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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2018-04-14 李恒 法制网

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评论①

今年4月15日,我们将迎来全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首要前提,维护国家安全也是国家责任的头等大事。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国家安全立法是国家安全的最基本制度保障,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是国家安全的基本保障。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因此,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安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经济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发展稳定的局面日益巩固。维护国家统一、打击分裂主义等举措得到全国人民和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但是我们还需要深刻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敏感性和重要性等特点。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组织不断更新手法与党和政府对抗,他们打着“民主”“自由”“宗教”“人权”的幌子,骗取国际社会的同情与支持,实际是以分裂国家为目的,以极端宗教思想为棋子,企图以暴力恐怖、非暴力不合作等手段渗透、颠覆、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反分裂斗争事关国家总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3月全国“两会”上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报告时指出:“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加大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力度,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可以看到,分裂势力越是企图破坏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就越是要加强民族团结,就越是要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筑牢各族人民群众共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钢铁长城,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维护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阐述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列举了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突出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指明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合力”的路径。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时期我国国家安全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是新形势下指导国家安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是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奋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的伟大战略决策和使命担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统一,体现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定力。


新中国成立至今,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也日益完善。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190多部法律法规都不同层面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其中数十部主要规范国家安全问题,具体内容涵盖国家安全的各个领域,已经初步搭建起新时代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框架。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起草和颁布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等一系列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综合性和专门性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取得了迅速发展,为维护国家安全、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形成和发展,既有客观的现实需要,也有深厚的思想土壤,它反映了党对国家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的准确把握,也体现了党善于并勇于从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主动运筹国家安全工作的政治勇气和先进智慧。应对国家面临的安全挑战,将总体国家安全观法律化、制度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快新时期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是全面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发展与实践之重要内容。




文章来源: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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