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儿童和父母在一起!—— 中国流动人口子女发展报告2023
更新小记:
2020年,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7109万人,比2010年,流动儿童规模3581万人增长了一倍。2022年下半年开始,分省、市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年鉴陆续发布,本次报告更新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南等省市的流动儿童情况,更多省市的信息在陆续收集和更新中(如果您手中有其它省份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期待可以跟我们分享)。
2022年12月28日,教育部对外发布了2021年教育统计数据。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72.41万人,比2020年减少了57.32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84.11万人,比2020年减少50.75万人;在初中就读388.30万人,比2020年减少了6.58万人。
2022年,流动人口子女与父母分离的情况变得更多了。
2023年2月4日
—— 导读 ——
儿童是一个独立的人,也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儿童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养育和陪伴;儿童和父母在一起居住和生活,是父母能够亲自养育和陪伴的基础。
2020年,中国流动人口子女规模约1.3亿,其中流动儿童规模7109万人,比2010年流动儿童规模3581万人增长了一倍。促进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核心是通过国家政策的改善和社会环境的支持,让更多的流动人口子女能够与父母“在一起”居住和生活,在居住地城市享有公平、优质、适宜的教育,安全、健康地成长,成为更好的自己。
—— 摘要 ——
2021年,全国人口14.13亿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14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全国人户分离人口5.04亿人,其中流动人口3.85亿人,比2020年又增长了900万人。2020年,中国流动人口子女规模约1.3亿人,超过中国儿童总数的40%,其中流动儿童规模7109万人,平均每4个儿童中就有1个是流动儿童。
对于许多流动人口家庭来说,把孩子带在身边,在居住地城市会面临各种入学、升学方面的困难;送回“老家”,就不能亲自养育和陪伴孩子的成长;对于每个流动中的家庭来说,让孩子成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是一个被迫做出的两难选择。
这群儿童中被人们更多熟知的是留守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2016年初国务院专门发文要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护很必要也很重要,但是却治标不治本,只有流入地城市愿意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跟本地户籍儿童一样的公共服务,这些在城市里出生、长大、迁移流入的儿童才能够跟父母生活在一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才是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
评估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情况,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和全社会一起合作,将流动人口子女视为一个整体,本文提出用“在一起”和“入公办”指数,作为评估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重要指标。
如何在居住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依然是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核心挑战。2021年,学前教育阶段,进城农民工随迁儿童中,61.6%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6.2个百分点。义务教育阶段,“在一起”和“入公办”指数虽然逐年提高,但是仍有近一半的流动人口子女不能与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比2020年减少了57.32万人,流动人口子女与父母分离的情况变得更多了。义务教育阶段后,就地参加中高考依然困难重重,2021年-2022年两年间,仅有61.56万名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仅占全国高考报名人数的2.71%。
学校体系之外,社区儿童服务的价值依然难以被社会看见。社区儿童之家,既要保证数量的覆盖,还要保证服务质量,至少应配备1名有专业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为社区儿童提供课后托管和兴趣服务,有利于减轻外出父母的儿童照顾压力,促进更多的流动人口家庭把儿童带在身边,让更多的儿童都可以和父母在一起居住和生活。
最后我们继续呼吁:
尽快实行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地提供,接纳流动儿童成为本地儿童。
尽快修改《义务教育法》将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改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继续在人口流入的城市,按照常住人口子女就学需求规划、新建各级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全面增加学位供给,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够跟随父母一起,在父母居住的城市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在流动人口聚居的城市社区,在人口流出的城乡社区,实现社区儿童之家全覆盖,让每个流动人口子女都能够容易的获得普惠(低收费、公益性)的课后服务。
—— 目录 ——
1. 什么指标能够有效评估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情况?
1.1 七普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子女规模大幅增长
1.2 7109万流动儿童,跨省迁移流动儿童在城市居住为主,省内迁移流动儿童在镇区居住最多
1.3 分省、市的流动儿童情况,北京、上海、浙江流动儿童增长速度低于流动人口增长速度,江苏、湖南流动儿童增长速度高于流动人口增长速度。
1.4 通过“在一起”和“入公办”指数来评估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情况
1.5 每十万流动人口各级教育随迁子女平均在校学生人数,可辅助判断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情况
2. 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现状和挑战
2.1 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流动”和“留守”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2.2 学前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儿童更难进入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2.3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一起”和“入公办”指数逐年提高,但是2021年流动人口子女“在一起”指数却在下降
2.4 2021年,92.2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离家),其中大部分将会成为留守儿童
2.5 义务教育阶段后,就地参加中高考依然困难重重
3.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课后服务,减轻流动人口家庭的儿童照顾负担
3.1 流动儿童的课后服务,让儿童之家遍布每个城乡社区
3.2 留守儿童的课后服务,让儿童可以和父母“在一起!”
—— 正文 ——
1. 什么指标能够有效评估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情况?
1.1 七普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子女规模大幅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大量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从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转移。2021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9.14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全国人户分离人口5.04亿人,其中流动人口3.85亿人,比2020年又增长了900万人,比美国2020年的总人口(3.31亿人)还要多。
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增长,中国流动人口子女规模同步增长,2020年,中国流动人口子女规模约1.3亿人(参考《2015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与数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15年-2020年,教育统计资料》估算),超过中国儿童总数的40%,其中流动儿童规模7109万人,比2010年,流动儿童规模3581万人增长了一倍,平均每4个儿童中就有1个流动儿童。对于许多流动人口家庭来说,把孩子带在身边,在居住地城市会面临各种入学、升学方面的困难;送回“老家”,就不能亲自养育和陪伴孩子的成长,对于每个流动人口家庭来说,让孩子成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是一个被迫做出的两难选择。
这群儿童中被人们更多熟知的是留守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2016年初国务院专门发文要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护很必要也很重要,但是却治标不治本,只有流入地城市愿意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跟本地户籍儿童一样的公共服务,这些在城市里出生、长大、迁移流入的儿童才能够跟父母生活在一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才是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
跟留守儿童相比,跟随父母进入城市的流动儿童,往往容易被忽略和排斥;殊不知,流动儿童成长环境的改善位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路径上,只有流动儿童在城市里可以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才能避免这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得不离开父母,成为留守儿童。这样也能够支持更多外出打工的父母,将在老家留守的孩子带到身边,跟父母团聚。
伴随着更多城市逐渐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将有更多家庭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从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转移,也会有更多流动人口落户成为新市民,因此需要更多的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特别是教育)。我们需要接纳城镇化进程下人口流动与需求发展的趋势,看见趋势下被主流社会遗忘的边缘人群体,并基于此规划资源分配,才能发挥公共资源和社会部门应有的价值。
1.2 7109万流动儿童中,跨省迁移流动儿童主要居住在城市,省内迁移流动儿童在镇区居住最多
2020年,中国流动儿童规模7109万人,占中国儿童总数23.86%。从分年龄性别的情况看,按照每3岁为一组,分成6个年龄阶段,分别是早期发展阶段(0-2岁),学前教育阶段(3-5岁),小学低年级阶段(6-8岁),小学高年级阶段(9-11岁),初中年龄阶段(12-14岁),高中年龄阶段(15-17岁)。
从早期发展阶段到初中年龄阶段,流动儿童占全国同龄儿童比例一直在20%左右。由于医疗、家庭照顾等方面的原因,会有一些流动人口家庭选择回到“老家”生育,因此早期发展阶段流动儿童占同龄儿童比例最低。到儿童上幼儿园的年龄之后,这些在“老家”(通常是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儿童将会被带到流动人口家庭居住、工作的地方,后续流动儿童在幼升小、小升初时会持续面临挑战,流动儿童占同龄儿童比例小幅下降。到了高中年龄阶段,大量的儿童开始外出打工或就读职校(在普通高中就读随迁子女占比较小),流动儿童占同龄儿童比例超过40%。无论在哪个年龄阶段,流动儿童的性别比,与全国同年龄段儿童性别比基本相同。
从流动儿童分年龄、迁移类型(省内迁移、跨省迁移)的情况看,7109万流动儿童中,跨省迁移流动儿童1462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522万人,增长55.53%。省内迁移流动儿童5647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3006万人,增长113.82%。
跨省迁移流动儿童中,在0岁时,由于部分流动人口会选择返回“老家”生育,在所有年龄中处于最低点,占全国同年龄儿童的3.03%;1岁-5岁,占同年龄儿童比例小幅增加,至小学入学前达到最高,占全国同年龄儿童的5.45%;6岁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升学方面会持续遇到挑战,跨省迁移流动儿童占同年龄儿童比例持续小幅下降,至15岁降至3.98%;15岁之后,部分初中毕业学生开始外出打工,占同年龄儿童的比例重新开始上升,17岁时占比达到7.14%。
省内迁移流动儿童中,在0岁时,同样是在“老家”生育的原因,占全国同年龄儿童的11.46%;1岁-13岁,省内迁移流动儿童占同年龄儿童比例一直在16.3%左右,说明省内迁移流动儿童,在升学方面遇到的挑战要小于跨省迁移流动儿童;14岁之后,省内迁移流动儿童规模开始快速增长;17岁时,省内迁移流动儿童占同龄儿童比例达到39.02%
将2020年流动儿童分年龄、迁移类型的情况与2010年相比,绝对规模大幅增长,占同年龄儿童比例的变化趋势与2010年基本一致,只有跨省迁移流动儿童随着年龄增长,下降的趋势有所减缓。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让县城(在统计区划上属于镇区)这一重要的行政区域重新进入公众关注的视野。当下的中国并非简单的城乡二元,城区、镇、乡村三分更加符合当下中国的现状。
2020年,7109万流动儿童中,其中3459万流动儿童居住在城市地区,占流动儿童总量的48.65%,其中跨省迁移流动儿童1009万人,省内迁移流动儿童2450万人;2947万流动儿童居住在镇区,占流动儿童总量的41.46%,其中跨省迁移流动儿童267万人,省内迁移流动儿童2680万人;703万流动儿童居住在乡村地区,占流动儿童总量的9.89%,其中跨省迁移流动儿童186万人,省内迁移流动儿童517万人。
2020年,中国流动儿童规模在城市、镇、乡村地区,随着年龄变化的趋势与全国整体趋势一致,略有不同之处在于,15岁之后跨省流动儿童规模的增长主要发生在城市地区,在镇区和乡村地区的增幅不明显。
最后来看流动儿童分年龄、迁移类型的性别比,在儿童早期和学前教育阶段,无论是跨省还是省内迁移流动儿童的性别比都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小学年龄阶段,省内迁移流动儿童的性别比略高于全国同龄儿童水平,跨省迁移流动儿童的性别比,要比全国同龄儿童性别比高5-8个百分点,跨省迁移的流动人口家庭还是更倾向于把男孩带在身边;初中年龄阶段,跨省迁移流动儿童性别比与全国同龄儿童水平的差距进一步变大,省内迁移流动儿童的性别比逐渐开始低于全国同龄儿童水平,考虑到这个年龄段跨省迁移流动儿童规模是减少的,跨省迁移流动儿童中女生“返乡”(离家)的人数要更多;15岁-17岁,伴随着大量的初毕业生开始外出打工,跨省迁移流动儿童的性别比开始显著高于全国同龄儿童水平,省内迁移流动儿童的性别比却开始低于全国同龄儿童水平,说明跨省外出打工的男生更多,女生则更多在省内的镇区或城市开始打工之旅。
1.3 分省、市的流动儿童情况,北京、上海、浙江流动儿童增长速度低于流动人口增长速度,江苏、湖南流动儿童增长速度高于流动人口增长速度。
2020年,北京市流动人口规模841.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8.5%,与2010年相比,增加137.3万人,增长19.5%。
2020年,北京市流动儿童规模69.7万人,占全市儿童人数的24.23%,与2010年相比,增加5.76万人,增长9.01%。2020年,北京市流动儿童全部为跨省迁移,其中57.02万人居住在城区,占城区儿童人数的23.78%,6.0万人居住在镇区,6.68万人居住在乡村。
2020年,北京市还有73.99万市辖区内人户分离儿童,占全市儿童总数的25.72%,虽然在人口统计时不会被归入流动儿童,但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时也需要办理很多证明文件,才能满足在居住地(区、街道、学区)入学、升学的条件。
2020年,上海市流动人口规模1047.9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2.1%,与2010年相比,增加150.3万人,增长16.7%。
2020年,上海市流动儿童规模97.14万人,占全市儿童人数的34.94%,与2010年相比,增加0.63万人,增长0.65%。2020年,上海市流动儿童全部为跨省迁移,其中72.5万人居住在城区,占城区儿童人数的31.18%,14.68万人居住在镇区,9.96万人居住在乡村。
上海市还有53.49万市辖区内人户分离儿童,占全市儿童人数的19.24%。
2020年,江苏省流动人口规模2366.3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7.92%,与2010年相比,增加799.75万人,增长51.05%。
2020年,江苏省流动儿童规模377.54万人,占全省儿童总数的25.07%,与2010年相比,增加163.7万人,增长75.56%。2020年,江苏省流动儿童中,跨省迁移流动儿童133.42万人,占全省流动儿童人数的35.34%,其中78.58万人居住在城区,占全省城区儿童人数的11.08%,35.07万人居住在镇区,19.77万人居住在乡村。
省内迁移流动儿童244.12万人,其中111.61万人居住在城区,占全省城区儿童人数的15.74%,115.51万人居住在镇区,占全省镇区儿童人数的25.88%,17万人居住在乡村。
2020年,浙江省流动人口规模2555.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9.58%,与2010年相比,增加693.88万人,增长37.27%。
2020年,浙江省流动儿童规模363.88万人,占全省儿童总数的35.20%,与2010年相比,增加83.71万人,增长29.88%。2020年,浙江省流动儿童中,跨省迁移流动儿童186.28万人,占全省流动儿童人数的51.19%,其中110.14万人居住在城区,占全省城区儿童人数的19.97%,41.71万人居住在镇区,34.43万人居住在乡村。
省内迁移流动儿童177.6万人,其中91.96万人居住在城区,占全省城区儿童人数的16.67%,70.61万人居住在镇区,占全省镇区儿童人数的29.41%,15.03万人居住在乡村。
2020年,湖南省流动人口规模141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1.33%,与2010年相比,增加686.09万人,增长106.56%。
2020年,湖南省流动儿童规模339.21万人,占全省儿童总数的22.15%,与2010年相比,增加205.58万人,增长153.84%。2020年,湖南省流动儿童中,跨省迁移流动儿童20.38万人,仅占全省流动儿童人数的6%,其中11.81万人居住在城区,5.79万人居住在镇区,2.77万人居住在乡村。
省内迁移流动儿童318.83万人,其中135.35万人居住在城区,占全省城区儿童人数的33.47%,166.76万人居住在镇区,占全省镇区儿童人数的33.29%,16.73万人居住在乡村。
其它省、市的情况陆续更新中……
1.4 通过“在一起”和“入公办”指数来评估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情况
2001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两为主”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农村户籍)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一直作为评估流动儿童教育状况的重要指标,伴随着各地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变化,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从2010年的1167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1430万人;但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一直在80%左右徘徊。
流动人口子女是一个整体,在成长的过程中会经历“流动”或者“留守 ”的状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只能呈现流动儿童在公办学校就读情况,未能将流动人口子女中由于在流入地城市入学、升学遇到困难而导致的留守、回流和再迁的儿童纳入统计,无法通过这一指标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进行有效的评价。
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比2020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但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比2020年下降了57.3万人,与父母居住、生活在一起的流动人口子女人数在减少,流动人口子女总体的情况是在变差的。
进一步分析发现,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比2020年减少21.02万人,在民办学校就读人数减少36.31万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的提高不是因为有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而是因为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为民办学校招生限制、学校被关闭、升学遇到困难等原因,从民办学校离开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整体情况在变差,但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却提高了,因此该指标并不能真实的反应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城市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的情况。
以2020年情况为例,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429.74万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为80.0%。
考虑到流动人口子女是一个整体,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1289.67万人,会发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的52.58%,这一指标可以描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父母一起随迁的比例,我们将其称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一起”指数;进一步我们可以算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为42.1% (42.1%=52.58%*80.0%),这一指标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更有效反映出流入地公办学校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上所承担的责任,我们将其称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公办”指数。
上述两个指标可以延伸到全部流动人口(农村户籍+城市户籍)子女,我们采用同样的方式,引入各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在一起”指数和各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入公办”指数。其中随迁子女包括前述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城镇”等随迁子女(还包括少量迁入地是乡村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则包括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城镇”等留守儿童,因为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流动迁移人口从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迁移的人口也在不断增加,也有很多流动人口家庭,外出打工之后,会将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地区就读,但是目前教育统计数据中并没有这部分留守儿童的统计数据,我们只能参考人口普查数据和教育统计数据对其进行估算。
在本报告中我们将主要采用“在一起”和“入公办”两组指数,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
1.5 每十万流动人口各级教育随迁子女平均在校生数,可辅助判断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情况
在非人口普查年份,无论是统计部门的常住人口统计,还是教育部门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统计,都只能呈现在迁入或迁出地的局部情况,而无法呈现流动人口子女的全局情况。但是通过教育部门每十万人口各级教育平均在校生人数,统计部门发布的流动人口规模数据,我们可以尝试对不同年龄阶段流动人口子女的总量进行估算。
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学率85.2%,每十万人口中学前教育在园幼儿3441人;全国小学净入学率99.96%,每十万人口中小学在校生人数7661人;初中毛入学率102.5%,每十万人口中初中在校生人数3510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2%,每十万人口中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人数2948人,其中普高高中占在校生总数的60.0%。
(1)对于全国的总体情况,我们可以参考统计部门发布的流动人口规模和教育部门发布的每十万人口各级教育平均在校生数,来估算各级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规模。
(2)对于分省、市的情况,我们可以参考统计部门发布的流动人口规模,并结合不同省、市流动人口中跨省迁移、省内迁移的占比情况,再结合教育部门发布的全国或分省、市每十万人口各级教育平均在校生数,来估算分省、市各级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规模。
(3)将全国、分省、市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与对应的流动人口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规模进行比较,可以对“在一起”指数进行估算。
2. 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现状和挑战
2.1 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流动”和“留守”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将流动人口子女发展挑战按照困难类型分成两类:一类是“获得公共服务方面的困难”,本文主要关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挑战;另一类是“家庭自身方面的困难”,主要关注陪伴儿童时间、家长受教育水平和家庭经济收入方面的挑战。
流动人口家庭方面,按照家长的工作情况、子女的随迁和留守情况,分成白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农民工家庭随迁子女和流动人口家庭留守儿童三个类别。
流动人口家庭应对困难的情况,考虑不同类型流动人口家庭应对困难的能力,分成可以应对、努力应对和难以应对三种情况,分别用绿色、蓝色和红色标注。
除了留守儿童在家庭陪伴方面会遇到难以应对的挑战之外,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挑战主要集中在教育方面,下面进一步展分析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全景
在目前的教育制度框架下,一般的儿童成长路径是,从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开始(2021年,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78%),幼儿园毕业后,在居住地附近入读公办小学,小学毕业后进入公办初中,参加中考入读高中,参加高考入读大学,也就是下图中的绿色路线。
对于流动儿童来说,因为户口跟居住地相分离,原本普通的升学路径变得分外艰难 ,从入园开始就会遇到挑战,之后幼升小、小升初、中考、高考,每一小步,都是一道难关。如果闯关不过,又不想让孩子与父母分离,成为留守儿童,大多数流动人口家庭只能选择图中的蓝色路线,幼儿园入读“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在小学、初中阶段入读民办打工子女学校(低收费民办学校),高中阶段入读职校或者开始打工,如果想要参加高考的话,一般只能选择“返乡”到户籍地或“第三地”读高中。在这条路上,一般要付出比绿色路线更多的金钱,得到的却是一路“堪忧”的教育。
如果让孩子一直留在老家,或者中途“返乡”去到户籍所在地,成为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虽然不会遇到教育政策方面的挑战,但是由于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的陪伴和支持,在心理安全感、社会情感发展方面会容易受到忽视和伤害。在初中毕业之后,也会有较高的比例入读职校或者开始打工。
2.2 学前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儿童更难进入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在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政策方面,2011年,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提出“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要求各地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并提出“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2015年,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将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作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方面。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到“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在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方面,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策都是原则性的,实际情况仍然主要依赖于区县的具体执行。相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未被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流动人口子女在父母居住地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仍然非常困难,主要在不受户籍限制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在教育部每年发布的教育统计数据中,也并不包含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相关的统计数据,本文主要使用进城农民工随迁儿童接受教育的数据来尽可能呈现这部分的情况。关于学前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的情况,我们认为最核心的问题依然是如何促进留守儿童与父母在一起,而不是努力构建出一套在儿童与父母分离情况下的学前教育解决方案。
2015年,早期教育阶段(0-2岁),中国流动儿童463万人,城镇留守儿童744万人,农村留守儿童784万人,早期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合计1991万人,占中国幼儿总人口的39.96%。
2015年,学前教育阶段(3-5岁),中国流动儿童590万人,城镇留守儿童555万人,农村留守儿童792万人,学前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合计1937万人,占中国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40.08%。学前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的“在一起”指数为30.46%,只有不到1/3的学前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可以跟父母“在一起”生活。
2020年,流动人口规模大幅上升到3.76亿人,推测0-2岁流动人口子女规模超过2200万人(参考《2015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与数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公报》等进行估算),占中国早期教育阶段儿童比例超过50%,0-2岁流动儿童规模808万人,占中国早期教育阶段儿童人数的19.39%;3-5岁流动人口子女规模超过2500万人(同0-2岁的估算),占中国学前教育阶段儿童比例超过45%,3-5岁流动儿童规模1147万人,占中国学前教育阶段儿童人数的21.73%。
国家统计局在每年发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有关于农民工随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情况。2017年—2021年,农民工随迁儿童在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就读的比例增长缓慢,一直停留在略高于60%的水平,2020年虽然提高到66.1%,2021年又下降到61.6%,与全国在园幼儿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例的差距从2017年的10.13个百分点,拉大到2021年的26.2个百分点。
2.3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一起”和“入公办”指数逐年提高,但是2021年流动人口子女“在一起”指数却在下降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2007.13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72.41万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为81.81%。“城镇”等随迁子女(还包括少量迁入地是乡村的随迁子女)634.72万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约3059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1199.2万人。“城镇”等留守儿童约1860万人。
2010年-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规模不断增长,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比例不断增加。2015年-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规模增长缓慢,同期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量继续增长,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比例不断下降。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1372.41万人,比2020年减少了57.32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比例下降到8.69%。
2015年之前,农村留守儿童规模一直在2000万以上,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比例在15%左右波动;2015年之后,农村留守儿童规模持续迅速下降,2021年比2015年下降了820万人,但是仍有1199.2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的7.59%。
关于教育统计数据中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的补充说明,《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 2015》中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为: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此后部分省份也对留守儿童相关定义进行了调整。
山东省在《2016年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关于留守儿童统计口径调整信息为:2016年,留守儿童统计口径由以往的“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调整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规模也从2015年的89.4万人,下降到2016年的20.34万人,2020年只有10.2万人。
河南省在《2018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定义: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在统计结果方面,并没有像山东一样在某一年陡然下降,自2015年开始,以每年20万左右的规模,逐渐从278.92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187.79万人。
尽管我们并没有找到更多省份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定义调整的信息,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2015年-2021年间,农村留守儿童规模的迅速下降,一方面受益于国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成果,另一方面也受部分省份对农村留守儿童定义调整的影响。
2010年-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一直在80%左右徘徊,但是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在一起”指数和“入公办”指数却在逐年提升,2010年-2015年主要是因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逐年增加,2015年-2021年则主要由于于农村留守儿童规模的快速下降。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15798.34万人,每十万人口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11184人;其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10779.9万人, 每十万人口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7631人;初中在校学生人数5018.44万人,每十万人口中初中在校学生人数3553人。
2021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3.85亿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包括城镇、乡村户籍)在校学生人数2007.13万人,每十万流动人口中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学生5213人;其中在小学就读随迁子女人数1442.78万人,每十万流动人口中小学随迁子女在校学生3747人;在初中就读随迁子女564.35万人,每十万流动人口中初中随迁子女在校学生1466人。
考虑以下两个因素: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主要是以15-59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主,因此每十万流动人口中同年龄段的子女数应该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流动人口中,从乡村流向城镇的人口约占2/3,而中国乡村人口的出生率是高于城镇人口的,也会导致每十万流动人口中同年龄段的子女数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因此可以用全国每十万人口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学生人数来估算每十万流动人口中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人数的下限。据此推算,2021年,义务阶段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留守)的“在一起”指数不高于46.61%(=5213/11184),比2020年下降1.42个百分点;2021年,小学阶段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留守)的“在一起”指数不高于49.1%(=3747/7631),比2020年下降1.6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留守)的“在一起”指数不高于41.26%(=1466/3553),比2020年下降0.96个百分点。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在一起”指数的下降,需要被特别注意,这意味着2020年-2021年间,流动人口子女与父母在一起的情况不但没有改善,亲子分离的情况反而变得更多了,迫切需要政府、社会投入更多的关注和采取解决措施。
2021年3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深入贯彻‘十四五’规划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教育部下一步将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推进特大城市和人口流入重点地区进一步完善入学政策,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2021年11月,教育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68号建议的答复》,对“关于让外来务工者随迁子女都能公平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进行了答复。教育部在答复中称,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21年起,各地均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龄入学、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精简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
国务院于2015年10月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首要就是“义务教育”。居住证暂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如今5年过去了,在很多的城市,“居住证”依然只是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文件之一。
对此,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溯源到《义务教育法》,建议尽快修改《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改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再来看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的性别比,其中随迁子女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之间的差异很小,以下主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与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性别比进行比较。
2011年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性别比均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无论是随迁还是留守,都是男孩更多。此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性别比逐年下降,至2016年,农村留守儿童的性别比与全国平均水平已经完全一致。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性别比仍高于全国平均14各百分点,此后继续下降,至2021年,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尽管性别选择的偏好在不断下降,但是10年了,流动人口家庭仍然更倾向于把男孩带在身边。
2021年,小学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84.1万人,比2020年减少50.7万人,下降4.9%。分区域看,东部地区下降幅度最大,东部地区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559.7万人,比2020年减少41.3万人,下降6.9%,占全部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56.88%。按照迁移类型看,东部地区小学跨省迁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16.9万人,比2020年减少24.5万人,下降7.2%,占全部小学跨省迁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75.71%。
2021年,初中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88.3万人,比2020年减少6.6万人,下降1.7%。分区域看,东部和西部地区下降较多,东部地区初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15.5万人,比2020年减少4.2万人,下降1.9%;西部地区初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5万人,比2020年减少1.9万人,下降2.0%。按照迁移类型看,东部地区初中跨省迁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8.4万人,占全部初中跨省迁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75.01%。
2021年,小学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中,中部地区占比50.57%,规模为393.4万人,比2020年减少44万人,西部地区占比33.92%,规模为263.9万人,比2020年减少21.3万人;初中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中,中部地区占比50.15%,规模为211.3万人,比2020年减少9.8万人,西部地区占比33.64%,规模为141.7万人,比2020年减少3.9万人。
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最多的10个省份仍然是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广西和河北,占中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总数的67.84%。广东(53.5%)、江苏(65.38%)和浙江(81.18%)以外省迁入为主,其余省份以本省外县迁入为主。
2021年,农村留守儿童规模最多的10个省份分别是湖南、河南、四川、安徽、广东、湖北、云南、江西、贵州和广西,占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总数的81.96%。
2.4 2021年,92.2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离家),其中大部分将会成为留守儿童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72.41万人,比2020年减少了57.32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84.11万人,比2020年减少50.75万人;在初中就读388.30万人,比2020年减少了6.58万人。流动人口子女与父母分离的情况变得更多了。
将2020年-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分年级的情况进行比较,会发现2020年对应低一年级随迁子女在校学生人数,2021年升入高一年级之后,对应的在校学生人数全部低于2020年。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阶段,随着年级的升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学生人数减少的比例越高。其中小学六年级升初一、小学五年级升六年级、初中二年级升三年级是减少比例最高的三个阶段,2020年所有的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学生人数,2021年升入高一年级之后在校学生人数一共减少了92.2万人。仅仅是一年的时间,就有规模如此庞大的随迁子女不得不“返乡”(离开)与父母分离 ,让我们既感到震惊又感到分外难过。
2021年,在小升初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的比例是最高的 ,我们尝试往前追溯不同年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的情况。
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人数为108.1万人,初中招生人数为118.1万人,如果忽略双向流动数据,意味着有约10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在小升初的时候,可以来到父母居住的城市,跟父母生活“在一起”。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人数达到130.0万人,比2014年增加21.9万人,同期初中招生人数126.5万人,忽略双向流动数据,2016年,在小升初阶段,约3.5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变成农村留守儿童或者“城镇”等留守儿童。此后随迁子女“返乡”规模逐年增加,至2020年,在小升初阶段随迁子女“返乡”规模为15.6万人,平均每10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中就有一名要离开他们居住、生活的城市,仅仅为了一个升学的机会,不得不“返乡”变成留守儿童。
我们按照以下三个条件:
条件一: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的,全部超大、特大城市;
条件二: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
条件三:2020年,GDP过万亿的城市;
注: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筛选出全国42个核心城市,分别是:
第一类:7个超大城市,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
第二类:14个特大城市,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
第三类:21个省会、计划单列市或GDP过万亿城市,苏州、无锡、泉州、南通、宁波、合肥、福州、厦门、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长春、南昌、南宁、海口、贵阳、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比较这些城市2020年,小学毕业生人数与初中招生人数的差值,可以推算是上述城市在小升初阶段,随迁子女“返乡”(离家)的规模。排在最前面的6个城市分别是广州、东莞、北京、深圳、苏州和上海,2020年,在小升初阶段,共有7.9万名随迁子女从上述6个城市“返乡”(离家),其中大部分将会成为留守儿童。
从根源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需要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可以来到城市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随迁子女,虽然能够在父母居住地所在城市进入小学读书,但是随着年级升高,由于初中学位供给和未来中考、高考的限制,很多孩子却不得不离开现在居住、生活的城市,返回陌生的“老家”(所谓返乡,实为离家)继续就读。
希望有更多人看到这些事实,我们不仅要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需要一起推动降低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中考、高考的限制,提供更多的初高中学位,避免更多的流动儿童“返乡(离家)”成为留守儿童。
2.5 义务教育阶段后,就地参加中高考依然困难重重
关于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后参加升学考试情况,留守儿童在户籍参加升学考试并不会遇到政策方面的困难,主要的挑战仍然来自家庭的支持和陪伴,本文主要关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情况。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截至2020年,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均相继出台了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相关文件,不同地区政策差异很大,既有像山东、河南、河北等几乎完全开放的省份,也有像北京、天津等只开放报考中、高职,不能报考本科院校的地区。关于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文件更是要深入到市和区县,本文将不会对各地的政策情况进行更多分析,而是聚焦于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后教育的招生、在校生人数、在流入地参加高考人数的变化情况。
2013年—2021年,普通高中随迁子女招生人数从25.5万人逐年增长到65.6万人,初中毕业生中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也从2013年27.77%逐年增长到41.15%,但是依然大幅低于全国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这还没有考虑到很多随迁子女受政策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只能提早“返乡”继续就读,而无法在居住地作为随迁子女毕业的情况。
进入普通高中之后,随着年级的升高,外省迁入随迁子女在校生人数变化很小,本身外县迁入随迁子女在校生人数甚至还会有所增加,本文不再对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在校生人数进行比较。
2013年—2021年,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在校生的性别比,与义务教育阶段情况类似,随迁子女在校生的性别比一直比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性别比高10-20个百分点。2016年以后,随迁子女在校生性别比逐年下降,至2021年,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在校生性别比仍然高于全国平均12个百分点,这一结果更像是早期随迁子女性别比的情况在升学过程中的自然延续。
201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地高考”政策陆续出台,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人数逐年增加,2013年只有0.44万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考,2020年,已经有25.6万人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考,占当年高考报名人数的2.39%。2021年、2022年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人数无法查到,但是教育部在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效发布会上介绍,2013年以来,累计已有168万余名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了高考,据此可以算出2021年、2022年两年共有61.56万名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考,平均每年30.78万人,占高考报名人数的2.71%。
我们还对2020年参加高考的25.6万名随迁子女的升学历程进行回溯,他们应该2014年进入初中、2017年升入高中。2014年,全国初中招生人数1447.82万人,其中随迁子女155.5万人,占当年初中招生人数10.74%。
2017年,高中招生随迁子女人数42.81万人,只占2014年初中招生随迁子女人数155.5万人的27.53%,同期2017全国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占2014年初中招生人数的比例为55.26%,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升入高中的几率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2021年-2022年,随迁子女平均高考报名人数30.56万人,占高考报名人数的2.71%。流动人口规模占全国人口比例超过1/4,从以上数据中不难看出,目前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考的人数,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未来,需要更加有力措施,推动各地进一步开放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升学考试。3.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课后服务,减轻流动人口家庭的儿童照顾负担
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2021年,教育部一方面加大力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学校课后服务。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再次要求,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包括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等,以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在社会层面,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社区儿童之家(还有“儿童中心”“儿童友好家园”“儿童幸福家园”“儿童快乐家园”“儿童服务站”等多种名称)作为社区儿童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011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的目标。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儿童之家32.1万个(全国共有62.2万个城乡社区),未能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目标,“中西部地区儿童之家建设相对滞后问题较为明显,部分地区建有儿童之家的社区占比偏低,个别省份不到10%”。这还只是从数量方面看的情况,考虑到各地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的水平与质量也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地区、城乡差异,很多的儿童之家缺乏运营人员的投入,最后成了物资堆放的仓库。
2021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只是提出了“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的目标,跟上一轮儿纲的目标相比,保守了很多。
本文所指的课后服务,是在常规学校学习时间之外,包括日常的课后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在学校或社区环境中,面向儿童群体提供的儿童看护、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
流动人口子女的课后服务,按照人口迁入和迁出,分为人口流入地区(以流动儿童为主)和人口流出地区(以留守儿童为主);按照服务场景,分为在学校提供的服务和在社区提供的服务。“双减”政策以来,教育部正在加大力度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因此本文将聚焦于讨论社区场景,在人口流入地区,流动人口子女主要居住在老城区、城中村或城乡结合区;在人口流出地区,则广泛分布在中西部城镇和乡村地区。
3.1 流动儿童的课后服务,让儿童之家遍布每个城乡社区
在人口流动人口聚居的社区,主要服务对象一般会包括社区里的本地户籍儿童和流动儿童,虽然我们会关注不同类型儿童需求的差异,但是从社会融入的视角考虑,日常开展服务过程中不会对儿童进行更多筛选。考虑到流动人口子女是一个整体,那么社区里流动人口家庭中的留守儿童也需要作为潜在的被服务对象被关注,这样才能够更多的了解儿童留守背后的原因,促进更多的流动人口子女跟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
为流动儿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超大、特大城市也在不断放宽、取消落户限制,因此潜在的服务对象也可以扩展为,城市新市民子女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公益性的课后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
(1)满足儿童安全的需求,在社区内中、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安全的场所与成人看护
之所以把“提供安全场所”放在第一项,首先是因为这项功能几乎是无门槛的——任何类型的课后服务,只要空间处于开放状态、且有成年人管理或提供服务,客观上就在提供安全看护的服务,其次人身安全是儿童最为基础的需求,安全看护,是低龄流动儿童所在家庭的刚需。
现实中,为流动儿童,尤其是12岁及以下低龄儿童提供成人看护(安全托管)或安全的活动场所,是公益课后服务一项极为重要的功能。对于很多的流动人口家庭来说,即使入学问题可以解决,但是由于无法解决课后的安全看护问题,也不得不选择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
对于学前大龄或学龄低年级流动儿童,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双职工,且工作时间长(甚至会工作到晚上11-12点才下班)、周末加班多(在工业园区工作生活的家庭则更为突出)。不同于普通城市家庭,流动家庭大多没有祖辈帮忙看护,经济条件也不足以请育儿嫂。大多数学龄孩子在放学后-父母下班前这段时间(以及周末、寒暑假),都是独自在家,或由邻居、老乡临时照应。为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安全托管服务,不仅是服务于儿童,更是对家庭的支持,有利于让家长更放心的投入工作生计,提高家庭收入。此外,针对青少年的课后服务在客观上也能帮助孩子抵御外部环境中负面或高危行为的影响,降低青少年行为不当或青少年犯罪几率。
(2)弥补家庭财富差距导致的课后服务资源与机会分配的失衡
大多数流动儿童在城市里入读的学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在学校管理、教学质量方面通常是较薄弱的学校,流动人口家庭受限于家长的受教育水平,在学业方面为儿童提供的支持也相对有限,公益性课后服务的提供,是弥补学校、家庭教育投入不足的重要途径。美国课后教育领域的研究经验表明,针对边缘儿童的课后教育服务可以在弥补学校教育质量、提高学生成绩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在暑假期间,由于家庭陪伴与额外学习机会的长时间缺失,边缘儿童往往会经历“暑期倒退”(与其它同龄人的学习表现差距加大),课后教育在暑假就能起到更为显著的学习支持作用。
另一个重要功能是提供阅读指导、音乐、体育、美术、游戏等兴趣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机会,以弥补流动人口家庭在经济方面比较难以承担商业服务的价格,在时间和能力意愿方面也比较难像城市中产阶级家庭一样经常陪孩子一起外出活动带来的机会缺失。如果能力、条件允许,还可提供内容上更加丰富、对标商业机构的各种兴趣班和社会实践活动,公益课后服务也可以采用更低成本的服务策略、慈善资源补贴等方式,让服务更加平价,为低收入群体所接受。
(3)通过陪伴、社群培育、社区参与等方式,提升儿童社会情感能力
通过在服务中获得陪伴关系、以及社区参与机会,儿童得以在课后服务中增强社交能力,树立自我认知、在自己的社区和社群中找到归属感,并在传统课堂学习之外提升自信。不同于教育功能,这类功能往往与公益组织的教育专业能力或直接的资金投入没有直接关系,更多关乎服务实施的方式、服务者与儿童的关系、儿童参与服务的过程体验等更“无形”的因素。这些对儿童潜移默化的影响,虽然不指向具体的技艺提升,但对儿童的长期身心发展以及未来更好的融入城市都十分重要。然而,这些延展功能在评估公益课后服务的价值时,往往被低估甚至忽略。
(4)以课后服务为切入点深入社区,在公共资源匮乏的流动人口社区,推动社区资源动员和社群自我服务
从服务入手、深入社区并逐渐把社区儿童之家发展成社区公共空间——这是许多流动儿童社区课后服务组织的发展路径。城中村或其它流动人口相对聚集的城市社区,往往是城市公共资源的洼地,培育社群甚至社区自组织,推动动员社区资源和社群的自我服务,是在现有资源环境下改善流动儿童及流动人口处境的重要手段。
同时,这些社区组织也能充分发挥毛细血管的作用,增强社区韧性、提高对外部环境冲击的抵御能力。例如,在三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很多一线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社群在社区抗疫、居民互助服务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2020年末,城市流动儿童预计超过4000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规模2000万人,面对如此庞大规模的流动儿童群体,重点不在于个别行动者业务的规模化,而在于行业整体联合发力,识别最基础、最紧迫的共性需求,探索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下以更加高效、经济的方式回应需求,并将成功经验及时总结输出。从而提高公益课后服务的有效供给,回应流动人口子女在课后服务方面大规模的现实需求。期待有一天,社区儿童之家可以像快餐店、便利店一样遍布每个城乡社区。
3.2 留守儿童的课后服务,让儿童可以和父母“在一起!”
在人口流出的社区的看,主要服务对象一般会包括社区里跟父母在一起的儿童和留守儿童,前述关于流动儿童课后服务的价值,对于留守儿童群体来说,也完全适用。(1)满足儿童安全的需求,在社区内中、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安全的场所与成人看护;
(2)弥补家庭财富差距导致的课后服务资源与机会分配的失衡;
(3)通过陪伴、社群培育、社区参与等方式,提升儿童社会情感能力;
(4)以课后服务为切入点深入社区,在公共资源匮乏的社区,推动社区资源动员和社群自我服务。
但是,对于留守儿童群体来说,最大的挑战来自于跟父母分离导致的家庭支持和陪伴的缺失,在社区为其提供课后服务只能尽力来弥补和缓解这种这方面的缺失,却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即使是按照最严格留守儿童定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截至“十三五”末,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43.6万名,如果再纳入“城镇”等留守儿童,以及父母一方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群体,考虑到流动人口规模比2015年增加了1.29亿人,包括城镇留守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总规模预计仍然会超过6000万人。对于规模如此庞大的儿童群体来说,除了通过国家政策和社会环境的支持,让他们能够与父母“在一起”居住和生活,在居住地城市享有公平、优质、适宜的教育,安全、健康的成长之外,别无它法。
文 | 研究整理 | 魏佳羽
编辑排版 | 廖细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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