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停车收费新规今实施 计费单位5分钟变15分钟

2018-05-01 法制网 法制网


原标题:停车收费新规今实施 计费单位5分钟变15分钟


  今天起,本市停车收费新规实施。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记者探访发现,停车收费标识牌已作更换,计费单位由5分钟变15分钟。


  新规 白天停车满15分钟方可收费

  停车新规表示,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并将占道停车场的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

 摄/记者 周超



  此前,白天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夜间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的计费政策随着新政实施调整为:北京市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满15分钟(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5分钟(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夜间停满2小时(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2小时(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


  简单来说,只要不足一个停车计时单位,后面零头部分就直接“舍去”,避免了“停车1分钟也按15分钟收费”这类不太公平的收费行为,也有利于加快停车位的周转。


  这次调整后,给车主带来的实惠也是显而易见的。举例来说,白天时段小型车车主如果在一类地区占道停车场停车25分钟,之前停车费为6.25元,而调整后则只需2.5元。


  探访 昨天更换收费标识 计费单位5分钟变15分钟

  上午,记者来到南三环马家堡东路银泰百货附近的几处停车场探访。

  “昨天换的,现在变成满15分钟才收费”,记者在马家堡东路上一个实施了电子收费系统的路侧看见,停车收费标识牌P 上显示的收费标准为首小时内小型车每15分钟1.5元,首小时后每15分钟2.25元。夜间2小时1元。路侧收费员告诉记者,这个收费标准是昨天新更换的,原来都是5分钟就要收费,现在都改成15分钟以后才收费,夜间收费标准也更换了。


  对于时间计算,收费员表示,因为现在实施电子收费,车辆停进位置后,就有收费系统记录,车辆走后,可以微信等支付。除了此处的路侧,记者还去南三环周边探访了不同家的停车公司,停车收费P标识牌都做了更换,收费员也知道新的收费规则。


  相较于收费者,记者采访多位车位,大部分车主并不知道今天开始实施收费新规,不少车主表示,此前停车15分钟都缴纳过费用,费用都不统一。






  条例:最严停车条例今起实施

  今天起,北京市启动开展实施《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条例》中相关条款需要制定配套文件和配套措施的,应当在法规实施一年内制定。这个条例被称为最严停车条例。


  停车条例中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和专属使用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协议和车位租赁协议中予以明示并统一管理。擅自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的,道路范围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公共区域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他公共场所内,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现状:老旧小区私装地锁严重

  上午,记者来到马家堡东路的大红门西路35号院西马小区看到,小区内私装地锁严重,因为不隔1米就有1个地锁,导致许多车位浪费,车辆不得不停在路中间。


  记者采访居民了解到,该小区由物业管理,每年物业费不多,400多元。对于小区停车位问题,物业表示管不了。这些地锁都是个人私自安装,有时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安装地锁,另外一个人也在同一地方安装地锁,导致两人在该处都停不了车,有时还会闹矛盾,虽然居民也头疼,但也没办法解决。


  按照新的条例,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公共区域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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