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西青 条例专栏】西青区学习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掀热潮(六)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从细节着手,从小事践行,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后,西青区通过入户宣传、召开学习会议,组织宣讲会、利用新闻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LED电子屏 、社区、单位、学校内部宣传栏等载体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掀起学习《条例》热潮,推动《条例》家喻户晓,以学习宣传《条例》为抓手,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
城管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使文明深入人心。一是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要求干部职工熟知《条例》内容,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并将《条例》内容下发至各科所进行二次学习宣传;二是做好阵地宣传。积极利用宣传栏、廊道,因地制宜设置公益广告,利用电子屏幕循环播放《条例》内容和标语口号;三是开展《条例》进家庭、进社区活动。成立《条例》宣传志愿服务小分队,分赴主次干道、杨柳青广场、景区、社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志愿者通过向市民群众讲解《条例》内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人人皆知、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城管委将结合“创文”工作,持续开展学习《条例》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深化公共文明宣传教育,实现文明到心。同时,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重点突破,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公共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中北司法所联合综治办来到假日润园社区开展扫黑除恶暨《条例》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志愿者们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致西青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和纪念品,现场讲解,入户宣讲等方式宣传《条例》内容,重点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条例》的亮点等内容进行讲解。群众纷纷表示,《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净化了社区生活环境,对此表示热烈欢迎。
大寺司法所围绕“扫黑除恶”、“文明行为促发展”两大主题在龙居花园开展了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利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定点宣传台等形式,向周围群众宣传《条例》内容,讲解《条例》在公共秩序、交通出行、公共环境、社区生活等各个方面的规定,使群众对《条例》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的法治意识。
李七庄司法所联合街综治办、禁毒办、文明办来到学府花园社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司法所干部真诚的讲解,耐心的态度,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辛口镇各村、社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宣传工作。在主要道路、显著位置,广泛利用宣传栏、建筑围挡等载体张贴《条例》海报,并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内容。在社区、街道、学校、商户内开展宣传,同时,志愿者们还深入社区每一户,为居民发放《条例》宣传页,确保《条例》真正走进居民心中。
王稳庄镇泰康园社区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首先,由泰康园社区妇联工作人员为居民们从公共秩序、交通出行、公共环境、社区生活四个方面普及《条例》知识,用市民熟知的广场舞、遛狗、插队等行为作为事例,讲解《条例》中规定的文明行为守则、维权方式以及不文明行为的违法后果。之后,由社区的巾帼志愿者向辖区内的居民发放《共建全国文明城区我支持我参与》宣传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讲解,继续扩大宣传。通过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使居民们进一步了解了《条例》,理解其深刻内涵,并初步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化身为文明礼仪宣传志愿者,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开发区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宣传活动,为“创文”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研读《条例》内容。在公交站点、主干道路、企业、商户等地张贴宣传海报,同时,文明志愿者为市民群众发放《条例》宣传资料,详细讲解《条例》内容。文明习惯的养成、文明城区的创建,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今后,开发区将继续举办《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践行《条例》,引导广大群众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文明西青 你我同行
扫描二维码关注“文明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