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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何以成为“中国硅谷”

2017-10-15 南方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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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魏达志



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要发挥好深圳、广州龙头带动作用,沿广深轴线形成高度发达的创新经济带,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发展,成为全国创新发展重要一极




在美国波士顿创新走廊的沿线,聚集了大批高科技创新公司以及世界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现了区域科创资源和产业创新的有效聚合,这对当地创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近几个月,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今年5月,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9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强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打造成“中国硅谷”,成为全国创新发展重要一极。


目前,广东要集中力量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发挥好深圳、广州龙头带动作用,沿广深轴线形成高度发达的创新经济带,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发展。广州、深圳、东莞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规划范围内的所有产业、项目都要围绕创新进行布局,把重点创新战略平台和创新节点一个一个建设起来。珠三角其他市要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争取加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战略意义


珠三角创新圈视野下的“广深科技创新走廊”


珠三角城市群作为中国超大型城市群之一,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工业化与城市化水平高,不仅拥有广州、深圳两个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而且还毗邻港澳这两个国际化城市。


这些核心城市科技力量雄厚、产业密集并具文化教育实力,易于形成区域内产业结构互补性和多元化发展格局。如果战略定位科学,发展导向正确,广州、深圳等核心城市既具有不断创新和向高端演进的动能,还具有从空间上向外不断扩散的活力。特别是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视野下,为我们重构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并进一步向珠三角创新圈、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升级提供了极大的想象空间和实践空间。


意义之一: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是珠三角城市群均衡发展路径的典型方式。


由于珠三角城市群内各个城市的区位、产业、技术、知识与人才等规模与质量并不相同,这意味着各市的创新发生与产业发展存在不均等现象。同时,珠三角城市群的各个城市具有不同的集聚和扩散功能。城市群的集聚过程,表现为科技、资本、人力等要素由于收益差异而导致由外围向中心的集聚;在扩散过程中,表现为生产要素由中心向外围辐射,并导致区域经济整体得到提升与发展。


城市群内总存在一或两个核心城市作为增长极。一般而言,经济增长都发端于增长极,当一旦突破两点的原始形态就开始了两点之间的辐射和对接,并通过软、硬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新兴的产业布局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的轴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成熟,轴线开始向新的圈层扩散,然后辐射到整个城市群,这一辐射路径与方式被称为城市群均衡发展的主导路径。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就是珠三角城市群均衡发展路径的典型方式。


意义之二:广深点轴演进结果,有利于将创新辐射整个珠三角经济圈。


珠三角的发展路径就是典型的城市群均衡发展的范例。在主导路径形成中,点轴贯通是第一步,当经济发展轴线一旦形成,将吸引人口、产业向轴线集聚,并产生新的增长点。比如,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东莞就是在香港与广州点轴开发中崛起的珠江东岸城市。与此同时,珠江西岸又崛起了佛山、中山与珠海等城市。点轴形成与演进的结果将辐射整个城市群经济圈。


城市群形成增长轴后将进入网络扩散模式,并通过几何级数的能极效应,构造现代城市群的空间结构。网络开发既是城市群点轴系统的延伸和强化,又可促进城市群经济圈的一体化发展。当珠三角的周边地区强烈地感受到中心城市的扩散力度时,城市群网络即经济圈就将形成。城市群点轴圈的形成,在城市群的能极增长上将发生几何级数的飞跃,即1∶3∶9的经济能极效应。


意义之三:有利于实现由经济能极向创新能极转化的扩散效应。


目前珠三角已经顺利实现了点轴圈经济能极的集聚与扩散过程。我们应该总结珠三角创造经济优势的历史进程,实现由经济能极向创新能极转化的扩散效应,并通过广州、深圳这两个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在科技创新上的相互对接,带动东莞的创新发展,从而形成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作为国家自主创新型城市,深圳更加应该发挥协同带动作用,加速珠三角创新圈形成并有效支撑广东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建设,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的形成并最终为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


   广州生物岛上的生物实验室。南方日报记者梁文祥摄


机制再造


协同创新背后的“顶层设计”考量


如何高屋建瓴地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并上升为珠三角创新圈、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需要新的战略性思路与策略性考量。


思考之一:珠三角城市间需要协同创新的顶层设计。


目前,珠三角尚未完全发挥经济优势向创新优势转化的扩散效应,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珠三角城市间依然缺乏协同创新的顶层设计。


我们需要借鉴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顶层设计,其在协同创新方面形成各区各园、京津冀、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四大圈层。由于目前珠三角城市间缺乏有机的创新协同,除了在协同创新政策与创新机制的建设以外,还需要组建类似“广东省珠三角城市协同创新联盟”“广东省珠三角协同创新研究院”等区域创新合作组织。


广东还要大力支持社会组织联络世界创新型城市或区域结成创新同盟,支持珠三角城市与世界创新型城市或区域结对创新城市,使得政府与社会在更高视野、更大范畴共同推进并实现广东协同创新的目标。


思考之二:珠三角城市间需要协同创新的分工与机制。


目前,珠三角已经构成“1+1+7” (广州市+深圳市+其他七市)的创新格局。但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反映较多的问题之一,就是珠三角城市间缺乏协同创新的分工与机制,这不仅会影响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形成,更难以实现对珠三角创新圈的带动作用。我们依然需要重新探讨科学合理的实践路径,通过总结珠三角创造经济优势的历史过程,实现由经济优势向创新优势的转化。


思考之三:形成香港与广深创新相互融合的新机制。


珠三角在改革开放初始,有香港、广州两个核心城市作为城市群的增长极,增长极的轴向扩散与点轴贯通使得珠三角东、西两岸的新兴城市带崛起,吸引经济资源向轴线集聚并产生新的增长轴。点轴形成与演进的结果,辐射并提升了整个珠三角经济圈。


如果能将香港的知识创新体系与深圳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有效融合,就能充分发挥两地创新效应和辐射支撑作用。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实施,当前香港在创新问题上的认识不断深化,有利于未来形成粤港澳大湾区新兴的创新格局。


8月28日,中国散裂中子源(CSNS)首次打靶成功,获得中子束流。图为中国散裂中子源装置内的直线加速器。南方日报记者孙俊杰摄


发展问道


发挥好深圳、广州的龙头带动作用

珠三角创新圈的形成,表现为更多的创新资源由点轴辐射并向圈层的扩散,并进一步集聚来自全球的不同的创新资源。与此同时,珠三角创新圈的主要城市在协同创新与合作创新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并获得具有制高点价值的科技成果与产业化效应,并进而带动整个珠三角的创新发展。


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对珠三角创新圈的未来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议之一:率先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重构珠三角城市群创新梯度格局。


一是为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制定穗莞深协同的创新政策。围绕穗莞深梯度创新格局,逐步形成穗莞深创新轴。探索建立更富竞争力、更具开放性的协同创新政策,充分整合穗莞深创新资源优势,发挥穗莞深在建设珠三角创新圈过程中的引领作用。


二是为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立穗莞深创新合作平台。加快建立穗莞深联合研发、科学发现、人文交流、知识产权、技术转化等综合性合作平台,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和创新企业集群优势,鼓励穗莞深的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创新企业共建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联合开展重点产业及其核心技术的协同攻关。


三是为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共同形成创新辐射的引领作用。围绕珠三角点轴圈的梯度创新格局,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为辐射核心,打造珠三角城市群创新发展引领区,并建设珠三角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圈。搭建跨区域创新合作创新网络,逐渐形成各区各园、广深、珠三角、全国、全球的创新圈层,实现珠三角内外、省内外、全国交叉创新的梯度格局,推进珠三角城市间的产业关联,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的协同创新水平。


建议之二:布局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具有科学发现与技术开发价值的产业群。


一是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应以广深沿线为主轴,整合创新资源,推动重大科技平台和基础设施共享,促进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深度融合。特别是广州、深圳这两座相距100多公里的一线城市,如何借鉴美国创新走廊的经验,以广深沿线为主轴整合创新资源、打造科技创新走廊,为建设全省科技创新产业中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应发挥深圳和广州的引领作用。作为国家级的自主创新城市, 深圳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深圳先后建起南山高新科技园、大沙河创新走廊等一系列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已经成为具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辐射极核意义的战略性价值,并且需要将这种辐射极核的动能尽可能地放大做强。


三是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应发挥深圳和广州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支柱产业、创新型传统优势产业上的辐射带动作用,应用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机器人、生命科学、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先发优势,通过先行优势促进优质资源的整合利用。


建议之三:形成并巩固珠三角创新圈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的转型升级。


一是扎实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推动珠三角创新圈的形成并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的升级奠定扎实的基础。通过创新政策和各类合作平台推动穗莞深创新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促进创新活动空间集聚和产业分工梯度布局,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梯度发展、科学高效的区域一体化创新体系,提升穗莞深创新能级,聚力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并加速提升对珠三角城市群的创新带动作用。


二是推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乃至珠三角创新圈、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内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共赢。建立珠三角城市群创新资源开放协同机制,共同打造支撑珠三角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支点。建议广州、深圳与珠三角其他城市共同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重大共性技术攻关,建立开放共享的珠三角城市群人才资源库,发挥广深引领创新合作的作用,打造创新驱动、技术先进、功能强大的珠三角创新圈。


三是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乃至更大范围不同产业间的协同创新。通过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产业链与分工协作格局,共同打造珠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国家生产性服务业基地,引领珠三角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得到持续不断的提升与发展。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深圳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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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丨郭芳

微信统筹丨戎明迈

微信编辑丨李梦醒 林琳

微信校对丨潘经春

来源丨《南方》杂志2017年第19期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2017年《南方》杂志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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