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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法委原书记吴沙被控受贿过千万,当庭悔罪认罪!

2017-08-11 吴笋林 南方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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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披露,2017年8月1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今年1月,广东省纪委反腐大片《永不懈怠的斗争》播出,吴沙在片中忏悔。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吴沙利用其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委常委、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项目合作、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吴沙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03.953065万元。


法庭上,控辩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各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沙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5年11月8日,广东省纪委官网通报: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2月,中纪委官网、广东省纪委官网通报:吴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沙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吴沙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向组织报告个人去向;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或纵容配偶、子女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安排;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伪造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进行赌博。其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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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丨戎明迈

编辑丨莫群 影子 李梦醒

校对丨华成民

来源丨咩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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