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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车祸致死36人!“死亡高速”竟是贪官惹的祸?

2017-08-14 徐燕妹 九个头条网



8月10日23时许,西汉高速秦岭一号隧道口发生一起重大车祸,致36死人死亡,其中还有两人是儿童。据不完全统计,西汉高速自开通以来,已有至少149人因车祸身亡,加上这次车祸致死的36人,则至少有近200人命丧此路,堪称“死亡高速”。


在8·10这起重大事故发生后,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曾参与高速工程建设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师雷先生,他直言事发地秦岭一号隧道口的设计“不合理”:道路是三车道,隧道是两车道,本应提前收窄,却没有,从而形成了一条“断头路”。


这不禁让人疑惑:这条不合理的“断头路”究竟是谁建设的?



谁承包了西汉高速路段的建设?


陕西交通运输厅资料显示,西汉高速路段由陕西西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于2002年开工建设。该公司是陕西高速集团旗下的西汉分公司,陈双全当时是该集团的董事长。西汉高速的建设,即由其兼任总指挥、招标领导小组组长。


据华商报报道,2001年4月至2005年初,陈双全利用职务之便,在西汉、黄延、咸阳机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及高速大厦建设贷款担保中,为多家关系施工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感谢费”、“好处费”等贿赂912万元人民币(实得812万元)、93万美元、1000万日元。


据新世纪周刊2008年报道,中铁三局二公司正是西汉高速建设内定的施工单位。为了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中中标,该公司副总经理刘志刚通过中间人向陈双全先后分三次共行贿10万元人民币和20万美元。


刘志刚回忆说:“我问中间人能否提前获知标底,中间人说到时候会有人通知我的。”


到了开标的前一个晚上,有陌生人打电话告诉中间人他们投标工程的标底和报价,在得到中间人转述的信息后,刘志刚修改了标书,中铁三局二公司顺利中标。


2008年4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陕西高速集团董事长陈双全(正厅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陈双全被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隧道口设计太不合理,事故牵出渎职等职务犯罪


截至目前,这起重大车祸的核心原因尚未公布,但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已成立事故专案组,最高检也派员介入事故调查工作,将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


一起重大车祸怎么会和渎职等职务犯罪扯上关系?回溯到事故发生现场看细节,你就不难理解了。


这是车祸现场图片↓



注意到了吗?大客车竟是直直地撞向了隧道口的墙壁上。


换个角度看,问题更明显。在秦岭一号隧道路段,高速正常行驶的车辆,正前方就是隧道墙壁。



眼尖的网友一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正确的隧道口设计应该是这样的↓




西汉高速堪称“死亡高速”:6年死139人


西汉高速堪称“死亡高速”。据2013年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显示,西汉高速路段开通6年来,即有139人命丧此路。2014年,又有10人死亡。


西汉高速还曾两度登上“全国十大危险路段”榜单↓



据公开资料,该路段有17座桥梁、11处急弯,是陕西省高速公路中交通事故高发、管理难度最大的路段。单单是2013年1月份至5月,西汉高速就发生事故252起,伤30人,死亡7人;其中隧道内发生事故144起,伤13人,死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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