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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信息将纳入 社会征信系统

2016-12-07 融服资讯


日前,市政府公布《南京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将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违建治理任务,并对违建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管控机制,将违建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方案》对5年内治理违建给出了时间表。今年全市将完成违法建设底数普查登记和查处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确保年内违法建设查处数量不低于普查登记总数量的10%。2017年至2019年每年违法建设查处数量不低于普查登记总数量的60%、85%和95%。对违法建设普查登记的菜单实行销账管理,一一对应,逐一落实。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在具体实施上,违建专项治理按照先新增后存量;先遗漏后历史;先单位后个人;先党员干部后居民群众;先经营型、舒适型后困难应急型;先自拆助拆后强拆的原则推进。

此轮违建专项治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区、国家级开发园区和法定景区应当履行管控职责而不履行或者不作为,致使违法建设发生的,由属地领导承担责任。违法建设监管单位应当实施巡查发现、当场制止、责令拆除、强制拆除等措施而不实施或者拖延实施的,由部门领导承担责任。

此外,我市还对违建进行联防群治。对违法建设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管控机制,并将违法建设信息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告知相关部门和社会征信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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