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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公正 | 2016年法治松江成绩单:保障民生,松江检察官手中有招!

2017-01-25 法治松江 法治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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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大家介绍松江区检察院

聊聊关于民事督促起诉那些事儿




Tips:民事督促起诉是指针对遭受损害的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其主管或监管部门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自己的主管或监管职责,案件性质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主管或监管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检察制度。


今天我们就以松江“红先河环境污染”案为例,管中窥豹,揭开民事督促起诉的“面纱”

红先河环境污染民事督促起诉案件是近年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办理的,同时也是上海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督促起诉的首个成功判例。污染环境案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 “污染环境罪”后,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的以此新罪名审查起诉的首例刑事案件。


该案被评为当年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并被法院机关作为指导性案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发。


案 件 缘 由


个体从业人员蒋某雇用董某,先后多次将从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运出的60多吨工业废酸倾倒在雨水井内,导致废酸从水井直接流入松江区某镇一主干河流,造成严重污染。


该河流2公里水体呈锈红色,其中水生植物、鱼类全部死亡。发现污染情况后,区政府立即召集水务、环保等部门对河道进行抢救性整治,通过河道筑坝、污水处理、底泥清除、恢复植被等工程,使河水水质指标恢复到原先正常水平,共花费治理费887266元。


两名犯罪嫌疑人虽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也判处了罚金,然而要完全追回由政府财政支出的88万余元的巨额河道整治费,刑事处罚是无能为力的。为全力挽回公共财产损失,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依法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方面通过司法途径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 本 做 法


调研论证先行,确定督促起诉方式

邀请高校、上级检察院等各界专家就如何挽回公共利益损失进行深入探讨。最终确立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采用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应尽的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多方沟通协调,落实督促起诉对象

经过多方沟通协调,确立污染地镇政府是本案民事诉讼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并落实督促,为后续诉讼活动的及时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深入调查核实,力求建议准确有效

先后组织两次研讨,认定除两名自然人外,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生产废酸的化工企业在处置废酸时有重大过失,且与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故也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制发检察建议,注重协商达成共识

向镇政府制发督促起诉《检察建议书》,详细说明案件相关情况,并及时跟进落实好检察建议的跟踪反馈,主动听取被督促单位的意见。


主 要 成 效


由于前期工作做得扎实,6月21日松江区法院顺利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蒋某某赔偿镇政府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887266元,董某某和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化工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这三家化工企业均履行了赔偿责任,88万余元的河道治理费得以全部追回。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在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的今天,松江区检察院拓宽法律监督思路和方法,依法主动履行检察职能,运用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


民事督促起诉制度既是对检察机关如何保护环境问题作出的主动回应,实现了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也给污染环境者敲响了警钟,具有预防和教育作用;更为司法机关和政府机关如何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如何为建设美丽中国、法治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经验和启示。


❀ 内容来源: 法治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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