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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倩 2018-05-26

舆情回顾



  1. 自媒体文章引爆舆情 “骗捐”“放弃治疗”戳中公众痛点


5月24日上午,微信公众号“有槽”发布的一篇名为《王凤雅小朋友之死》(内容发布者已删除)的文章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文中称,2017年9月,河南省太康县一2岁半女童王凤雅被诊断出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确诊后,其母杨美芹通过水滴筹、火山小视频、快手等多种网络渠道筹集了15万元捐款后,却未救治眼球已脱出眼眶的女儿,反而去北京高端民营医院为儿子治疗兔唇。期间,在医院告知“还有救”及爱心志愿者上门强烈要求的情况下,杨美芹曾带凤雅到北京、郑州的大医院求医,但均以“放弃”结束。今年5月4日,不到3岁的王凤雅离开人世。该文质疑王凤雅家属将善款用在患有兔唇的儿子身上以及未对凤雅尽心治疗,并追问剩余捐款数额及去向。


早在4月8日,微博“@小希望之树”和“@作家陈岚”就开始质疑王凤雅家长,认为他们募捐了钱却不积极给凤雅治病,不把她送到大医院治疗,还疑似把善款挪用来给弟弟治唇裂,重男轻女,并涉嫌诈捐,曾引起网民热议。


此次,“有槽”文章的发布迅速引爆了舆论,当日微博话题“#王凤雅去世#”一度占领热搜榜第5、第10位,讨论量达33万次。



知乎平台中,“如何看待王凤雅小朋友父母骗捐后对其放弃治疗致其死亡的事件?”这一问题吸引1660个热心网民回答,其中一条“全家人都盼着你死是种什么样的体验?”的回答获2.3万人点赞,4658人次参与评论。


此外,微信公众号“明白漫画”以此事为蓝本创作的题为《“救我……”3岁女婴正在等待被父母拖死!》的漫画也再次在网络中热传。


(漫画节选片段)


网民纷纷留言表示愤怒,认为这样的父母涉嫌诈骗罪、遗弃罪等,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呼吁当地警方介入调查。还有不少网民提出国内缺少惩治监护人失责的相关法律,呼吁完善相关立法。另外,针对水滴筹、轻松筹等公益筹款平台,监管善款使用的问题也引发思考和追问。

 

2.媒体持续跟进报道 各方回应舆论质疑


24日至25日,《北京青年报》、红星新闻、界面新闻、中国之声等媒体均跟进报道事件进展,河南周口太康县警方王凤雅爷爷水滴筹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等相关各方就舆论质疑做出回应。


但纵观舆论场,警方“不够成刑事案件”的结论引起普遍不满,网民呼吁权威部门就家属是否存在消极治疗的情况进行调查。


  • 1⃣️家属诈捐、骗捐、虐待?——太康县公安局:不构成刑事案件、未予立案。


    5月24日,据《北京青年报》太康县公安局回应称,经调查,此事不构成刑事案件,目前相关工作人员在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建议他们将除去治疗后的筹款资金退还给相关部门。5月25日,太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再次回应称,(举报者)没有提供“诈骗”“虐待女童”相关证据,警方也没有了解到家属涉嫌犯罪的证据,因此未予立案


  • 2⃣️筹款总额及剩余金额去向?——家属:共3.8万余元,剩余款项正上交给政府部门。


    家属起初拒绝透露筹集到的善款总额和退还剩余资金,引发舆论一边倒的指责。舆情爆发后,王凤雅爷爷分别于24日晚、25日下午通过媒体回应称,家属通过水滴筹发起两次有效网络募捐、接收爱心人士微信红包、在火山小视频直播打赏三种方式,共获得善款38638元,共支出凤雅医药费用、生活费用、寻医差旅费用、丧葬费用37773元,剩余865元,正上交给相关部门。“@水滴筹”也于25日凌晨发布官方声明称,家属实际筹得款项为35689元,该机构已派人和律师赴当地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 3⃣️ 挪用善款“弃女救子”?——嫣然天使基金:确认为男童免费治疗。


    据红星新闻报道,对于网传凤雅父母挪用善款为弟弟治疗兔唇的说法,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回应称,真实情况为,2017年4月,该院免费为该男童进行唇腭裂手术。


  • 4⃣️ 凤雅家属是否存在消极治疗?——尚无权威认定。


    此前,当地警方就发布调查结论称,“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是,筹来的款大部分都用在孩子的治疗上了”。但据媒体报道和家属对就医过程的陈述不同,是否存在消极治疗,目前尚未有相关方予以回应或认定。


  • 5⃣️一桩爱心事件为何会演变成一场沸沸扬扬的指责?——县公安局:正在进一步协调处理。


    5月25日,中新网报道,太康县公安局宣传科一名负责人称,此事引发争议起因是孩子家长和爱心人士前期沟通不畅,互相达不成一致意见,最后发展到双方互不信任,“所以现在任何一方的言辞都不可全信,太康县相关单位和部门正在就此事进行进一步的协调处理。”


【最新消息:5月25日下午,在太康县张集镇民政所、水滴筹、媒体等人员的陪同下,王凤雅爷爷王太友将所筹款项剩余的1301元善款交到了太康县慈善会。】



舆论观察


媒体


呼吁完善慈善救助制度,探讨视频平台在管理个人求助类信息的责任


光明网评论呼吁在个人赠予和个人救助当中,加强赠予和救助双方的契约意识和契约精神、第三方平台的保障和服务工作两方面对慈善行为进行制度化保证。


《钱江晚报》“浙江24小时”评论建议,在捐助者、受助人、募捐平台三者之间,还应有一个第三方角色的介入,发挥监督者的角色,例如慈善公益组织。


东方网评论指出,“王凤雅事件”倒逼健全慈善监督机制,募捐者的资格和权利、善款的规范与监督,捐赠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各种媒体的公正真实报道等与慈善有关问题,需要建立健全全面长效的制度加以规制。


《南方都市报》援引业内人士观点指出,视频的求助明显比现在轻松筹、水滴筹等文字图片的筹款更有冲击力和影响力,未来很多个人求助可能会在这些平台上出现。但像这类新兴的视频直播或者视频网站,并不属于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一旦出现类似的善款使用不当或诈捐的问题,相关的民政部门无法介入。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褚蓥则进一步建议,应当将个人求助平台纳入到《慈善法》的管理之下,重新界定为“慈善”,并按照《慈善法》的管理方式要求个人的求助必须到指定平台开展,平台需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专家


针对网民质疑杨美芹夫妻涉嫌构成诈骗罪、遗弃罪以及剩余善款的处置等法律问题,理性发声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网民们质疑王凤雅的父母构成诈骗罪及遗弃罪的说法太牵强。诈骗罪要求募捐者非法占有捐款。但现在来看,首先,募捐者对被救助者确实进行了医疗;其次,证实募捐者非法占有善款的证据基本不足。至于遗弃罪,要求募捐者对于患病的人拒不抚养,即便募捐者只是带着被救助人到卫生诊所输盐水,也不能说他们未履行拒不抚养的法定义务。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认为,如果雅雅的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则涉嫌遗弃罪。遗弃罪是有抚养义务和能力,但是对被抚养人拒不抚养。这其中就包括在被抚养人患病的时候不给予有效的治疗,这也有可能构成遗弃罪。要想彻底算清善款的细账、弄清雅雅的病情,捐过善款的网民可以以违约为由,对杨美芹提起民事诉讼。


爱德基金会副秘书长何文表示,此次事件虽然是民间行为,但也可以参照慈善法来分析,如果女童父母这次求助的信息都完整真实的,如果钱款没有挪作它用,其认为无法定性是诈捐。

网民


前期谴责家属、质疑警方,

在家属、警方回应后,

网民情绪有所缓解,期待还原真相。


1. 认为家属因重男轻女等原因消极治疗,终致凤雅离世 






2. 认为此事再次消费了公众的公益心




3. 呼吁并建议完善善款监管措施




4. 呼吁相关部门公布权威调查结果,还原真相


 

5. 呼吁家属或相关方公布医疗明细、单据等 




6. 质疑相关媒体发布的信息不实 




7. 同情家属,认为其受到舆论曲解




舆情点评


该事件早在4月份就因微博大V及网民的举报引发一定关注,当地公安局即回应“已展开调查”。但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警方未再发布相关信息。直至5月24日,舆情因自媒体的一篇文章瞬时燃爆。从这点上看,当地公安机关舆情危机意识明显不足。


在舆论强烈呼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的情况下,当地警方先后通过媒体给出“不构成刑事案件”“未予立案”的回应。虽然警方解释称“没有了解到家属涉嫌犯罪的证据”,但在没有正式的官方通报、没有详细的调查经过及相关证据的情况下,该结论并未受到网民认可,使得舆情进一步蔓延。


目前,各方介入并回应后,舆情虽有所降温,但舆论仍有两大疑问待解:一是善款使用的明细,二是王凤雅父母是否尽到全力救治的义务。真相到底如何,有待进一步查明公开。因此,对于当地政府部门来说,亟需展开调查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公布进展和结果,廓清舆论质疑,用事实和真相回应舆论期待。




文章来源  法制网舆情中心(ID:fzwyqzx) 分析师:李倩 


本期编辑 于澄 刘青 陈睿哲 李金凤


文章已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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