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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注意!如何廉洁过“五一”?5大提醒告诉你!

2018-04-30 法制网


“五一”假期第二天,你过得怎么样?你是正踏上旅途,寻找诗与远方,还是在和身边的好友聊天说地,享受大餐?


节假日期间,出行旅游、联谊聚会在所难免。不过,五一、端午等节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小编提醒各位党员干部,过节时务必严格“守节”,莫踩红线!


如何廉洁过“五一”?5大提醒告诉你!

一、出游请自费

 假日期间,带上家人、约上三五知己外出旅游,既陪伴了家人,又交流了感情。不过,党员干部可千万要记得:出去走走看看可以,觊觎公款“潇洒走一回”的事儿可绝对不允许!

此外,一到节假日,用车的地方多了,总有人想钻空子,开公车出去旅游。再次强调,公车私用是被明令禁止的,平时管得严,节假日管得更严。

 

公车使用有着明确的制度规定:假期间,公车实行集中封停,各单位所有公车必须集中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库(位),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以备检查。

 

公车私用一经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出国不能说走就走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按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包括报告个人去向,是对每一位党员的基本纪律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党员干部申领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以及每次因私出国(境)前,要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

 

因私出国(境)的国家机关登记备案人员,应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三、聚会聚餐前先问自己3个问题

假日期间,很多“亲朋好友”借此机会推杯换盏、交流感情,各种老同学也不免要聚聚会。哪些饭能吃,哪些饭不能吃?党员干部在吃之前不妨多问自己几个问题。 

一问:谁买单?“公款买单”是大忌。

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买单者“误人误己”,参加聚会的党员干部也会“被牵连”,使本可轻松愉快的私人聚会变了味。

 

二问:和谁吃?应拒绝明显带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私人聚会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

 

当然,不涉及公款、不涉及业务关系的同学间、老乡间单纯的小聚会,不属此列。

 

三问:在哪吃?私人会所别去。

 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此外,“单位内部接待场所”也比较敏感,比如装修不错的“食堂”。


四、节假日购物莫“任性”

 节假日往往又意味着“购物季”,党员干部可以趁机任性“买买买”吗?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三条规定,党员要“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日常生活中,党员要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能动辄挥金如土、讲排场、比阔气;不能明显超过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

 

五、节日违规“福利”不能有

违规发福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挪用专款,虚列开支。如违规从专项财政经费中列支,以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名义购买消费卡、实物,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

 

2.巧立名目,违规报销。如一些被通报曝光的机关单位以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等方法购买购物卡、保健品、烟酒等,巧立名目开支报销。

 

3.“圈子”共享,利益输送。在被曝光的案例中,一些地方将所谓的福利、津补贴发给本单位上级部门的领导干部,借“圈子”共享来中饱私囊或进行利益输送。


节日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杜绝“节日腐败”,远离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舒心快乐的五一劳动节。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本期编辑 于澄 刘青 宋胜男 陈睿哲 李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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