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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都管不了?三问三维集团肆无忌惮排污事件!

2018-04-18 法制网 法制网


本周继鸿茅药酒事件后,又一起热点事件进入舆论场——记者暗访曝光污染大户三维集团遭“扣押”!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视频↓↓↓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f0631mf8pqm&width=500&height=375&aut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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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央视《经济半小时》以《污染大户身边的“黑保护”》为题,对山西临汾洪洞县三维集团的污染恶行进行了曝光。节目播出后三维集团迅速掉进了舆论漩涡。

这么大的污染企业,如此大阵仗的违法排污,三维集团为何有如此大的能量?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但对于此事公众关心的几点疑问亟待弄清。


一问

“县长都管不了”的三维集团为何如此大胆?


“县长都管不了,知道吗,就是你们里边的黑心钱问题,那谁出这个钱。告状抓人,谁拿了钱了,抓人。”

通过央视记者的问询、曝光,人们对“县长都管不了”的三维集团不禁心生疑问。一家上市公司为何如此大胆,将工业废物倾倒在村庄,将泛着恶臭、刺鼻的工业废水排到汾河里呢?


我们先来起底一下这个三维集团:

据公开资料报道,三维集团是一家生产聚乙烯醇、粘合剂、苯、焦炭等上百种化工产品的上市公司,资产超过45亿元,是当地山西知名大企业。可这家企业却长期违规倾倒有毒的工业废渣,生产的废水直接排入汾河。


早在2014年,中国青年网就报道了《山西三维污染近40年 环保局确认企业偷排》的事实;


2016年,每日经济新闻也曝光了《山西三维成环保老大难 年年被查处》的消息;


2017年,中国法制报道网调查发现,山西三维违规倾倒工业废渣污染农田。


2017年环保部派出8个督查组对13个地市进行督查,三维集团就是被督查的对象之一。


看看法律怎么说:

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七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三维集团违法倾倒的电石渣和粉煤灰显然属于工业固体废物范畴。工业废渣公开运输倾倒,造成当地民众生活环境被破坏、生命安全受威胁。


刚破土的小麦嫩芽被蒙上了一层黑黑的粉末,新庄村的小路上布满了黄色的工业废物,更有村民跌入坑中身亡……这样的生活环境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环境污染之害无需赘述。一句“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不仅是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更是彰显出国家整治环境污染的决心。


二问

直言当地村民“活该!”的洪洞县环保局到底该不该插手?


“因为村委会干部拿了钱,有了协议,所以洪洞县环保局就不该插手。”

“有了环保法咋啦。”

“污染是你们村里人,村里人不管,让谁管了,活该。”

……

若不是央视的拍摄记录,很难想象,这样的话竟然出自环保局副局长之口!面对三维集团污染事故,环保局理应对倾倒工业废物展开调查,协调解决污染纠纷,但这位副局长显然无视企业污染,更谈不上追查惩治,委实荒诞!


洪洞县环保局就不该插手?我们再来看看新环保法是怎么规定的!

新环保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很明显,山西三维的污染恶行背后,是地方环保部门的长期不作为。副局长这样的表态,也就不难理解了。除了不作为懒政失职外,是否也从侧面印证即使是环保局的领导要关停辖区内的污染企业,也是束手无策?这背后神奇的力量,是GDP的魔力?地方保护主义的魔力?还是另有什么利益链条?需严查到底!


三问

洪洞县村干部如此蛮狠,底气何来?!


“你们是来干啥的?”

“你说这的水排到汾河了,你看哪排到汾河了?”

“在哪儿闻见河里有味?在北京闻见这山西赵城镇河里有味?”

“你不说好,这个村子都出不了!”



面对记者的询问,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沟里村村干部咄咄逼问。


谁能想到,这些话竟出自一名村干部之口!


不仅放狠话,更有恶劣的行为——


村里反对过废渣倾倒的村民轻则被警告,重则吃棍棒之苦。


两名村干部甚至将记者扣留当了人质,报警寻求帮助才得以脱身。


当记者反问:“治保主任有执法权吗?”村干部答道:“咋没有,你到了我们村我们就有。”

霸道十足,理直气壮!

但是,村治保主任真的有执法权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更何况村委会根本不是行政机关。


村霸行径显露无疑!显然,是污染企业背后存在的“保护伞”助长了村干部的蛮横,让村民产生了怕被报复的担忧。


黑恶势力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削弱群众安全感,腐化基层政权,危害性无需赘言。


2017年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要加大对“村霸”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8年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引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的文明与和谐。

目前,山西省环保厅、临汾市委、市政府已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做出回应,要求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非法排污企业。临汾市委、市政府强调,坚决打击污染企业背后的“保护伞”,严肃追究不作为、滥作为、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对涉嫌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迁就。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2名村干部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报道中涉及的其他6名当事人正在核实,其他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

  在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今天,绿色、低碳、循环,已经成为中国“另辟蹊径”、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地方政府必须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用法治思维筑牢环保底线,让环境守法步入新常态。


“为人民干事是天职、不干是失职。”“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2018年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的话,言犹在耳。


做合格干部,建秀美乡村,是人民公仆应有的担当;依法保护环境,肩负社会责任,是企业和监管部门必须履行的义务。

我们期待,山西“三维集团”事件会尽快回归依法治理的轨道,有关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负群众期许;我们也相信,每一次舆情风波和每一声质疑都会是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成长的动力。



文章来源 法制网新媒体中心 评论部


本期编辑 于澄 刘青 陈睿哲 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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