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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 | 护航“一带一路” 要推进仲裁机构建设

2018-03-13 法制网


驼铃古道丝绸路,胡马尤闻唐汉风。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该倡议目前已得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支持响应,为全球化合作和沿线国家、地区人民带来巨大利益。

党的十九大将“一带一路”建设正式写入党章。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

如今,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迈入新阶段,中国企业“走出去”渐成常态,不过从“走出去”到“融进去”仍然需要努力。多位代表委员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护航“一带一路”,法治不可或缺,法律保障要注重全程服务、兼顾事前事后处理,要推进仲裁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争端解决机制。


律师要护航更要领航

前不久,国内一家民营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收购两个油田,顺利完成相关谈判,达成协议并在国内和海外成功融资。其间,国内律师服务贯穿整个过程,为这家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说到这起自己参与的案例,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袁爱平告诉记者,他欣喜地看到,之前总有企业落入国外“法律陷阱”,如今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少,相反,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这说明我国积极提升“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服务,法治已经成为企业“走出去”的守护神。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不一、法治化程度各异,法治环境复杂多变,企业“走出去”难免会有法律风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此外还应强调法律直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一带一路’,法律先行;区域发展,法律领军。”吕红兵直言,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法律服务工作应当是“排头兵”,要“领着”投资与贸易“走出去”,律师正是法律的实施者、实践者,是法律服务的设计者、供给者,是法律直通的行者、使者。


吕红兵认为,中国律师一方面应该努力做业务、谈项目,另一方面更应该传播法律思维、推广法治理念,使企业家、投资人、决策者,尤其是政府决策者,树立法律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如果说前者是‘谋一域’,后者则是‘谋全局’。”


吕红兵说,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论是服务商业交易、项目投资,还是推进国家涉外法律体系建设,甚至是参与全球治理规则建立,律师的作用均应更好地发挥。


仲裁与司法共同提供保障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为我国企业参与境外贸易、投资等提供司法保障16条措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推进“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营造公平公正的优质司法环境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目标,然而争端的解决仅依靠司法途径是不够的。


“国际合作中发生冲突的解决,完全按照中国的法律是行不通的,大家比较认同的方式就是仲裁。”全国政协委员、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告诉记者,仲裁完全依据法律作出裁定,一裁终局,具有“准司法”性质,较诉讼具有时间短等优势,更易被争端双方认可。


曹义孙表示,目前我国仲裁发展相对落后,缺乏制度、人才和国际仲裁的实践经验。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支持仲裁制度改革,已经出台多个司法解释,进一步统一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和裁判尺度,但已制定实施二十多年的仲裁法已跟不上市场发展和“一带一路”的建设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仲裁立法。


“仲裁与司法具有共同的目标与价值追求,其核心出发点与归宿都是公正、高效地救济权利与解决纠纷。”吕红兵说,仲裁制度的创设与完善离不开司法机关的支持与保障,二者共同为贸易投资的高效率与法治化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建议共同成立国际仲裁院

今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依托我国现有司法、仲裁和调解机构,吸收、整合国内外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在实施“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国内多地相继设立了国际仲裁机构,不过这些机构过于分散且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无法满足“一带一路”的发展需要。因此,他建议由我国倡导并发起“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共同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民商事纠纷仲裁院。


“由我国发起成立的具有国际化视野、有针对性并且专业的‘一带一路’国际仲裁院,有助于提升我国国际仲裁机构的话语权。”朱列玉说。


吕红兵此次将目光放在“一带一路”争端解决的小切口上。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航空运输等方面投入巨大,而航空领域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2014年,上海设立了国际上唯一一家专业的航空仲裁院,提供国际航空仲裁服务,目前已相当成熟。


“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在仲裁机制、对外交流、人才培训、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都可以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建设提供经验。”吕红兵说。





章来源 法制日报(记者:周宵鹏)


本期编辑 席锋宇 张博 岳铼 梁成栋 见习编辑:王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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