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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丨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02-06 南方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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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徐林 通讯员丨岳宗


2月5日上午,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省委书记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马兴瑞主持会议。



李希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


李希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关政策,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靠群众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响应群众呼声、顺应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


二要坚持依法打击原则。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尊重客观事实,把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变成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的过程。


三要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结合。认真谋划三年工作安排,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往前推进。四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追根溯源、祛除病根,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的工作,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


李希强调,要统揽全局、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一要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摸清底数、抓住重点,打早打小、防微杜渐,依法办案、办成铁案。

二要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精心选好村社区两委“带头人”,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的堤坝。


李希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履行政治责任。全省各级党委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凝聚共识、弘扬正气。


李希强调,春节即将来临,要认真组织好春运工作,用我们的辛劳、汗水和付出换取广大父老乡亲安全顺利返乡、欢度新春佳节。要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马兴瑞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努力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传达中央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我省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邹铭,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施克辉分别作相关工作部署。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省领导任学锋、江凌、李春生,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省有关人民团体及中直驻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有关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原标题:

广东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努力建设平安广东法治广东

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兴瑞主持会议

延伸阅读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通告,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 予以奖励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举报电话:010-1238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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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7377371


统筹丨戎明迈

编辑丨莫群 林琳

校对丨华成民

来源丨南方杂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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