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厅官被公诉!当了7年公安厅副厅长的他,涉嫌容留他人吸毒
7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刘家铎、李占利、黎意勇提起公诉。
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家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家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家铎在担任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总队长,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家铎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依法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拘留、罚款。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刘家铎出生于1963年4月,辽宁铁岭人。他长期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历任铁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辽宁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副厅级)等职。2015年刘家铎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至去年8月被查,他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了37年,当了7年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辽宁省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占利(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占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占利自2001年至2015年先后担任辽阳县委副书记、县长,辽阳县委书记,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任用、工作调转、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占利出生于1954年10月,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曾任辽阳县委副书记、县长,辽阳县委书记,2008年5月任辽阳市副市级干部、辽阳县委书记,2010年11月兼任首山新城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0年12月任辽阳市副市级干部,次年1月转任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7年1月换届未提名,同年3月,退休,2022年11月2日被查。
日前,广东省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黎意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黎意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黎意勇利用担任河源市东源县委常委、副县长,河源市源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河源市源城区委书记,河源市委常委、秘书长,河源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黎意勇,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广东紫金人,在职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来源:白鹭洲知政、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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