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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六条”诞生记


1983年7月3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一个醒目的标题映入眼帘:《邓小平谈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设想》。这篇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题为《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的重要谈话,是迄今为止发表的最能体现邓小平“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名篇,主要内容涉及“一国两制”构想的六个重要方面,故外界称之为“邓六条”。那么,“邓六条”是如何产生的呢?


01


一个伟大的科学构想


20世纪70年代末,邓小平作出调整对台大政方针的战略性决策。这个方针的调整首先是和中美关于关系正常化的谈判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美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建交为中国调整对台工作方针提供了有利的国际条件。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历史性决策,实现了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正是基于上述国际国内背景,邓小平开始对国家统一战略进行新的思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邓小平就解决台湾问题先后作了八次系统性讲话,其主题是“不打仗就要坐下来谈”。中美结束30年敌对状态,还是靠中美领导人坐下来谈;国共两党的事是中国人的事,还是要国共两党领导人坐下来谈;和谁谈?和蒋经国谈;谈什么呢?谈统一。统一有条件,国民党提几条,我们提几条,谈不拢大家分手,下次再来,又再拿几条新建议,交换交换意见。邓小平的上述思想统一了全党的认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在提及台湾问题时,使用了“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提法,而没有使用“解放台湾”的提法。对台工作方针实现了历史性转变。


对台工作方针的崭新面貌首次体现在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中。《告台湾同胞书》勾画出“一国两制”方针的雏形,标志着解决台湾问题的理论和实践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02


四项决策,开启对台工作新局面


面对大陆方面提出的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台湾当局一概称之为“统战阴谋”。1979年4月4日,蒋经国更是提出了“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政策”。开始和缓的两岸关系一度陷入僵局。邓小平审时度势,作出四大决策,以破除阻碍两岸关系重重阻力。


第一大决策:重建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将解决台湾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第二大决策以蒋经国为重点,建立两岸对话新途径。首先,通过与蒋经国熟悉的外国政要传话。其次,是通过海外华人华侨建立联系渠道。再次,是通过公开呼吁传递信息。在邓小平的推动下,中央还主动调整国共两党关系,对国民党在历史上曾经起过进步作用给予充分肯定。


第三大决策发表文告书信,阐述主张,陈以利害、晓以大义。为了打消蒋经国当局的顾虑,经过中央多位领导人反复思考,1981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针对海峡两岸迫切关心的实质性问题,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具体阐述了和平统一祖国的九条方针政策,这是首次将“一国两制”构想用于解决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问题的集中体现。1982年1月,邓小平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第一次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思路归结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第四大决策: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国两制”构想提供宪法和法律保障。


03


“邓六条”的诞生


历史车轮进入1983年。两岸间的坚冰开始融化,一股清新的政治气象已然在台海上空形成。这一年迎来了一个合适的时机和一个合适的人选。这个合适的时机就是1983年6月的全国两会之后,这个合适人选就是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


1983年3月,美国旧金山举办亚洲问题研究协会年会。杨力宇作为会议的组织者,将“中国统一展望”列为讨论会的专题之一,邀请来自大陆和台湾的学者共同探讨中国统一问题。会上,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丘宏达发表的“台湾关于统一的观点”引起与会者关注,被普遍认为反映了台湾当局观点。丘宏达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统一的条件从表面上看相当合情合理,而且似乎也同台湾的现实相符,但台湾方面还是给以消极反应。”基于台湾方面的疑虑,丘宏达提出四条建议:(一)台湾拥有自卫权,包括在实现统一之前和统一之后都有购买足够防御性武器之权;(二)统一之后不得单方面更改有关统一的协议;(三)台湾实行“完全的”自治,不是“高度”自治;(四)在对外关系和国家组织中,台湾保有适当的地位。


同年6月19日,应中国社会科学院邀请,杨力宇第12次来到北京,商谈在美国续办“中国统一之展望”讨论会问题。6月21日,汪锋主持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议题就是杨力宇求见邓小平一事。会议认为,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刚刚闭幕,台方很关注中共对台政策,且杨力宇一再表示希望见到邓小平,并愿意将邓小平的意见带往台北。因此建议邓小平会见杨力宇。当天会议请示件经杨尚昆和汪锋核批后上报邓小平,邓小平随即批复“同意”。


6月26日上午,人民大会堂118厅。邓小平与杨力宇正式会面。邓小平在耐心听取杨力宇的分析和意见之后,首先对“中国统一之展望”讨论会的举办表示肯定,说:“你们今年3月在美国旧金山举办‘中国统一之展望’讨论会,做了一件很好的事。”


针对丘宏达提出的“四个建议”,邓小平表示他的误解太深,希望台湾方面仔细研究一下1981年9月叶剑英委员长提出的九条方针政策的内容和本月邓颖超在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以消除误解。


接着,邓小平系统阐述了关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


(一)解决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民族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


(二)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然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祖国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四)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不现实的。


(五)实现统一的适当方式是举行国共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


(六)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这就是后来外界常说的“邓六条”。很显然,邓小平这番谈话决非单单是讲给一位美国华裔教授听的,而是一次经过精心准备的向台湾当局“亮明底牌”的正式谈话。


这篇谈话一经发表,在台湾引发强烈震动。国民党中常会多次开会商量对策,最后不得不决定由台湾有关部门发表声明予以回应,声明虽仍宣称绝不与中共谈判,但顽固立场却已开始出现明显松动的迹象。台湾当局开始认可两岸民间交流,台湾当局奉行的“三不政策”的隔绝防线在“邓六条”理论力量的穿透下,已经变得摇摇欲坠了。


作者:杨亲华 (《领导文萃》2023年11月上)
稿件来源:《百年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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