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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芒新论:胎儿是不是人——也谈基因编辑问题(简编版)

李剑芒 剑芒私想 2018-12-02


胎儿是娘身体的一部分,而不是和娘平等的人。但一旦出生,他就变成了一个与娘平等的人。是人,则他的一切人权必须受到保护;不是人,则谈不上人权。你不能整出一个“半人”,部分人权对他成立,另一部分不成立。


剑芒自媒体:

新浪微博@东北虎281

推特@jianm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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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后有惊喜)



2018-11-26


胎儿到底是什么?它是人,还是怀孕的女人身体的一部分?我认为是后者。

 

我们说的人,是伦理上的人。就是说,伦理上的人,必须是独立存在的生命体。任何必须依附母体的胎儿都无法被称为人,而只是母体的一部分。人的概念无法运用在这些不独立的生命体上。比方说“人人平等”,一个生命体必须依附于母体,你如果一定说这是两个人,那么当胎儿的存在危及母亲的生命时,你救哪个?他们平等吗?

 

有人说:“伦理学上首先就要涉及先天的理性和可能会培养出对自由意志的运用,没有这些还能称为伦理的人?可笑。当保大保小只能选一,堕胎是允许的,生命平等,母亲行使自卫权。自卫权是,两个条件:(1)对方的存在直接威胁到自己的生命;(2)只有自己生命和对方生命必选其一。如果有个人的存在会直接,注意是直接导致我的死亡,我让他死亡就是正当的。”

 

问题是:如果胎儿是一个人,你凭什么为了保护一个人,而杀掉另一个人?定义一种虚假的“人”,同时又不给这个“人”与其他人同等的地位——危险出现时主张救母亲不救你们刚刚定义的“人”,这违反人的基本伦理。

 

说到自卫权,我为了生存就可以把别人杀了?天下哪里有这种自卫权?我只可以把威胁我生命的罪犯杀了。你认为胎儿还没出生,就变成了罪犯?

 

一旦你定义胎儿是人,那么人的一切伦理、法律全部对它适用。这也是反堕胎活动家们的最终目的,即一旦他们把这个伦理概念推进,那么你堕胎就是杀人,可以判处你死刑或无期徒刑。爱尔兰宪法第八修正案,把胎儿与母亲定义为同等的“人”。这样,流产堕胎就等于谋杀。这条宪法造成一系列的道德困局。比如:1992年一个13岁的女孩被强奸后怀孕,因为宪法她无法终止怀孕;2012年一个印度牙医怀孕到17周出现危险,但医院以还能听到胎儿心跳为理由拒绝为她堕胎,最终牙医死在医院里。

 

任何人都无权对他人的身体做主。如果胎儿是女人身体的一部分,那么,堕胎不堕胎,身体的主人自己决定,他人无权干涉。

 

胎儿是娘的身体的一部分,而不是和娘平等的人。但一旦出生,他就变成了一个与娘平等的人。是人,则他的一切人权必须受到保护;不是人,则谈不上人权。你不能整出一个“半人”,部分人权对他成立,另一部分不成立。

 

综上所述,“当胎儿的生命权和母亲的生命权发生冲突,该保哪一个?”这是典型的错误定义人而造成的困境。强行把胎儿定义成人,就导致不得救母、一尸两命的悲剧。如果定义胎儿不是人,而是母体的一部分,就完全摆脱了这种困境,也完全没有必要为这个困境打补丁。天下本简单,一切麻烦,都是人们的私念造成的。

 

一位读者说:“如果你认为胎儿是母亲的身体的一部分,她爱咋样咋样,那么编写胎儿的基因,谁管得着啊?”

 

这是另一个关于人的伦理定义问题:被修改了基因的胎儿出生后,他们算人吗?

 

霍金预测到了这种情况,他把这种“人”叫超人。

 

霍金说:人类的一些富人,或将通过基因技术修改基因,因此会产生一族智商高于人类、体格超过人类的“超人”。这些超人将最终摧毁人类。

 

这种想象,类似于《圣经》中上帝发大水前的世界。只是发大水前,地球上的超人为天使和人类杂交的产物,上帝只好发大水淹死所有人类。






(配乐与文章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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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 是 李 剑 芒





李剑芒,1964年4月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父母两地分居,随右派父亲在黑龙江飘荡。1978年3月考入中国科技大学首期少年班,同年10月并入78级近代物理系。1983年毕业分配到中国原子能院,1987年参加中央教师团在湖南溆浦支教一年,1991年作为访问学者到荷兰能源研究中心(ECN)核工部工作,1992年转入代尔夫特大学核反应堆系工作,1993年重新回到ECN核工部,1995年荷兰议会决议停止核能研究后离开ECN。1996年就读荷兰企业管理大学(Nijenrode)国际MBA。1997年毕业后开始创办公司。


2007年,李剑芒开始介入中国博客,很快成为《博客日报》的头牌,2012年入选《凤凰博客》十大最有影响力的博主,2011年和2012年两次进入美国媒体评选的《华人百大公共知识分子》。他的文章短小精悍、通俗易懂、妇孺皆宜,堪称政论界的“白居易”;又以逻辑缜密见长,获得了“逻辑帝”之美称,并因此受到大众的追捧,形成了固定的读者群。


2012年后方韩大战时期,李剑芒连发数篇博文,铿锵有力地指出:方韩大战是对错问题,不是真伪问题;质疑权不是公民的人权,不能把质疑权当成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他明确划定了“公域”和“私域”,指出公民有权利对公域中任何疑团质疑,“私域”是公民质疑的禁区。如果说方舟子此前是用理性之矛完爆韩寒逻辑混乱之盾,那么李剑芒的出现则为挺韩阵营竖起了一块理性的守护盾。而“公域”“私域”的界定,则作为他的招牌式思想理念,为网络言论树立了一个崭新的文明路标,让人们找到正确的质疑与思考方向。李剑芒也由此在微博世界中声名鹊起,众粉丝一路追随,倾听他睿智而诙谐的声音。


李剑芒的重要主张,除了“公域与私域”理念以外,还有对“爱国主义”的讨伐与反思,指出“个人主义是人类走向文明的源泉”。关于民主,他认为“努力方向是唤醒上层”,因为上层代表了精英文化,他们的“大脑进化”推动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下层的“肌肉革命”只会把人类历史推向“翻大饼”式的恶性循环之深渊。他还极力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世界公认的普世价值观,应当成为人类道德的第一金律被遵守。


作为一个海外华人,李剑芒以国际化的视野,针对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日常生活等方面的种种现象与事件,进行逻辑思考,提出具有独创性的见解,为人们提供了另一种深入认识事物的视角。他的著作《私想着》围绕着“人”这个中心点进行阐述并发散开去,分“人性根基”“人心疆域”“人力巅峰”“人群聚焦”四个部分,对广义上的“人”的心理与行为进行了深度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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