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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赏罚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2017-09-30 党建全媒体 南方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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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顾易



编者按

赏与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我们通常说的“萝卜加大棒”。今天我们继续“字说为官”,说文解字“罚”,学习为官者如何权衡刑罚和法律的关系。



罚:天网恢恢,严刑惩治


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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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有一次韩昭侯因饮酒过量而醉卧在床上,酣睡半晌都不曾清醒。韩昭侯手下的典冠担心他着凉,便找掌管衣物的典衣要来一件衣服,盖在韩昭侯身上。几个时辰过去,韩昭侯睡醒了。他发现自己身上被人盖了一件衣服,于是他问身边的侍从:“是谁替我盖的衣服?”侍从回答说:“是典冠。”然而,韩昭侯听后脸却沉了下去,并命人把典冠找来问道:“是你给我盖的衣服吗?”典冠说:“是的。”韩昭侯又问:“衣服是从哪儿拿来的?”典冠回答说:“是从典衣那里取来的。”韩昭侯又派人把典衣找来问道:“衣服是你给他的吗?”典衣回答说:“是的。”接着,韩昭侯厉声喝道:“你们两人今天都犯了大错,知道吗?”典冠、典衣两人面面相觑,完全不知其中缘故。韩昭侯指着他们说:“典冠你不是我身边的侍从,却为何擅自离开岗位来干自己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而典衣你作为掌管衣物的官员,怎么能随便利用职权将衣服给别人?你们一个越权,一个失职,如果大家都像你们这样随心所欲,各行其是,整个朝廷岂非乱套了?所以,我今天必须重罚你们,让你们接受教训,也好让大家都引以为戒。”于是,韩昭侯便把典冠和典衣二人一起降了职,以儆效尤。此事传开后,韩国官员再也不敢做出有违本分的事情。


“罚”,通常是指惩治、处分犯有过错的人。韩昭侯对身边两个犯有过错的小官吏进行处罚,看似有点不近人情,但从为官和法制的角度上看,正是这种严明处罚,才使韩国得以朝政清明。



“罚”,会意字。《说文解字》云:“罚,罪之小者。从刀,从詈。”意思是说:罚,就是对较轻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置。字形采用“刀”“詈”会义。“罚”的本义为罪过、过错。

金文。即网,表示逮捕;即言,表示言语;即刀,表示用刑、惩治。意思是对言语触犯法网的人进行抓捕惩治。

篆文。承续金文字形。


“罚”的意思是过错、惩罚等。由其构成的成语也大都是此义,如“明罚敕法”指严明刑罚,整顿法度;“赏善罚淫”指奖赏好人,惩罚和罪行不相当;“奉辞罚罪”是指遵奉严正之辞讨坏人。也形容做善事有好报,做坏事有恶报;“罚不当罪”是指处罚和罪行不相当;“罚不及众”是指处罚只对小部分人,不会波及大众;“罚薄不慈”是指刑罚轻重宽严要根据实情决定,不能一概从轻从宽。


在当今法治社会下,对违法犯罪进行依法惩处,可以有效地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正如古人所云:“罚一以惩众。”惩罚一个人是为了让社会受到警诫,让大家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应该做的,从而引导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赏与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我们通常说的“萝卜加大棒”。


罚要从严执行


“罚”,上面是罒,罒即网,意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若有人违反了法律,那就要坚决予以制裁。罚,也从刀,表示严刑峻法。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给予严格的处罚,不能姑息养奸,不能执法不严,这样才能弘扬社会正气,抑制邪气。



为官者对社会丑恶现象要从严处罚。因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来保障,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措施来惩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只有不法分子都得到法律的制裁,才能让平民百姓相信法律的权威和执行力,这样才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治理。


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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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顺帝的时候,出了一位有名的清官,名叫苏章。他为官清正、公私分明,严格执法,深受百姓的爱戴。苏章任冀州刺史,他的一个朋友在冀州境内的清河郡任太守,有人举报他贪赃枉法。接到举报后,苏章微服巡行到清河郡,查清了太守贪赃枉法的事情后,设立了行辕。太守前来拜见,苏章置酒摆宴,与他饮酒畅谈,太守满心高兴,得意地说:“人皆有一个天,我独有两个天。”苏章笑着说:“今晚我与故友饮酒,这是私情;明日我作为冀州刺史办案,那是公法,公与私是很难并论的。”一席话说得太守心惊肉跳。第二天,苏章果然秉公办事,召来冀州境内的郡守县令,列举了清河郡太守的条条罪状,后将他罢官论罪。苏章此举,使冀州境内大小官吏皆肃然起敬。 


罚要明察秋毫,重视苗头


罚,从“ ”,这是一个侧写的“目”,表示罚要瞪大眼睛,注重细微,抓早抓小,明察秋毫。为官执法罚恶,不能等到罪恶行为或势力发展壮大后才进行打击,要在发现它之初就及时惩治它,以遏制它的发展,从而避免日后危害社会。                  


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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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和帝即位时仅十四岁,由于他年幼无能,便由窦太后执政,窦太后的哥哥窦宪官居大将军,国家的军政大权实际上落入窦太后的兄弟窦宪等人手中。他们为所欲为,密谋纂权。看到这种现象,许多大臣心里很着急,都为汉室江山捏了把汗。大臣司徒丁鸿就是其中的一个。丁鸿很有学问,对经书极有研究。对窦太后的专权他十分气愤,决心为国除掉这一祸根。几年后,天上发生日蚀,丁鸿就借这个当时认为不祥的征兆,便上书和帝,建议趁窦氏兄弟权势尚不大时,早加制止,以防后患,这样才能使得国家长治久安。他在奏章里说:“‘杜渐防萌’则凶妖可灭。”和帝本来早已有这种打算,于是采纳了他的意见,并任命他为太尉兼卫尉,进驻南北二宫,同时罢掉窦宪的官。窦宪兄弟情知罪责难逃,便都自杀了,从而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宫廷政变。


罚要以法律为准绳


“罚”音通“法”,“法”即法律、法规。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离不开政府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打击,而且打击犯罪行为的方式应在法律管制的范围之下进行,绝不可毫无章法、随心所欲,甚至滥用私刑。


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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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在《谏太宗十思疏》中讲道:“罚所及,则思无以怒而滥刑。”魏征希望唐太宗在惩治一个人的时候,要想想自己不是因为一时恼怒而滥用刑罚。这必须是由于这个人的行为真的违反了法律中的某条规定,需要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一个国家的刑罚只有从这个点出发,才能实现真正的安邦定国。


唐朝戴胄为人正直,敢于直言犯谏,曾担任掌管司法的大理寺卿。贞观元年正月,朝廷大力选拔人才,有些人却趁机对自己的资历造假,以图得到更好的升迁。唐太宗知道此事后,很生气地下令伪造资历的人去自首,否则一旦被朝廷查出将斩首示众,严惩不贷,并吩咐大理寺加紧查办此案。后来,有一位官员被查出伪造资历,戴胄选择将他判处流放。唐太宗知道后很愤怒地质问戴胄:“我曾下令,不自首者要处死罪,你却判他流放,这不是让我失信于天下吗?”戴胄回答道:“陛下如果直接下诏处死罪犯,我管不了。但陛下既然将他交付法司,我身为掌管法司的大臣,那就要依法办案。”唐太宗又问道:“你只管自己守法,而让我失信吗?”戴胄又说道:“法律是布告天下、取信于民的国家大法,陛下的话只不过是一时喜怒说出来的。陛下如果凭借一时气忿所说的话而杀人,这怎么可以呢?现在将案犯处之以法,这是忍小忿而存大信。”唐太宗听后很欣慰地说道:“朝廷执行法律有失,您能加以纠正,我还担忧什么呢?”戴胄在担任大理寺卿的时候,一直坚持秉公执法,使得当时少有惩罚不当的案情。



《论语》云:“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这句话的大意是说刑罚的执行标准和力度一定要恰到好处,否则就会使百姓感到担忧、失措。戴胄身为执掌法律的大臣,在唐太宗的质问下仍坚持刑罚的标准应以国家法律为准则,不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维护了社会和政治的和谐稳定。为官要从中懂得刑罚和法律的关系,在执政之中坚决拥护法律和正义,以实现政通人和,促进国家的发展。


罚要重视舆论的力量


“罚”从“言”,这就是语言的谴责。舆论的批评,形成一种压力,使人没有面子,让人受到惩罚。


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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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第二届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自镇压二次革命后,即迫使国会选举他为正式大总统,后又解散国会。1914年,袁世凯召开约法会议,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中华民国约法》,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大权独揽。随即废除国务院,改设政事堂,并设参政院代行立法权。


1915年8月,袁世凯的宪法顾问美国人古德诺发表《共和与君主论》一文,认为中国人知识程度太低,无研究政治之能力,只适合于君主制。杨度在袁的示意下串联了孙毓筠、李燮和、胡瑛、刘师培和严复,以“研究共和政治得失”为名,于8月14日联合发起成立筹安会,公开进行复辟帝制活动。筹安会一面到各地鼓动,一面电请各省将军、巡按使派代表进京“讨论国体”,宣布“一致主张君主立宪”。与此同时,北洋系军政要人纷纷活动,拥护袁世凯称帝。但袁世凯故作姿态,表示改行帝制“不合时宜”。于是,梁士诒等组织“全国请愿联合会”,制造“民意”,并与筹安会争功。


1915年10月6日,参政院以“尊重民意”为词,召开“国民代表大会”。各省遂匆促选举国民代表,举行“国体投票”,一律“赞成”君主立宪,并推定参政院为国民大会总代表。随后,参政院以总代表名义,上书推戴袁世凯为中华帝国皇帝。袁接受帝位后,随即封官晋爵,改总统府为新华宫,并发行一种以他的头像和龙作图案的纪念金币和银币,准备于1916年元旦正式登基。


袁世凯卖国称帝的罪行,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公愤,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声讨。12月25日云南首先宣布独立,接着,贵州、广西也响应,组成“护国军”进行讨袁战争。北洋军阀内部也发生了分化,袁世凯手下的两员大将段祺瑞和冯国璋,对帝制都抱消极态度,冯国璋甚至暗中和护国军联络。


在舆论的压力下,袁世凯不得不在1916年2月25日下令缓办帝制,撤销大典筹备处,3月22日又宣布取消帝制,废除“洪宪”年号,仍以“大总统”的名义发布命令。袁世凯从称帝到取消帝制,总共经历了83天。


可是,护国军仍不肯罢休,坚持要袁世凯下台;孙中山也继续发动武装反袁斗争;全国各地纷纷发表宣言、通电,要求惩办袁世凯。冯国璋接连发电报,催促袁世凯退位。袁世凯在南方的爪牙,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也相继宣布独立。袁世凯在内外夹攻的舆论压力情况下,感到焦头烂额,头晕目眩,从此一病不起。1916年6月6日,袁世凯在万人唾骂声中狼狈地死去,这也是舆论对其倒行逆施的惩罚。


官  箴


刑罚不能加无罪,邪枉不能胜正人。

——南朝•范晔《后汉书》




【译文】 

不能把刑罚加于无罪之人,不能让邪恶枉曲的势力压倒正义之士。


【解读】


荀子云:“无罪不罚。”所谓无罪之人无辜受罚,即谓之冤狱;而有罪之人不被绳之以法,则气焰会更加嚣张,还可能会壮大邪恶的势力。因此不能有“莫须有”之罪,处罚要准,不能滥,更不能制造冤案。这样才能树立社会正气,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使忠贞正直的力量能够茁壮成长,以促进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发展。 



字说为官

第1期:如何当一个好官?说文解字为官之道,从“官”字说起

第2期:今天的官员需要学什么?怎么学?

第3期:官德究竟是什么?

第4期:这样的人才提拔比较快

第5期:做到这点, 你离成功就不远了

第6期:做人做事做官大智慧,离不开这个字

第7期:领导者的成功之道:吾日三省吾身

第8期:为官的最高境界,你到了第几层?

第9期:要升官就要做好这个事

第10期:怎样才能不为私心利欲所惑?

第11期:为官者如何走得稳、行得远、飞得高?

第12期:为官者追求的理想境界是什么

第13期:为人为官的根基竟然是这个

第14期:处世之道、为政之根,究竟什么最重要?

第15期:官员们的“交际圈”究竟长什么样

第16期:这个字,在中华文化中的重要程度超乎你的想象

第17期:为官注重这个字,才不会走歪路、做错事

第18期:树立威望?从这4点下手

第19期:这样为官,才能深受百姓爱戴

第20期:如何才能找到共进退的“左右手”?

第21期:为官者,仅仅能干是远远不够的

第22期:为官者如何识人有术?记住这3点就够了

第23期:“鍚荼壸”怎么读?能不能当官,一试便知

第24期:君若为官,请记下这4条“铁律”,戳心......

第25期:想为官从政?这个能力必须要有

第26期:为官择人丨真正有智慧的人,懂得如何选择

第27期:怎样用“零成本”激励“赏”出好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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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丨戎明迈

编辑丨莫群 林琳 

校对丨华成民

来源丨南方杂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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