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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官员妻子多次掌掴交警被刑拘|评:国法不容警察忍辱负重

2018-04-26 法制网


4月25日,据媒体报道称:近日,网上一段女子辱骂、掌掴民警和辅警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4月24日,河北唐山市公安局海港分局通报称,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和辅警在处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中被梁某某、赵某某无端辱骂殴打,打人者目前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经唐山市地税局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证实,掌掴警务人员的梁某某,确系唐山市地税局海港开发区地税分局副局长赵某某的妻子。

国法不容警察忍辱负重

作者:叶泉


唐山市海港分局的通报很有意思,为交警“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忍辱负重精神点赞?这样也行吗?好吧,你海港分局可以让警察忍辱负重,但国法不让。


交警执法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国家法律。交警头戴国徽、身穿警服,他就是法律的象征。穿着警服连挨一个女人9个耳光,这个9耳光不是打在了交警脸上,而是打在了法律的脸上。


面对一个无理搅闹的女人,交警可以不还手吗?当然可以,只要你不穿警服,不戴国徽,想做谦谦君子是你的自由,但是作为一个正在执法过程中的警察,实在没有理由受辱。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维护法律的权威就是维护国家公务人员执法的权威。


有人可能会说正因为穿着警服才不敢打人呀,难道还要打回去不成?可是谁让你打人了?面对暴力袭警的行为,警察必须态度坚决,给予警告,不听警告的,可以约束至停止袭警行为。这里面的“约束”与打人是两个概念,约束是制止被执法者的违法行为,打人则是警察违法。


说到底,警察应该对自己的执法行为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个人可以忍辱负重,但国法不能。同时,公众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袭警是违法犯罪,轻的要治安拘留,重的属于刑事犯罪,要判刑。胆别太肥了。


事件回顾


4月21日,河北唐山一女子与交警起冲突,连扇民警和协警足足9个耳光,并辱骂交警“你们是人民公仆 我XX养着你们”。另一名醉酒男家属现场也一同辱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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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唐山交警7大队”发布了一份通报,内容如下↓↓↓



4月24日,河北唐山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关于4.21妨害公务案件的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微信公号综合封面新闻、@唐山公安网络发言人、@如皋老猫


本期编辑 于澄 刘青 宋胜男 陈睿哲 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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