 法制网

作者:秦平

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团参加审议时提出,各级党政干部不管在哪个岗位,都必须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重要的方面。我们的干部是复合型干部,有些知识是基础性的,都得掌握,不可偏废,然后再术业有专攻。


普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基础性环节。在各种不同场合,习近平总书记都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问题?首先,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决定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而党的领导也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

其次,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问题,是由法治的根本属性和权力的运行特点决定的。法治的要义就在于处理好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对于政府来讲,法治意味着限权,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对于公民来讲,法治意味着权利保护,法无禁止即可为。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权,权力行使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是依法治国的本质属性。所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首先领导干部要有法治意识,有依法控权、依法行政的自觉,从思想上真正信仰法治,从行动上带头践行法治,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第三,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问题,与当前我国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现状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相互促进,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有效实施。同时,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些都成为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的有力保障。但也不排除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面对新征程新目标新要求,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重考验,普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因素。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全民信仰法律、尊崇法律、信守法律的社会局面才能逐步形成,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想才会照亮现实。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本期编辑 于澄 陈睿哲 朱婵婵 罗琪 李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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