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事报道】幸子:台北当代艺术同志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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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彩虹”?
——“光·合作用”亚洲当代艺术同志议题展
本平台特约记者:幸 子
如上图所示,我们能在台北的许多地方看到这样的“性别友善厕所”,我现在就读的台北艺术大学也不例外。事实上,尽管我从来对于“同性恋”(同志、蕾丝)、“跨性别”这类不同于常规认知的的第三性别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我想“性别友善”应该不是建立在模糊性别、暴露隐私的基础上的。所以对于这样设置的“性别友善厕所”实在很难有什么好感。
所以在这样普遍可见的“性别友善厕所”现象下,我们大致可以透视台湾地区对于“LGBTQ”群体的看法与接受度。(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LGBTQ分别为英文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Bisexuals)与跨性别者(Transgender)以及代表酷儿(Queer)和/或对其性别认同感到疑惑的人(Questioning)的首字母缩略字)台湾一直宣称其为亚洲地区内对同志人权相对友善之地,也在2017年5月24日将成为第一个通过同志婚姻合法化的亚洲地区。(台湾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由司法院公布释字第 748 号解释文,宣布「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权已属于违宪,并要求行政和立法机关于两年内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权利。)
所以,由台北当代艺术馆举办亚洲地区首个关于“非异性恋性别认同者”的展览应该是很合理的。展览共展出22组艺术家51件作品。艺术家主要来源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大陆、新加坡等地。展出的艺术作品的年代横跨50余年。作品媒材涉及平面绘画(素描、油画)、摄影、装置、影像艺术等各种方式,内容主要表现为对平权问题、社会认同问题的探讨上。而且参加展览的艺术家基本是“非异性恋性别认同者”。
台北当代艺术馆 “光·合作用”亚洲当代艺术同志议题展
庄志维 《黑暗中的彩虹》
在进入到当代艺术馆馆内之前,艺术馆门口就放置着艺术家庄志维的作品《黑暗中的彩虹》。作品由如图所示的8个黑色油漆和胶合玻璃材质的长方体组成。之所以称为“黑暗中的彩虹”则是因为在这些黑色玻璃下,装置着许多彩色的小灯,在白天不会引人注目,而到晚上,则会散射出彩色的灯光。而走近看,我们会发现这些长方体的表面有一些刮花、刮字的痕迹。这实质上作品是暗示非异性恋性别认同者的处境,在青天白日下得不到认可,但伤痕累累却依然充满希望(发出彩色的光芒)。而这也恰好与作为当今世界诸地LGBT运动的标志的“彩虹旗”寓意暗合。
苏汇宇 《虐犬》
苏汇宇的作品《虐犬》则取材于台北2001年一起造成极大轰动的事件“行李箱藏尸案”。主人公是两名在网络上认识的男性同性恋,在两人进行窒息性爱的过程中,其中一位意外死亡。另一人将尸体藏于行李箱中,结果最后被发现的案件。当时的社会大众与媒体的报道都认定同志等同于性滥交、性虐、性变态等,引发了社会的“恐同症”现象。
应该说艺术家在渲染表现这件事件上处理得十分特别。作品被放置在一个小空间内。而这个大屏幕则以对角线放置的方式斜置在空间内,朝着门口的这面屏幕上是一位裸露着上身的男性,头戴塑料套,只有些微呼吸颤动的动作。而背面的屏幕则朝着空间黑暗的角落,由于屏幕的摆放位置,这里几乎看不到从门口传来的光亮。屏幕上放映的则是一位男性把“尸体”装入空间的动作。在把“尸体”装入行李箱中,艺术家有特意表现这位男性的状态,他的目光是哀切而无望的。整个影片都只有十分细小呼吸的声音,甚至可能会完全忽略。应该说这件作品不论是在屏幕的正反面画面的处理上还是在空间的亮与暗的处理上都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感。营造了十分沉重的氛围,让观众的参观体验是比较深刻的。
杨嘉辉 《消音状况#5:消音合唱》
艺术家杨嘉辉的作品《消音状况#5:消音合唱》则是录制了一个合唱团的排练状况,却特意将合唱的声音消去,只留下一些“嘿哈”的呼吸换气声。身临现场耳听实际情况,其实会感觉有些滑稽。艺术家旨在说明“同志”这类少数性别人群被边缘化,被强制消声的状态。
陈建北 《介面》
艺术家陈建北的作品《介面》则是耗时多年录制一位女人身体内部的七种人格,画面中重叠的手势则是在出现不同人格时所出现的“标志性”手势。其中有几岁小女孩的人格、十岁小男
45 29557 45 13305 0 0 3783 0 0:00:07 0:00:03 0:00:04 3784的人格也有四十几岁的人格等。艺术家的目的在于说明,即使是我们眼睛所看到的个体表象特征是固定的,但不能否认他的内在可能是不同的,所以每个个体的内在差异是需要被尊重的,所以非异性恋性别认同者不应该被排挤,大家要尊重差异。但令我好奇的是,多重人格的人通常被称为多重人格患者,出现这种状况的人大多数需要进行心理治疗。所以不知艺术家是否存在对这一方面影射的考量?还是,艺术家有在特意影射“同性恋”早期的确被认为是一种“病”?
波伏娃认为“女性”的“第二性”状态是社会性别赋予的,并不是生理性别决定的。而茱蒂丝·巴特勒则认为,既不是生理性别也不是社会性别决定我们的性别,人的性别是由于人自我的认知。意思即为无论是“男性”、“女性”还是其他性别都是合理的。这样看来,我们对于“非异性恋性别认同者”的确没权利苛责。
但根据了解,该展览策划长达三年之久,并且在策划的早期有意图给政府施压的部分原因。策展人胡朝圣表示:“《光·合作用》中的作品涵盖了广泛的艺术作品,以不同的角度诠释LGBTQ主题,希望借此激发新思维,挑战大众对人权的理解与看法。”提到人权,从道德角度上来讲,要求“非异性恋”群体的平等是这场展览着重强调的部分,而在观看展览下来,我们很容易发现,在这场展览中也没有所谓的绝对的公平人权而言,作品多为男性同性恋题材,而关于女性同性恋的状况描述则较少。大概即使是在“同志”题材中,男性依旧拥有更大权利?
而艺术本身是不是应该抛开“道德”的束缚?既是对艺术家的,也是对观众的。艺术史的存在告诉我们,从来没有什么因为“道德”加身而显得尤为崇高的作品,相反,通过优秀的作品是可以激发观者的“道德感”的。展览着重表现了“非异性恋”群体的“弱者”、“苦难”状态,实际上,一种从道德层面出发要求平等的诉求大过于艺术作品本身的意义了。
再者,即使是如此同等对待“非异性恋”群体的台湾是不是真的从社会大众内心都认同了这个少数群体的道德合理化?因为即使是在宣称“自由”、“开放”的美国,川普上任后的“女性需要回顾家庭”、“堕胎犯法”等一系列的言论已使得部分为维护女性平等的工作者大跌眼。我们很难想到在女性主义运动发展了这么多年的今天,还会回到当初的困境中去。同样,尽管台湾也通过了同性恋合法的法则,但这仅仅是开始,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从展览中,我们看到的也并不是“彩虹”,而是少数人群的艰难苦难。
展览部分作品图片:
温馨《一一》系列之一
顾福生《罂粟梦》之一
陶辉《谈身体》
曾怡馨 《奥林匹亚》
王文清 《藏爱于子》
西亚蝶 《门(屋里乐)》系列之一
侯俊明《男洞》系列
侯俊明《男洞》系列
作者介绍
幸子,湖南人,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批评专业硕士研究生,南艺当代视觉艺术研究中心原创作者,《江苏当代艺术年鉴》编辑组成员,现于台北艺术大学美术系学习。
编辑:zhutoumei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